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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这个钉子户被依法强拆!

 刘沟村图书馆 2020-05-22

导读

2020年5月20日上午,卧龙区依法对影响梅溪路南延工程的南阳市七一路194号印刷厂生活区2号楼第010室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此次依法拆除的房屋户主为何某,自2017年卧龙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经协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卧龙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4月23日作出宛龙房征补〔2018〕第01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于2018年4月26日起采取不同方式公证送达户主何某,何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

梅溪路南延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于2018年11月13日先后采取电话、短信、上门公证送达、邮寄等多种方式向何某送达了书面催告书,但何某仍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为加快推进梅溪路南延这一民生工程的进度,卧龙区人民政府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9〕豫13行审23号)。

经过前期大量基础性工作,5月20日,卧龙区人民政府根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的判决,组织区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七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依法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强制拆除,为梅溪南路全线贯通奠定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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