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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必知: 浅论书法、篆刻、印章不能割裂的血缘关系

 heshingshih 2020-05-23

文/一者

凡是从事书法和绘画(中国画)工作的人都有几方印章,名章、闲章,有篆书体也有隶书体,这些印章皆是盖在作品之用,并且印章的大小也不一,作用就是盖在不同尺寸的作品上。印章,作为一种物质文化,它是中国历史上从先秦沿袭、衍化至今的,是一类微型的传统文化实体,它极富民族特色,与中国书法艺术不可分割。从印章的沿袭发展看,它的功能和性质而言,广泛地体现和流行于日常的社会实用领域;而其最高层次,则已升华到精神文化领域,成为一种高级的门类艺术—— 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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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章

“篆刻”与“印章”之关系

“印章”与“篆刻”是不同的概念,性质不同,篆刻是一门艺术,印章是篆刻的一种,是实用艺术。严格讲,篆刻必须附于印章这个物质文化载体上。印章,作为高级的微型艺术之一的篆刻,被人们赞誉为“缩龙成寸散《易》之体”、“印里乾坤”方好印之中,有灵性,有哲理,有诗魂,有特殊的民族艺术形式之美,令人品味不尽。但是,作为实用型的印章,不一定都能达到篆刻艺术的高度。清代篆刻家沈野在《印谈》里这样加以描颂:

不著声色,寂然渊然,不可涯涘,此印章之有禅理者也;形若飞动,色若照耀,忽龙忽蛇,望之可掬,即之无物,此印章之有鬼神者也;尝之无味,至味出焉,听之无音,元音存焉,此印章之有诗者也。

这段文字是对篆刻艺术的“真赏”。由此可见,篆刻的物质空间虽然局限在印面的方寸之内,但精神空间却颇难穷尽,它和禅理诗学相通,其中潜藏着几乎无限的释放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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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

“篆刻”与“书法”之关系

篆刻与中国书法是两类艺术形式,但篆刻与书法关系异常密切,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和“书”与“文字”二者的“为缘”,“书”与“印”二者也存在着先天的、血缘的美学关系。但与中国的书法相比,它是华夏民族又一种“有意味的形式”。

首先,篆刻离不开书法。从事篆刻艺术的创作,主要应掌握三法,即篆法、章法,刀法。其中篆法(即书法)居于第一位,这是因为“篆”是“刻”的基础,如没有“篆”,就无以“刻”。所以学篆刻必先要学篆书,当然还应学其他书体。

我国第一本篆刻学经典著作—吾丘衍的《三十五举》,就非常强调书法(篆法),其中前十七举讲的都是学习篆书,其篇幅就几乎占“三十五举”的一半;其后的十八举则为教人如何篆印,但其中也往往涉及篆书。选三条于下:

三举曰:学篆书,必须博古,能识古器,其款识中古字,神气敦朴,可以助人……前贤乏气象,即此事未尝用力故也。

四举曰:凡学篆,《说文》为根本,能通《说文》,则写不差……十八举曰:汉有摹篆印,其法只是方正篆法,与隶相通……

由此已可见,篆刻确乎离不开篆书,至于篆刻要取得出色成就,就更离不开以篆书为主的书法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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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赵之谦名章

“印章”艺术的升华

艺术有互通性,就中国书法而言,与绘画(中国画)、音乐、舞蹈的互通性早已被认可;再如苏轼“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创造性发现;魏锡曾“书从印人,印从书出”的精辟见解;吴昌硕“诗文书画有真意,贵在深造求其通”的名言警句……都从不同层面凸显了中国美学注重艺术综合性的传统。

印章是篆刻的一种形式,是篆刻的一种载体。在古代,上至皇帝的印玺,下至普通百姓的名章,都具有实用性。印章的另一种艺术性升华,是加盖在书画作品上,从此印章扮演着与书画同趣的角色,据历史研究,书法家、画家在创作的作品上钤印肇始于元代,应该是源自元代的书画家赵孟頫,至明、清而大盛。在当今的书法创作中,钤印已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在书法创作中,挥毫书写井续之以钤印,那么,作品就不但体现了“书”、“文”的相成,而且还体现了“书”、“印”的共生,这样,书法的艺术综合性又增加了新的成分—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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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硕印章

说法作品上“印章”的意义价值

印章综合到书法作品之中,其价值意义是多方面的:

一、从社会学的视角看

东汉蔡邕《独断》早就说过:“印者,信也。”

周公瑾《印说》也指出:“印者何?信也。”可见,印章有其“示信”或“昭信”的作用。书家在自己落款后钤以印章,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符号化行为,是为“信”作用,是某作者的凭证。

首先,钤印的行为表明此作品确实是自己创作的,其所有权归属于钤印者。其次,如果作品进入社会或艺术市场,对书家自身来说,印章又有其向社会公开表态的“昭信”作用,让收藏者据此以为信验凭证,突出地表现了卬章的实用功能。再就是,钤印者对自己这次艺术创作质量的肯定。印章,对作者而言就成了文化符号和标识,即宣告了这次创作的圆满成功,因为书家如感到不满意,就决不会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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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孟頫书法上的钤印

二、从价值论的视角看

书法作品中用印,和书家挥毫一样,还应看做是自我价值的一种实现,也可说是书家进一步创造自我、介绍自我的一种方式。书家以“姓名印”为基点,由这种“示信”功能进一步延伸、拓展,还包括作者的“别号印”、“室名印”、“生辰印”、“身份印”、“职位印”等等,这些钤印在作品中显现出书家各个方面的信息,主体意识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扩大和延伸。

三、从艺术论的视角看

书家在作品中,还特爱钤所谓“闲章”。其实,“闲章”不闲,相对于具有社会示信功能的名章来说,它确实并非必不可少的,所以称之“闲”,但从其具有特殊表情表义的艺术功能来说,却不能说是无关紧要的,可称之为“抒情言志印”。这类印章常常从名篇佳作中取名言俊句,或自撰,作用是见志,或适情,或状物,或谈艺论道,可表现出种种独特的印面之美,而且其表情表意的功能也几乎是无限的。

四、“有意味的形式”画龙点睛的色彩审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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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上的钤印

中国书法,是黑白两极的世界,在书画作品上钤以朱红的印章,会生发出画龙点睛的效果。现代画家潘天寿指出:

“中国印章的朱红色,沉着、鲜明、热闹而有刺激力,在画面题款下用一方或两方的名号章,往往能使全幅的精神提起。起首章、压角章,也与名号章一样,可以起到使画面上色彩变化呼应,更具有独特的形式美。”

书法作品上的这种三色配置,也是种由悠远的文化积淀而生成的“有意味的形式”,印章有朱文(阳文)、白文(阴文)之别,如两方印章一朱一白互为映衬,更别有情趣,具有画龙点睛的色彩审美意义。

印章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是书画研究者研究书画名家,考据作品创作时间、判断真伪的重要凭证,这也是印章的“信”的意义。

从以上论述可知,书法是综合性艺术。书与文的综合,更多地表现在内容美的方面;而书与印的综合,则更多地表现在形式美的方面,形式与内容互渗互补,书、文、印三者相融相成,就形成了华夏民族独有的综合艺术的和谐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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