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教育政策有点多,可万万没想到波及最大的是初升高! 4月8日,四川省教育厅官宣: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5月6日,又一个重要中考政策公布!成都市招办官宣的2020年成都市中考政策,其中一个显著的变化就是“2020年成都市中考第一批录取出档类别较2019年由14类减少为8类!往年在第一批次录取的外地生班今年也没了踪影。 很多家长一脸懵逼,外地生是不是到成都到高中的这条路就彻底垮杆了?家长们在群里一时炸翻天,直到上周都还有家长私信名校君,“我家孩子明年还能到成都读四七九、成外、实外等高中吗?” 名校君再次翻开4月8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文字有点多,信息量有点大。家长们看什么?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解析: 名校君斗胆揣测圣意:公民办普通高中只要得到自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范围,是可以招收外地生的。至于这个范围是成都、绵阳、南充……并没有确定,言外又给了外地童鞋一次机会。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解析: 换言之,学校现在不能以举行自主招生的形式进行跨市(州)掐尖、提前招生,而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学生,是可以的,通知中提到的“中考成绩”,也没有明确的界定,究竟以何地为准。 所以,只要学校认可学生就读地的中考成绩,那么外地生也是有机会进入成都四七九、成外等高中,享受优质教育。 最近,从成外2020年相关高中招生信息中,也证实了名校君的这一看法。 1、成都考生,中考成绩高出成都市重点线20分以上可以登记,由高到低录取,重点线60分以上可上实验班。 2、外地考生,中考成绩(语、数、外、理、化),得分率85%以上可以登记,从高到低录取,得分率90%以上可上实验班。 3、特别优秀学生,享有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录取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这也向大家侧面说明了外地生没有机会在成都读四七九、成外、实外等高中的传闻是不实的。 而至于取消自主招生考试后,成都往年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公办高中,比如:四七九本部、铁中、川大附中、川师附中、北二外附中等,针对外地生会不会仍旧有名额?如何录取?请持续关注成都教育通微信(id:cdjy2013) 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实行分区域管理,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2020年全市继续共设16个招生区域。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5+2”区域),其余15个区(市)县各作为1个招生区域。 (一)调整报名、考试管理办法 全市所有初中学校(含市直属直管以及区属公办、民办学校)的中考报名、考试工作均按属地化原则组织实施,即由属地所在区(市)县负责组织报名、体考、实考、道德与法治会考、历史会考以及统一中考。 学籍、户籍都在成都市的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并参加后期各项考试。其中,学籍、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在报名时选择、确定升学区域(户籍所在招生区域或学籍所在招生区域)。市直属、直管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区域为“5+2”区域或户籍所在招生区域。公布成绩后,考生按报名时选定的升学区域政策填报志愿、升学。 今年,报名及考试管理办法的调整是坚持“健康第一”的原则,减少了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招生区域的考生报名及后期各项考试在学籍地和户籍地之间多次往返的麻烦。 (二)调整第一批录取办法 根据第一批各类招生的具体情况,对项目进行整合,减少出档类别,由14类减少为8类。按先后顺序依次是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2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3类“宏志生”;第4类“指标到校生”;第5类“校园足球班”;第6类“艺体特长生”;第7类“面向15个区(市)县招生计划”;第8类“中职提前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各类项目班”。本批次录取中,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全市中考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统一命制中考试题,统一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统一考试方式,统一组织评卷,统一公布中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我市中考五科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14、15日,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均未作调整;体育考试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届时市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中考成绩,考生也可登录中考网络应用服务平台或进入“成都教育发布”等微信公众号查询中考成绩。如果考生收到成绩后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成绩复核,错过申报时间,一律不再办理。 成绩公布后,各区(市)县招考部门、毕业学校和报名点组织考生在网上填报升学志愿。升学区域为“5+2”区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所有升学志愿;升学区域为其他招生区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第一批次志愿以及五年高职(师范)、市上公布计划的三年中职志愿,其他志愿填报按当地要求执行。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后,一律不再填报、更改志愿。 报考隶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方法报考外,还可直接到相关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一)“5+2”区域 “5+2”区域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按先后分四批进行,分别是: 第一批:按先后顺序分为8类,依次是第1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第2类“青少年航空实验班”;第3类“宏志生”;第4类“指标到校生”;第5类“校园足球班”;第6类“艺体特长生”;第7类“面向15个区(市)县招生计划”;第8类“中职提前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各类项目班”。本批次录取中,实行依次投档、顺位替补,被前面类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类别的录取。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师范)。 第四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本批次学校可兼报。 其中五年制高职(师范)、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中,被前面批次、类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类别的录取。 (二)其他招生区域 其他招生区域录取批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一)普通高中录取。 1.“5+2”区域 “5+2”区域普通高中录取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划定和公布“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档线下考生不投档到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录取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升学考试成绩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办法。第二批、第四批普通高中的录取实行1分段投档,在每1分段内按1-5的志愿顺序进行投档录取。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考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若再相同,经研究后处置。 普通高中录取时未完成的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统一组织网上补填志愿,按志愿择优录取。 2.其他中心城区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6个招生区域的录取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其中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3.郊区新城 郊区新城各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二)中职学校录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类中职学校,均按规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各中职学校严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录取已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考生。 (一)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学校录取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职学校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按省招考委有关规定执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及资格审查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2.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由成都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审查。 3.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随归未成年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 4.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查。 5.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资格审查。 6.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办法按相关政策执行,由成都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资格审查。 7.上述各类加分相关政策的宣传及解释、考生及家长应提供的材料、申请及审查的流程由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若对加分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单位(部门)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8.在录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照顾,只享受一项最高分值的加分。 各区(市)县均应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坚决执行“十项严禁”纪律规定,做到学校招生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区(市)县、各学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应严格执行《2020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在政策范围内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纪检渠道、行政渠道、政府公开电话咨询、质询和举报。对在学籍管理及中考报名、考试、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中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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