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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家属应有权获得判决文书

 律师看法 2020-05-17

在我国刑事立法及司法实践中,被告人家属是否能够获得判决文书,其情形是前后不同的。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该法律未涉及被告人家属是否有权获得判决文书的问题。

但1998年6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9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该司法解释中,被告人的近亲属属于判决文书应送达的对象即被告人家属有权获得判决文书。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现行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现行刑事诉讼法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相比,增添了“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但同样未涉及被告人家属是否有权获得判决文书的问题。

不过,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应当送达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这里修改了98年的司法解释,把判决书应当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改为了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基于何种考虑将判决书由“应当”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改为“可以”,本律师不知,但本律师认为,被告人家属应当有权获得判决文书。

我们知道,刑事判决书属于实体结果,而被告人家属在刑事诉讼中,就程序性事项都有知情权,比如: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上述规定表明,拘留逮捕均应通知被拘留逮捕人的家属,让家属知晓其亲人被国家追诉的情况,也方便其行使相应权利,比如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法律规定见于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既然被告人家属在刑事诉讼中,就程序性事项都有知情权,则其对刑事实体结果就更应有知情权,其当然应知晓国家对其亲人进行刑事追诉的结果,并判断该结果是否公正,这是国家司法文明的表现。并且这也关乎其行使帮助被告人上诉的法定权利,法律根据见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因此,本律师希望国家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早日明确被告人家属应有权获得判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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