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郡 西汉置沛郡。北齐天宝元年(550年),废沛郡,将沛郡并入彭城郡。[1] 南朝宋置沛郡。隋废沛郡。 北魏侨置沛郡,属楚州。后废沛郡。 北魏延昌中侨置沛郡。北齐废沛郡。 南朝梁侨置沛郡,属潼州。东魏武定六年(548年),改沛郡为睢南郡。 东魏兴和二年(540年),侨置沛郡,属西兖州。北齐废沛郡。[1]
快速 导航 西汉置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年),攻灭楚后因楚旧郡设立泗水郡(泗川郡),郡治设在原楚国沛县(今江苏省沛县)。 汉初将泗水郡故地设楚国。西汉景帝三年(前154年)七国之乱后,由楚国南部析置沛郡,治所在相县(今安徽省萧县西南、淮北市西北)。辖县37个,40余万户、200余万人。辖境相当于今安徽省淮河以北,西肥河以东,五河县、泗县以西,河南省夏邑、永城,江苏省沛县、丰县等。王莽改为吾符郡,属豫州。东汉建武二十年(44年)六月,汉光武帝刘秀改封其子刘辅为沛王,郡改为沛国,沛国仍治相(今安徽省萧县西南、淮北市西北)。西南部地区被归入汝南郡,统县减少到21,户20.095万,人口25.1393万。东汉时期沛国以及汝南郡,都属豫州刺史部管辖(今安徽省亳州市)。[2] 东汉末年曹操是沛国西部的谯县人氏,他将原沛国包括郡治相县在内的绝大部分划归新建的谯郡,沛国范围大大缩小,沛国治所也迁移到了北部的沛县(今江苏省沛县)。 西晋统一后,沛国获得了原谯郡、下邳郡的部分地区,其辖区成为了一个南北较长东西狭窄的形势,统九县,复为沛郡,郡治迁回相县,后又移治沛县。北魏移治萧县(今安徽省萧县西北)。北齐天宝元年(550年),废沛郡,将沛郡并入彭城郡。 南朝宋置南朝宋置沛郡,治所在沛县(今安徽省天长市西三十里石梁镇)。南朝梁改为泾城、东阳二郡,南朝陈复为沛郡。 北周改称石梁郡。 隋废沛郡。[1] 北魏置北魏侨置沛郡,属楚州。治所在今安徽省怀远县境。后废沛郡。[1] 北魏置北魏延昌中侨置沛郡,治所在黄杨城(今河南省虞城县北二十九里利民镇)。 北齐废沛郡。[1] 南朝梁置东魏武定六年(548年),改沛郡为睢南郡。[1] 东魏置东魏兴和二年(540年),侨置沛郡,属西兖州。治所在孝昌城(今山东省曹县西四十里)。辖境相当今山东曹县附近地。 北齐废沛郡。[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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