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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之法:规范的隶书作品不能使用楷法,现代书法却可楷隶杂揉

 多收了三五斗68 2020-05-18

中华书法经过三千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五种基本书体,按照产生的时间顺序排列,分别是篆书、隶书、楷书和草书、行书。其中,篆书形成于秦之前,隶书定型于东汉,楷书和草书成熟于魏晋,而行书本是楷书和草书之间的过渡书体,也是在魏晋时期发展起来的。

按照约定俗成的书法创作规则,用排名在前的书体创作作品不能出现排名于后的书体元素,我们常说的“隶书创作不能使用楷法”就是这个意思。但是,现代流行书风下的书法创作却经常看到多种书体杂揉的现象,这样做不是不可以,但对于规范的书法创作却显得不讲究。

那么,什么是规范的隶书作品呢?隶书中不能使用的楷法又是指哪些?怎样看待现代书法中的楷隶杂揉现象呢?

方圆居主人隶书习作

规范的隶书是指东汉时期的今隶,是隶书发展最成熟的形态

严格意义上说,隶书分为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萌芽阶段,称为古隶;二是成熟阶段,称为今隶;三是杂揉阶段,称为变隶。

隶书起源于篆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由丞相李斯在六国文字的基础上,发明了小篆这种书体。因为它符号化太强、笔画太繁琐,不论是认读还是记忆都不方便,且不说当时社会上普通老百姓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即使那些士大夫阶层恐怕在书写这些小篆符号时也很费劲,所以,从小篆诞生那天起,在官方非正式场合和民间文书交流中,实际上就同时流行着另一种率真、简洁的文字,那就是简牍体。

这种简牍书体一改小篆的圆转和繁琐,将字形变为方形,笔画也由圆变方、由繁化简,实际就是隶书的雏形。这种书体一直从秦初延续到东汉,为了区分,秦代的称为“秦简”、汉代的称为“汉简”。而在隶书体系中,后人习惯将这个时期的隶书称为“古隶”。

汉简

东汉以后,篆书逐渐在官方文书中弱化,在简牍书的基础上发生“隶变”,字形由原来的长方变为扁方,长横和捺笔开始出现波磔,也就是所谓的“蚕头雁尾”,同时书写上摒弃了简牍书的草率,而转向华丽和规范,这个时期的隶书被后人称为“今隶”,是最成熟、最规范、最标准的隶书。其主要代表作有《曹全碑》、《乙瑛碑》、《礼器碑》、《史晨碑》、《张迁碑》、《石门颂》、《西峡颂》等等。我们通常所说的隶书都是指这个时期的隶书。

方圆居主人曹全碑风格习作

中国书法史上,隶书还经历了另一个发展阶段,那就是清代中晚期以“扬州八怪”为代表的清代隶书。这个时期的隶书,扬州八怪中包括金农、伊秉绶、郑板桥等文化名人,将中国画的技法大量引入到隶书创作中,在隶书中大胆使用楷书笔法,甚至一反常规地使用侧锋和偏锋,郑板桥还将隶书、楷书、草书搅在一起书写,创造了一种独特的书风,后人戏称为“乱石铺街”。

有人将清代隶书这个发展阶段称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股清流,但我却一直不敢苟同,我固执地认为这是对书法文化、尤其是隶书发展的一种糟蹋。当然这是一种文化现象,折射的是扭曲的社会制度下文化人的一种求变心态。但它对后世书法,尤其是当今流行书风下的丑怪书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他们毫无底线地对包括隶书在内的书法恣意夸张变形、扭曲作怪,已经严重超越了标准和规范,找不到传统书法和文化的影子了。

清代这个时期和现代流行书风下的隶书,我将其命名为“变隶”,也可称为“丑隶”或“怪隶”。同古隶一样,这个时期的隶书也不能代表隶书的本质特征,只有东汉时期的今隶可以作为规范隶书的代表形态

清代金农的隶书

规范的隶书作品中不能出现楷法,一旦使用了楷法就不能称为纯粹的隶书

前面已经说到,成熟隶书出现在汉代,而楷书完全定型是在魏晋。也就是说规范的隶书时代还没有楷书笔法,如果将楷书笔法应用到隶书创作中就不是纯粹的隶书,最起码是一种不太讲究的书法行为,也可以称之为没有“文化”。

概括起来说,隶书中不能使用的“楷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楷书笔法

隶书是从篆书过渡而来,在笔法上明显带有篆书的痕迹,而楷书中的很多笔法是隶书时代所不具有的,也在三个方面:

转折顿笔。在楷书中转折笔画的笔法是先提笔、再下顿,经过调锋后由横画转为竖画、或者由竖画转为横画。而隶书中的转折笔画则大多是用两笔写就,即先写横画或竖画、再断笔改为写竖画或横画,即使一笔连贯书写时也没有顿笔的动作,而是圆转过渡。

隶书中不能出现转折顿笔

露锋起笔。隶书大多数笔画讲究起笔藏头、收笔护尾,除非同其他笔画相接的笔画,起笔一般不能出现露锋。而楷书则可以大量使用露锋起笔、露锋收笔。

隶书中不能出现露锋起笔

波磔揭笔。隶书和楷书中均会出现波磔笔画,比如“捺笔”。但隶书和楷书的波磔是有明显区别的,即隶书的波磔尾部要上扬,呈现“雁尾”之姿。但楷书在书写时却要用到“揭笔”这个隶书中没有的笔法,即写出的波脚要呈现“鸟足”之状。所以,在隶书中不能出现楷书时代才有的“揭笔”笔法。

隶书波磔不能用揭笔

(二)楷书笔画

隶书中不能使用楷法第二个方面就是不能出现楷书笔画。

相对于楷书而言,隶书的基本笔画要简单的多,或者说楷书中的一些笔画是隶书时期没有的。一旦在隶书作品中出现楷书笔画,就是不规范的行为。这些楷书笔画主要有以下几种:

半月点。隶书中的“点”这个笔画同楷书有很多是相同的,但有一种形似半月的点却是楷书时期才出现的,隶书中不能使用。这个“点”的基本形态是右上方呈圆形,而左下方基本为一条直线,当代著名欧楷书法家田英章先生将其总结为“两角一肚”,比较形象。

楷书中的半月点不能出现在隶书中

左竖钩。楷书中的左竖钩,在隶书中一般要写作左竖弯,且往往写得比较夸张,一般向左侧平推幅度很大,而不出现楷书中的向左上方挑起出尖的形状。

隶书中不能出现左竖钩

右竖提。同上述左竖钩类似,隶书中也不能出现楷书中的右竖提,这个笔画在隶书中需要写做右竖弯。

隶书中不能出现右竖提

尖尾撇。在隶书中“撇”一般被写作左竖弯,即使出现同楷书相似的形态,也不出尖尾,而是在笔画结尾时回锋钝收,写出朴拙的撇尾,同楷书的撇笔是有非常明显的区别的。

隶书中不能出现尖尾撇

(三)楷书结字

隶书中不能出现楷法的第三个方面就是不能使用楷书结字。

书法发展到魏晋时期,楷书和草书的出现不仅是笔画和笔法方面的简化,在一些字的结体方式上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有些在隶书时期使用的结字方式到了楷书时代已经不再使用,但创作隶书作品最好使用隶书特有的这种结字形式,这样写出来的隶书作品显得更加高古,更加有文化意味。

比如这个“庙”字,在隶书时代,“广”字头底下的“朝”,右半部分的“月”是要多写一横的,实际是个“舟”字而不是“月”;再如“教”字,在隶书中,左边的“孝”,一般用“爻”替代上边的“土”。等等。

隶书中特殊的结字形态

结语:我的几点认识

其一,书法发展到今天已经诸体齐备,我们在书法创作时完全可以将各种书体揉合在一幅作品中,写出既有古意,又有个性的优美书法作品来。事实上现代很多书法大家都是在这样做的,也的确通过这种方式在书法创新上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可喜成就。

其二,如果要创作纯粹的隶书作品,就应该恪守不使用楷法的规则要求。可能有人会较真,为什么很多大师级的书家就可以用楷法和隶法结合在一起创作书法作品呢?那是因为他们写的不是隶书,而是在用隶法创作楷书作品或行草书作品——这不是在玩文字游戏,而是出于对书法文化传统的尊重和敬畏。

其三,强烈建议各级书协组织在举办隶书专业书法展览时,严格审核作品的纯粹性。只要是在隶书作品中使用楷法超过规定限度,就不能将其作为隶书作品入选,否则,这样的书法展览就不能称为纯粹的隶书展览。作为这样的专业书法机构,更应该在理论导向上严格把关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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