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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方法解读(七)

 淳和思行 2020-05-19

本论坛支持单位:江西中天机械有限公司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

安全讲坛第044期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简介】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类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是指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的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类型一般有落地式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以及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等5种类型。

检查人员应对常见的落地式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框架有所了解,可参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条文说明中的图1。


2、常用术语。

检查人员除对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立杆有所了解外,还应对以下即将使用的术语有所了解:


(1)扣件: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为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对接扣件。


(2)底座:设于立杆底部的垫座;包括固定底座、可调底座。


(3)水平杆:脚手架中的水平杆件。沿脚手架纵向设置的水平杆为纵向水平杆;沿脚手 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为横向水平杆。


(4)扫地杆:贴近楼地面设置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杆横 向扫地杆。


(5)连墙件:将脚手架架体与建筑主体结构连接,能够传递拉力和压力的构件。


(6)连墙件间距:脚手架相邻连墙件之间的距离,包括连墙件竖距、连墙件横距。

(7)横向斜撑: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杆。


(8)剪刀撑:在脚手架竖向或水平向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9)抛撑:用于脚手架侧面支撑,与脚手架外侧面斜交的杆件。


(10)脚手架高度: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垂直距离。

(11)脚手架长度:脚手架纵向两端立杆外皮间的水平距离。

(12)脚手架宽度:脚手架横向两端立杆外皮之间的水平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外皮至墙面的距离。

(13)步距: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距离。

(14)立杆纵(跨)距:脚手架纵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

(15)立杆横距:脚手架横向相邻立杆之间的轴线距离单排脚手架为外立杆轴线至墙面的距离。

(16)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检查人员可通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条文说明中的图1,对照逐一熟悉。

只有熟悉了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及其部件,才能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得心应手地参与检查。至于其它的规范要求,可通过实践不断地掌握。

【检查依据】

本检查的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主要检查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等项目。

注意: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的要求及方式方法有很多,如还可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安全网》(GB5725)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但检查前,应当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或提出检查的书面要求。

【评判重点】

注意:

以下项目在检查时应重点关注,有可能依据JGJ59检查标准判断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应当适时发出停工整改书督促其整改,切勿随意判定该施工现场合格。

1、施工方案。

出现如下任意一个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2)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

(3)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立杆基础。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

(2)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4)未采取排水措施。

其中,(1)、(2)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可直接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同时出现如下2个(处)及2个(处)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2)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2)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3)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

(4)作业层防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1)、(2)、(3)有一个问题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6、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同时出现如下2个及2个以上问题,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1)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

(2)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进行分段验收;

(3)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其中,问题(1)严重的应判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为不合格。

【评判标准】

依据JGJ59检查标准,施工现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判标准如下: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7、横向水平杆设置。

(1)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2)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3)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8、杆件连接。

(1)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2)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3)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4)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9、层间防护。

(1)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2)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10、构配件材质。

(1)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2)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3)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11、通道。

(1)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2)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评分依据】

注意:

有关人员在依据JGJ59检查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时,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而不能盲目地实施检查和评分。

按照JGJ59检查标准进行安全管理检查评分时,可对参照下表速查相关评分依据。

管理要求

依据检索

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三条、第八条、附件一/五;《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0.3

架体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七条(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0.3

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五条、附件二/四

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2

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1、7.2.3、7.2.4、7.3.3

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

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2、6.3.3

立杆基础应采取排水措施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4、8.2.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或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1、6.4.2、6.4.3-1

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3-2、

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4.6

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1.1

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1

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6.2、6.6.3

脚手板铺板应严密、牢靠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4-1、6.2.4-2、6.2.4-3、6.2.4-4

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3.1、3.3.2、3.3.3、3.3.4

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4.3.5;《安全网》(GB5725)5.2、6.2

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2-1、7.3.12-2、7.3.12-4

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2-3

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五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1

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1.2、8.1、8.2

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

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十七条

横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相交的主节点处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3

作业层应按铺设脚手板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1

横向水平杆两端应与纵向水平杆固定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2、6.2.2-3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不应小于180m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2-2、6.2.2-3

纵向水平杆杆件宜采用对接,若采用搭接,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且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2.1-2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不得采用搭接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5

杆件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并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3.6

扣件紧固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2.2、7.3.11

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以下每隔10m应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9.0.11

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3.13、9.0.11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1、8.1.1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8.1.2、8.1.8

扣件应进行复试且技术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3.2、8.1.3、8.1.4、8.2.5

架体应设置供人员上下的专用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工厂安全健康规章》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7

专用通道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7

【责任提示】

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工作的各类人士应当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其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你才能够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工作中,认真履行其职责,不超越其职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责任追究;或当不应该承担的责任降临到你头上时,你能够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操作手册》书籍简介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操作手册》(ISBN978-7-112-15354-1)中有:序言篇、第一篇“施工现场常见安全生产检查”、第二篇“脚手架与基坑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第三篇“起重机械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第四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第五篇“安全生产评价方法”等内容。其每章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有:检查内容、抽查要点、评判标准、评分操作、评分依据、参考资料等。

更详细内容请参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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