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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税票(二)

 魏春田 2020-05-16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从顺治元年(1644年)起至宣统三年(1991年)止,共计268年,其中执政的皇帝有10位。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咸丰、道光、同治、光绪、宣统。


清朝的税收以田赋为主,按土地的肥瘠分等级交粮,除此以外还要交丁粮,又称人头税,凡16岁至60岁的成年人都要交,人越多交得越多。这种将人的多寡与交税的多少相互挂钩的税收制度,抑制了人口的增长,加上频繁的战争,明末时中国尚有5000余万人,到了顺治年间,就剩下1391万人了。

康熙是清朝的一位开明皇帝,明白这种杀鸡取卵式的征税必然会导致王权的更迭,社稷的倾覆,因此颁布新的税收条例,宣布以康熙50年的全国人口(2462万)为定额,作为今后征收丁银标准,丁银359万两不再变动,史称“不加赋祖谕”,并推行了摊丁入亩的办法,把丁银按地分摊,地多多交,地少少交,无地不交,完成了税赋合一的改革。

这是历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税制改革,减轻了税负,简化了税制,稳定了税源,使收入有了保障。从此,隐匿户口,举家逃亡的现象大大减少。雍正8年,人口增长到2548万,乾隆60年,人口达到了29696万。

地丁银是清朝的主要收入,除此之外还有盐税和关税,三项加起来占收入的80%左右。

盐税历来是各个朝代的主要税收来源,清朝对盐实行专卖,因为盐是生活必须品,人不吃盐不行,盐税也就成了稳定的财政收入,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

清朝实行公开的官位捐纳制,只要家里有钱,捐一定的数额就可得到一定的官位。此举也成为清朝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光绪15年,总理海军大臣上奏:“经费之难,几乎无可设措,惟有仿照外国筹费之法。查有印花税一法,西洋各国通行,可先试行于各口之洋商,一切银票、收单……契券之类,均以国家印花纸为凭……”上奏虽引起了光绪皇帝的重视,但战事纷繁,终未顾及。

之后,御使陈壁两次上奏,恳请开征印花税,并附以周详的方法,1902年印制了日本版印花税票,由于大臣纷纷反对,未能执行。1909年,又印制了美国版印花税票,并拟订了《印花税则》,但由于朝廷腐败无能,直到清朝灭亡也未能开征。

尽管如此,中国的印花税票还应该说是起源于清朝,不少税票收藏者手中都存有清朝的印花税票。这些税票,同颐和园、故宫、圆明园一样,成为历史的见证,生动地展现了大清王朝的兴衰荣辱,岁月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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