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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清山“巨蟒峰”打钉攀岩 3人终审判赔600万元

 小手空空 2020-05-18

【在三清山“巨蟒峰”打钉攀岩 3人终审判赔600万元】5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明、毛某明、张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上诉一案,及上诉人张某明、张某与被上诉人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毛某明生态破坏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三人终审判赔600万元。这是全国首例故意损毁自然遗迹入刑的刑事案件。2017年4月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通过微信联系,约定前往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攀爬“巨蟒出山”岩柱体(又称巨蟒峰)。经现场勘查,张某明在巨蟒峰上打入岩钉26个。经专家论证,三人的行为对“巨蟒峰”地质遗迹点造成了严重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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