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粽哥花了足足两天的时间才码出来,不仅图文并茂,还富含深度。同时,这也是粽哥近期所写的第三篇关于“创新药投资攻略”的分享。作为医药投资的最大“风口”,创新药已然成为资本市场“皇冠上的明珠”。随着创新药“黄金时代”的到来,投资者除了研究创新药企的经营情况之外,更应该充分地了解新药研发的模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提高抓住“下一个百倍医药股”的概率。  众所周知,一款新药从药物发现到上市投产平均需要10-15年时间,至少花费超过10亿美元,这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双十定律”。自2010年以来,新药平均研发成本不断攀升。根据Deloitte LLP统计数据显示,从头开发一个新药至获批上市需要耗费21.8亿美元,较 2010年的11.8亿美元几乎快翻了一倍。 另外,一般新药专利保护期为20年,等到新药获批上市销售,实际有效的专利保护期仅剩6-10年。如果专利到期后,还会有大量的仿制药出现,专利药的销售价格和销售额就会快速下降,这就是制药企业不得不面临的“专利悬崖”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不断进行新药研发,不断丰富在研产品管线。同时,也避免不了“高成本、高风险、周期长”的行业属性。但无论如何,研发投入始终决定着创新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能否选对研发模式至关重要。我们在投资创新药的时候,就更有必要摸清楚研发模式。目前,国内创新药主要有三种研发模式,分别是Big pharma模式(自主研发)、Biotech模式(授权引进)和VIC模式(主动型资本投资)。所谓Big pharma,是指以自主研发为主要研发模式的国内大型制药企业。通常,使用这种研发模式,本身需要制药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体系和充足的资金投入。而且,Big pharma模式非常注重“研、产、销”一体化。要想成为Big pharma公司,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目前,国内只有少数的顶尖药企能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比如恒瑞医药、齐鲁制药、正大天晴、石药集团和豪森制药等。另外,贝达药业也在逐步转型Big pharma。恒瑞医药从传统化药企业成功转型到创新药企业,成为了国内传统药企进阶的典范。它的创新模式从创新初期的“me-too”、“me-better”逐步走向源头创新,创新药布局正在从小分子药物向大分子药物转变,产生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体毒素融合物(ADC)技术平台。能取得这番成就,自然离不开持续投入的巨额研发费用支撑。恒瑞医药曾在5年的时间里投入研发超过30亿元,产出15个1类新药,平均算下来每个新药的成本是2亿元。2019年,恒瑞更是投入研发资金38.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90%,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6.73%,为国内药企之最。 另外,截止2019年底,恒瑞医药打造了一支拥有3400多人的研发团队,先后在连云港、上海、成都和美国设立了研发中心和临床医学部,建立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分子靶向药物工程研究中心。目前,恒瑞医药的创新药艾瑞昔布、阿帕替尼、硫培非格司亭、吡咯替尼、卡瑞利珠单抗和甲苯磺酸瑞马唑仑均已获批上市。在创新药开发上,已基本形成了每年都有创新药申请临床,每1-2年都有创新药上市的良性发展态势。 相对于注重“研产销”一体化,所有研发流程都得自己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自主研发模式,选择以引进开发为主的研发模式,无疑更为轻松。这种“项目授权许可”模式,也被称为Biotech模式。Big Pharma模式跟Biotech模式的最本质区别是,前者的研发是由市场(临床需求)为主导,后者的研发则是由科学来驱动,也就是更加注重技术端。因此,这种授权引进的模式,特别适合那些具有研发实力的初创型或者中小型创新药公司。比如A股的贝达药业、港股市场的四家Biotech公司--信达生物、君实生物、百济神州、歌礼制药以及科创板公司微芯生物。由于掌握关键研发技术,具备强大的研发实力,Biotech公司可以将多个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以“License out”的方式进行收益变现。同样的,也可以选择通过“License in”的模式来丰富自身研发管线。对内,可以弥补药品研发企业自身产品线的短板和业务;对外,通过转让给跨国药企进行再研发之后,还可以让产品反过来进入中国市场,惠及更多的患者。最重要的是,License out可以帮助中国新药研发公司进入海外市场。这也是未来我国创新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经之路。 从研发角度来说,新药研发可以将海外已上市的创新药进行化学结构改造而来。也就是在first-in-class新药的基础上,进行me-too、me-better类的跟随式研发。比如贝达药业的埃克替尼,恒瑞医药的艾瑞昔布,就是比较典型的me-too新药,也就大家俗称的“伪创新”。事实上,目前我国创新药行业仍处于“拿来主义”阶段。即使是恒瑞医药这样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研发1类新药的龙头公司,同样会使用一些已经被验证的靶点再进行研发。不过,从长远来看,未来开展first-in-class新药研发已是大势所趋。随着我国创新药的崛起,跨国制药公司纷纷向国内药企引进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比如,中国首个授权美国等发达国家使用专利的创新药,就是微芯生物的西达本胺,总交易金额是2800万美元。2007年3月,微芯生物向美国HUYA许可西达本胺在中国以外的全球开发权利,开创了中国创新药对外权益许可的先河。由于新药研发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人力、物力,而微芯生物之所以会选择授权转让,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公司面临的资金困境。 2017年7月6日,百济神州也宣布与制药巨头新基Celgene达成战略合作,将PD-1单抗BGB-A317亚洲地区(除日本)以外的实体瘤开发权益进行转让。该笔交易总额13.93亿美元,包括2.63亿美元的预付款,1.5亿美金的股权投资。未来,百济神州还可获得高达9.8亿美元的里程碑付款(包含研发、注册和销售)及新基销售BGB-A317的特许权费。根据德勤发布的《2018年全球生命科学行业展望》数据预测,2022年时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新药由大型药企投放市场,越来越多的新药创新将来自专注于发现新药的中小型Biotech公司。这也意味着,未来以Biotech研发模式为主的创新药企投资价值将会越来越大。最后一种是比较流行的“VIC模式”,即“VC(风险投资)+IP(知识产权)+CRO(研发外包)”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也被称为主动型新药投资模式。在此模式下,拥有IP的一方(科研院所、制药公司)获得风投资金,成立项目化公司,再与CRO进行研发合作,待项目成功后通过市场机制(上市或被并购)获利退出;CRO在合作中可获得订单收入和投资收益。  简单地说,就是创新药企可以从外部引进产品同时委托CRO公司进行区域性或者全球性的开发,是当下药品研发模式的最优选择。可以说,目前最高效、低成本的研发模式,就是VIC模式。VIC属于轻资产运作模式,能够节省高额资金投入。毕竟,在药品研发过程中,每个阶段背后都需要资金的支持,一旦停止“输血”,新药研发就不能维持。 VIC模式,最早起源于美国。当前,美国很多初创型创新药公司,同样很少从源头研究开始研发新药。要么选择依靠授权引进的Biotech模式,要么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专利,或者选择与VC合作购买大型制药公司剥离出来的产品。国内最能把VIC模式运用的淋漓尽致,当属CRO龙头药明康德。早在2004年,药明康德给公司的定位,就是“CRO+IP+VC+CMO”模式,创始人李革要构建的是一个开放式、一体化的平台。因此,药明康德也被称为“医药界的阿里巴巴”。自定位确立以后,药明康德开始大量收购研发公司、生产企业,业务线不断拓展。从生物基因、化学和生物制药,到动物实验,再到临床研究和药物制造等。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公司一跃从国内CRO巨头完成全产业链生态布局。 相对于传统的纯VC,药明康德的VIC模式(轻资产研发外包)可以直接为标的公司提供优越的平台,不需专门为其构建研发实验室,研发成果也可借助公司平台更快宣传上市以实现价值,这是药明康德VIC模式投资的优势。同样的,国内CDMO龙头凯莱英也成功打造了VIC研发生态圈。凯莱英通过参与设立医药创新基金,并将依托自身创新药综合技术服务平台与CDMO生产能力及海外品牌效应,为基金平台引进或投资管理的创新药品种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 总结来看,这三种研发模式一一对应了创新药企业运用的商业模式。投资者在了解这些模式之后,大致就能够判断出你所研究的创新药企业属于哪种类型,也可以站在管理层的角度去思考,正在经营的模式是否真的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现状。最重要的是,投资者还能从中深入挖掘到创新药企业的研发管线和新药进展等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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