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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是新媒体发展不可逾越的底线

 肃竹时空 2020-05-27


大号之死:罪有应得



不久前,自媒体大号“咪蒙”遭到全网封杀,一些平台称“不得转世”。从“教主”到“死亡”只是一瞬间,但是却不是一瞬间。咪蒙之死,也许从他诞生就开始了作死的操作。虽然说生死是一种循环,但是咪蒙却落了个死不足惜、死有余辜。

巧的是,在“咪蒙”死亡之前几天,曾有一个被称为大V的自媒体人极力给我推荐“咪蒙”,此前我并没有关注“咪蒙”,所以就看了一下,才发现一些自己嗤之以鼻的操作居然是出自这个大号,当时我就认为,我宁愿自己的自媒体默默无闻,也不会干这种违背道德的事。
作为一个传媒人,对于道德的要求,是媒体从业的最低底线。甚至低于法律之下,因为有很多道德的标准是法律所无法衡量的,也是法律所不能规范的。而媒体的道德,则直接影响着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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