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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常识第一弹——闯红灯

 wenxuefeng360 2020-05-24

交通违章常识第一弹——闯红灯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本文仅就机动车的闯红灯进行介绍

1

闯红灯的几种情况


很多朋友都知道,闯红灯会被拍照,但是怎样才算闯红灯的界定却都大多不太清楚。那么闯红灯尤其是误闯红灯后会不会处罚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闯红灯电子眼拍照原理,路口停止线前后都埋的有感应线圈(有些感应线圈是在停止线前,有些是在停止线后)。

一般来说,红灯亮起后:

1.当你的车前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拍摄第一张照片。

2.当你的车后轮压过地上的感应线圈时,电子拍摄第二张照片。

3.若干秒后(一般是3~5秒),电子拍摄第三张照片(有些网站说,是当你的车通过路口压过对面地上的感应线圈时,拍第三张照片)。

所以,认定闯红灯需要电子眼共拍摄3张照片“三堂会审”,分别是1,红灯时车辆未过线,2,红灯时,车辆后轮过线,3,红灯时,车辆驶入路口。三张照片相互配合,且照片中的车辆处于三个不同位置,记录车辆在红灯亮起以后存在明显的位置移动,才能认为该车辆‘闯红灯’。警察叔叔就是凭借这3张照片,来给你开出闯红灯的罚单。

也就是说,这三张照片缺少任何一张或者第二张、第三张照片中的车辆位置相同或相近,都不构成违章的有力证据。

这是夜间的

图片来源于某地交警支队,为了保障当事人的隐私,将图片模糊处理了,实际上,原图是非常清楚的。

那么问题来了,误闯红灯后立即停车不会受到处罚?要视情况而定。

①红灯亮起时前轮已经过停止线,后轮尚未过线,此时继续行驶,不算闯红灯,因为缺少第一张照片——车辆红灯时车辆未过线。

②红灯亮起时前轮没过停止线,但是紧急刹车后,前轮已经越过停止线,后轮尚未过线,这种情况不算违章,因为缺少第2张照片——红灯时,车辆后轮过线,不予处罚。如下图的C车

③红灯亮起时前轮没过停止线,但是紧急刹车后,前、后轮均已越线,因为第二张、第三张照片中的车辆位置相同或相近,说明该车在后轮越线后停了下来,这属于“遇停止信号灯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法行为,即通常所说的“越线停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项: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故这种情况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应予处罚。但实际上,在许多城市,越线停车通常是现场处罚,就像小编所在的城市,越线停车电子眼是不拍的,但如果有交警在现场,有时是会给予处罚的,小编就曾在路口见到过,一辆轿车整车越过停止线后停车,该车被交警叔叔直接开到路边,接受处罚。如下图的B车

④对于情况③,有一种例外。红灯亮起时前轮没过停止线,但是由于车速太快,紧急刹车后,前、后轮均已越线,停在了人行道以外,路口内,此时有可能依旧被认定为闯红灯,扣6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显示在电子眼中的3张照片已经齐全了,尤其是第三张——红灯时,车辆驶入路口的那一张照片。虽然你停下来了,没有继续行驶,但是因为你停在了路口,且电子拍摄的第三张照片和第二张照片有明显的位移,所以极易被认定为你还在继续行驶,毕竟电子眼拍摄的是照片,是无法分辨你到底移动了没有。如下图的A车

⑤跟大车后“误闯”红灯。有时因为前方的大车挡住了视线,便跟着大车驶过路口,这算闯红灯吗?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算闯红灯的,但是有些城市经当事人复议是可以撤销的。不过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跟大车时驾驶人要保持足够的望范围,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证安全刹车距离为标准。即使你所在的城市能够撤销,但是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间成本还是挺高的。

所以,通过路口时还是减速慢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

关于闯红灯的几种谣言


谣言一:越线后马上停车不会被拍,不算违章。

解释:上面已经说过了,视情况而定,并非一律不予处罚。

谣言二:抠掉车牌上的小圆点可逃避电子眼。网上说,注意观察每块车牌号,第一个字母后面都有个小圆点,它由稀土金属制成后镶上去,在光的感应下会产生微弱的供电子眼捕捉的微波信号,所以它的作用就是给电子眼对焦,只要用硬物将这个小圆点抠掉,就能使电子眼无法正常对焦,拍出来的车牌号很模糊,看不清。当然,抠下来的小圆点需妥善保存,以备车辆年检时用。

解释:不管车牌上有没有小圆点,都拍得清清楚楚

实际上,车牌上这个小圆点的作用并非给电子眼对焦,而是一种防伪设计。对于现在的高清像素电子眼来说,无论真车牌还是假车牌,不管车牌上有没有小圆点,都能将号码清清楚楚地拍摄下来。另外,将车牌上小圆点抠掉的做法,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要被扣12分,因此在此提醒少数爱耍小聪明的司机,不要企图利用这些歪招来钻空子,以免偷鸡不成蚀把米。

谣言三:电子眼启动与红灯有3秒时间差。红灯亮起的瞬间,电子眼并没有同步启动,两者有3秒左右的时间差,所以在红灯亮起后两三秒内闯过去就没什么问题,因为电子眼来不及拍照。

这种说法不正确:电子眼与红灯同步工作,红灯一亮起,埋在停止线前后的感应线圈也同步通电,电子眼就会抓拍,所以不存在时间差,请广大司机不要有这种侥幸心理。大家看上面夜间那个图,红灯后1.7秒就已经拍上了。为了抢那几秒时间差,司机往往会加速通过路口,而此时左右两侧的信号灯已经变绿,车辆、行人开始通行,这样就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极大。

谣言四:车速不在5~180迈之间,电子眼拍不到

电子眼抓拍的适用车速为5~180迈,如果超出这一范围,车辆就不会被拍。所以,当车辆以不到5迈或超过180迈的速度闯红灯时,电子眼就“瞎”了。

对于这种传言,交警认为“毫无根据”,因为电子眼的启动、关闭是根据信号灯来切换的,与车速无关,只要电子眼正常工作,无论速度快慢,闯红灯都会被拍。

退一步说,即使这一传言是真的,又有多少实际意义?日常在市区行车,经过红绿灯路口时,想要将车速控制在5迈以下并非易事,而要让车速瞬间超过180迈也几乎不可能。

3

几种违法行为的比较与选择


1.闯红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

2.越线停车。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记2分。

3.左转道直行,直行道左转,右转道左转等等不按箭头指示行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的,一次记2分。

显而易见,这三种行为,闯红灯的处罚是最重的,所以说,建议大家。在路口行驶过程中,严格按照交通法不违章是最好的,万一人有失手,真的避免不了违章了,也要避重就轻,选择处罚最轻的违章

举个栗子:如图这辆白车,路口直行是红灯,当然,他的最好选择是立刻刹车,如果他的车速太快或者是分神了,来不及刹车就已经到路中间了,此时怎么办?停下来?开玩笑吧,一是路口车流量这么大,万一出现事故可是你的全责。再者,即使停下来,停在路中间也很有可能依旧被认定为闯红灯,扣6分。所以,此时最好的选择是直接右转因为全屏红灯不限制右转,相当于右转是绿灯,此时右转不算闯红灯,而是属于直行道右转,按照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的来处罚,记2分,省了4分。当然,如果此时左转灯是绿灯,左转也是可以的。

总结,通过路口时,如果因为分神等原因来不及制动车已经到了路中间,最好的方法不是停下来,而是选择一个绿灯可以通行的方向行驶,这样只是按照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的来处罚,记2分。另外,绝大多数路口不限制右转,所以,总能找到一条适合你躲避闯红灯的方向。

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和大家息息相关的用蓝字标出)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打电话,扣二分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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