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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厉无边 2020-05-19

1月14日,省检察院举行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山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整体情况。

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林树果介绍部分典型案例。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孟宪伟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济南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瑶,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胡亚林,烟台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鹏,济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于海回答记者提问。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诉工作成绩单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公益”核心,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79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31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565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5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3件;民事公益诉讼2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4件,积极回应了群众对绿水青山、食药安全的新期待。

以服务大局为中心点,开展专项带动办案

主动服务大局新需求。围绕“美丽山东”和“海洋强省”建设,在沿海7地市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清理近岸固体废物、垃圾和海洋油污数1.2万吨,封堵排污口13个,追缴海洋渔业资源修复费946万元,有效维护了海洋生态安全。按照最高检部署,联合山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山东黄河河务局在沿黄9地市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指导全省共发现“四乱”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9件,立案88件,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79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件。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监督行动,省检察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省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7件,立案575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30件,提起公益诉讼54件,有效净化了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环境。

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集中开展检查审视,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起诉一批未整改到位的案件。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后,97.9%的行政机关能够在诉前程序阶段积极整改到位。

以优化监督环境为关键点,不断增进共识凝聚合力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19年9月27日,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内涵、外延作出具体规定,明晰了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监督方式和保障机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授权检察机关对教育、就业、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信息安全、金融等公益诉讼“等”外领域进行探索,为全省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地方立法支撑。

与行政机关构建良性、积极、互动关系。2019年12月26日,省院与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等十四家行政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以创新创优为突破点,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的指导意见》,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行业专家等担任第三方评估人员,参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对整改修复效果的评估活动,对受损公益修复情况出具评估意见,确保公益修复效果,提升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效和影响力、公信力。

明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评判标准。为规范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权运行,研究制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评判标准的指导意见(试行)》,严格把握检察权的边界,明确界定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判断标准,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理性、科学评估,确保案件取得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公益诉讼。省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智慧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组,现阶段已完成1.0版本的开发,重点开发了线索管理、决策管理和知识管理功能。已完成内外网数据采集、线索分析、智能分类,实现对案件线索不同的来源、领域、地域、涉及行政机关等内容的自动分类和可视化展示功能,录入全国和全省相关典型案例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170部,并提供案件类型、领域、法律位阶、所涉行政部门等多维度检索功能。

加强组织人才保障,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省检察院党组和陈勇检察长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申请公益诉讼专项办案经费,并且配备了专业无人机用于调查取证。各级院党组将公益诉讼纳入“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威海市院、济南历城、潍坊高密等98个市县检察院配备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办案设备,从人、财、物方面给予充足保障。

注重专业化建设。2019年4月,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第八检察部专门负责公益诉讼工作;各级院成立公益诉讼办案组161个,增强办案一线力量,专门负责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充分借助外脑、外力,全省共召开专家论证会46次。建立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人才库。

加大宣传力度。邀请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11次,走访人大代表170余次,向人大代表发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册1200余册;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以及高检院正义网、检察公益诉讼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150余篇,在中央电视台、山东电视台等宣传公益诉讼10余次,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下一步,省检察院将按照党组的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以专项活动为抓手,在办理好传统“4+1”领域案件的基础上,力争在新领域案件办理上实现突破;从人大、政协、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和团体中聘任公益保护监督员,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建设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加强公益诉讼检校合作交流,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理论化和专业化水平,推进山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山东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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