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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无关的案件,同样愚蠢的大学生 | 罪案实录

 时拾史事 2020-05-27

“没什么比当众谴责作恶的人更容易,也没什么比理解他更难。”——陀思妥耶夫斯基

两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两个毫无关联的案件里,有两个不同的身份:一个是被判无期徒刑的毒犯,一个是被奸杀焚尸的受害人。但是,他们殊途同归的命运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点:愚蠢。

也许会有人认为我这样说对死者不敬,只是逝者已矣,活着的人应该在他们的故事里,得到更多的教训和反思。

1.

如果不是有警方资料证明,如果他不是已经进了监狱,我真的不敢相信世界上有如此愚蠢的人。本来是一个非法持有1克毒品的轻罪,经过他一番精心的努力,演变成了“制造毒品、武装押运毒品、贩卖毒品50克以上”---按照我国法律,这是死刑。为了讲述方便,我们就叫他“毒少”吧。

▲电影《毒战》剧照

毒少所犯的罪是“武装押运、贩卖毒品”---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难道他是电影中亡命之徒的原型?或者是一个黑社会老大?---开什么玩笑,现在这个社会,哪个黑社会还亲自去贩毒?何况毒少只是个刚毕业的18岁大学生。

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一个黑社会老大带领全部兄弟去犯傻,也很难达到他这样的高度。

毒少是北京人,父母就是一般的工薪阶层。这般出身普通家庭的人很多,比如我,不过我却没有毒少那样“目光长远”的父母。为了让毒少接受更好的教育,他的父母勒紧了裤腰带把他送到一个贵族学校去上学,却不料这个所谓“贵族学校”就是只“贵”。学校里的这些有钱人的孩子。大部分学习研究的不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地做出一番事业,而是如何花天酒地挥霍,怎么声色犬马的攀比。

把一个没钱的孩子,送到有钱人的环境里,这意味着什么呢?毒少的父母从来没考虑过,他们以为接近神乃神,现实却是近墨者黑。毒少和学校里一帮纨绔子弟很快就混在一起沾染上许多不良习气。如果只是吃喝玩乐泡妞打架都还好,毒少染上的是最致命的:吸毒。

他当然知道吸毒不是件好事,可是他想证明他他敢吸毒,更想证明吸得起。

▲电影《毒战》截图

讲真,吸毒上瘾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容易。毒品之所以叫做毒,味道就不可能太好,而且吃了副作用大。刚吸食时有的人不但没有飘飘欲仙的感觉,反而会觉得恶心,眩晕,甚至全身抽搐。电影《毒战》里,孙红雷扮演的缉毒警察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被迫要吸食毒贩递过来的毒品。交易后毒贩离去,孙红雷立刻撕心裂肺地呕吐,差点窒息死过去....

但是,毒少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奇男子,他没有辜负家长的培养和同学的信任,他克服了资金困难和身体不适,不分昼夜一次次地坚持服毒...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瘾君子。反观他那些有钱的同学,尽管在教他吸毒时,嘴上鼓吹着吸毒是享受是开放是自由,到最后,却没有一个像他这样染上毒瘾。

很快,毒少就再也没有钱去买毒品了。他想起一个词“以战养战”,所以他决定“以贩养毒”。自己成了药贩子,还愁没毒品吗?毒少买了1克毒品回来,再拿安眠药止痛片啥的磨碎了,掺和到毒品里。这充分体现了毒少是个敬业的毒贩子,因为纯的毒品不经过稀释就服用会当场死亡。所以毒少一直把“健康吸毒,佛系养生”当成瘾君子的自我修养。

可是他太贪心了,一克毒品就掺了满满一大瓶安眠药、止痛片,三鹿奶粉掺三聚氰胺都没他这么下足猛料的。毒少心里也有点虚,毕竟这算是假冒伪劣了,万一人家买回去发现了,打个12315多不好。

毒少揣着这包低度毒品跑去了天津,打算卖一笔钱回京城再享受。为了壮胆,他随身带了一把刀,还有一支仿真手枪,这把那仿真枪真的有点儿杀伤力---他没想到,他刚刚开始的人生会因为这把枪而终结在牢狱里。

毒少到了天津,问题又来了---他在天津不认识“同道中人”。怎么办呢?

他知道做销售要先锁定目标群体,比如说身上刺了花的,头发比较长还染得五颜六色的---总之看着比较非主流古惑仔,他就上去问:“唉这位先生,我这儿有上好的毒,一口入魂,两口开胃,三口肾不亏...”

功夫不负有心人,毒少终于找到了买家。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不羁放荡的买家是警方的卧底。

他一手交了货,一手还没拿到钱,警察就冲了过去,毒少被死死地摁在地上。

在法庭上,毒少的律师称:只有其中真正的毒品成分,才能算作毒品,其含量不超过一克。属于极其轻微的犯罪。应该给予劳教的处分。

检方认为,既然他拿这堆东西去当作毒品卖,而且里面含有毒品成分,那毒品的数量,就应该按照掺假后的重量来算。他具有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而且从购买到销售,都是他经过了预谋的。而且他在运输、交易毒品的过程中,还带着刀与枪,枪虽然只是仿真枪,但具有一定杀伤力,达到了100焦耳以上,属于严重犯罪。持有的毒品超过了50克,应判处死刑。

最后,法庭考虑到他所犯罪行对社会危害不大(可能是法官觉得以他的智商不足以危害社会吧),且又刚刚成年,有主动交代情节和改过自新意愿,因供出了在北京卖毒品给他的上家-----18岁的毒少被判处无期徒刑。

2.

这个案子因被害人遭奸杀焚尸死状惨烈,凶手事后又有如同“撞邪”的行为,当年在NJ市穿得沸沸扬扬,后很多悬疑推理小说和影视作品中的死者被害手法都以此案为原型。警方调查受害人情况时,提起她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单纯,那么我们就称呼她为“小纯”吧。

▲电影《调味的房子》剧照

在2005年6月19。二十一岁的大学女生小纯独自一人离开了学校。她想趁着毕业前难得的闲暇,好好游览一下个生活了4年的古都。

从此就再没人见过小纯,手机也一直关机。

学校闻讯后,立即报案。小纯失联已经超过48小时,初步推测可能已经遇害。警方初步排除了小纯自杀和出走的可能,她平日里开朗活泼,精神正常,关键是社会关系特别简单,连男朋友都没有,也没有得罪谁,更没有借钱什么的,所以不存在情杀、仇杀之类的。她一直住在学校寝室从没有夜不归宿,跟社会上的人很少有交集...总而言之,小纯是属于“低危生活”类。

对于犯罪分子来说,侵犯小纯这样的低危人群就是一种高危行为,这好比抢劫一个女警察---太危险了,而抢劫一个失足女---犯罪分子觉得这是很安全的。

根据警方的了解,小纯是一个思想十分单纯的女孩,但对社会的现实一无所知。她除了读书功课外,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一个人出去游玩---这应该是她唯一“高危”的行为。

围绕小纯失踪的区域,警方展开地毯式排查。经过两天艰苦排查,询问了大量的对目击者,终于确定了小纯最后出现的地方,那是NJ市校外的一个公园里。

这个公园处于市区外比较偏僻地方,从罪犯的角度来讲,如果想要对低风险人群作案,这公园无疑是一个好地方。当年还不是现在这样处处有摄像头,那时手机带摄像头的都相当少见。公园那么大,而且人来人往,要找到小纯的下落,从哪里入手呢? 这时我们要结合现实来推理:

第一,小纯应该不会是被劫持而被害。

在荒郊野外的一个独身女孩遭遇打劫,除非是练过排山倒海独孤九剑,一般都是吓傻了不会反抗的。罪犯既然抢到了钱,就没必要再杀人了。

不是劫财,那就是劫色---强奸。可是强奸也不一定非要杀人灭口啊。事实上很多强奸罪犯都不会杀人的。为什么非要杀了小纯?很多奸杀案都是因为在强奸过程中,害人激烈反抗让罪犯恼羞成怒而杀人,还有一种比较多的情况就是事后担心被告发所以杀人。

小纯那样的乖乖女,惹恼罪犯的可能性不大,那么担心被告发的几率比较大。

有了这一系列的推理假设,警方怀疑杀人犯应该是居住在附近的人。如果是流窜作案,他就不怕被认出来,事后逃跑一了白了,除非是那种专门强奸杀人的连环杀手。

根据警方的办案经验,犯奸杀罪的人具备这些征:

一个人能去强奸再杀人,假如他不是惯犯有前科,年龄应该在30岁以上。一个人心理变态需要多年的成型,不是说想变态就能一夜成功;而且杀人是需要足够的胆量,这个也需要很多年来积攒。

2.能将一个成年女性尸体处理得不露痕迹,且能够保证无目击者,说明这个人可能35岁以上了,尸体健壮,有一定的社交口才,这样才有能力去控制被害人。

这个人如果精神是正常的,那他作案后,会明显的表现出坐立难安、食欲减少、烦躁易怒等...还有很大的可能性是他会突然改变穿着、发型,仿佛是变了个人---即使他自己察觉到了,他也无法控制。

通过几天几夜不懈排查和走访,警方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公园内经营茶社的一个中年男子,我们就叫他老狼吧。

老狼符合以上所有特征,而且最近言行举止很反常。

据认识他的人说,他最近几天不停和亲人朋友打电话,说话的语气有点像交代后事。更诡异的是,在小纯失踪的第七天晚上,他居然在烧纸钱。见到的人都以为他是中邪了。

警方立刻将他列为重要嫌疑人。6月27日早上7时,老狼一出现在公园门口就被守候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擒获,并当场从他身上缴获了小纯的一部三星手机。

起初他什么也不说。经过八小时的斗智斗勇才终于开了口。警方根据他的供述,在公园的下水道里发现了小纯,她被烧焦成一团难以辨认,惨不忍睹。

可是老狼却一直说:小纯,真的是不得已。后来当地媒体报道了警方提供的老狼供述,很多人都叹息:小纯太原本可以不用死的,真是太无知太单纯了。而我的感受是:小纯不是天真,而是愚蠢。

像小纯这样的女孩,我们身边都会有---性格开朗,从小成绩优良,长得漂亮,老师同学都很喜欢她,从小到大她所遇到的人对她都是友好的。所以她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如此。所以她敢在黄昏近天黑时分单身一人去郊外公园游玩。。她更敢而在公园里,走进一家茶社主动跟一个中年男子搭茬。这个人正是老狼,她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匹会吞噬她生命的野兽。

起初老狼并没有奸杀她的想法。其时,因为老狼茶社的生意不好,他正只身一人无聊。见小纯主动来搭话,便站在门口与聊了几句,因为外面热,老狼约小纯去茶社里面吹电风扇。

小纯想都没想就跟了进去。两个陌生人竟然聊到了天黑,可见她没有一点儿防范之心。在聊天的过程中,小纯说她从来没交过男友。她也没有意识到,这会让有处女情结的男人对她产生邪念。

这时小纯身要离开去别的地方玩,老狼看挽留不住,就在小纯转身走到门口的时,从后面拦腰将其抱起,将她拖回屋内。

如果是普通女孩,早就会感觉到危险已经临近。在这个时间,周围游人还是很多的。她只需大声呼救,就一定会引起周围人的警觉,也会震慑住老狼。

但小纯只是轻轻地回了一句:不要这样,这样不好。这种轻描淡写回应让老狼误认为是撒娇。于是他们竟然就这样继续聊天,一直持续到了晚上九点。然后小纯居然在老狼的提议下,洗澡,换衣服。她洗澡的时候,老狼还帮她把衣服洗了晾在外面---老狼的社交能力的确强。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出现几个男人的声音,慢慢地往茶楼走过来。慌乱中,老狼拿过一根塑料包装带捆住了小纯的手,并把她盖在被子下面,然后出门跟外面的人打招呼在此过程中,先后有三批客人进入茶社,其中几个甚至还跟老狼聊了30分钟以上。

小纯并没有被堵上嘴-------只要大声呼救,便可逃过一劫。可是她并没有发出一点声响。也许是惊恐,也许是懵了...谁也不知道究竟是为何,连老狼自己都很疑惑,为什么她不呼救呢?

在最后一批客人离开后,老狼直接对小纯说:我要跟你性交。小纯的反抗居然仅仅是一句:不行的,我还是处女,不可以做这种事。这句话让老狼的欲望更加高涨。他拿过一张凉席放到地上,强奸了小纯。

随后他们又开始了彻夜的长谈。期间老狼百般哄她,求她不要报警。小纯没有答应,在他们讨价还价的期间,老狼还给她摘了根自己种的黄瓜吃。小纯吃着黄瓜,竟然还露出了笑容。老狼趁机又求她不要报警。小纯还是没有点头。

可见此刻小纯还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竟然觉得有了可以处于上风的优势。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老狼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强奸犯,他在先认识被害人情况下,敢在家作案。这是典型的临时起意。这类型罪犯最怕的就是被害人报案。他表面上是在哄小纯,实际上是在与她争夺对事件的控制权。但小纯可能是平时里强势惯了,或者说周围的人都顺着她,所以她拒不答应。天已经开始亮了,很快就有游人来晨练。老狼最后请求:你要报案也可以,等几天。几天之后,我儿子中考结束了。你再报案。免得毁了我儿子的一生。

此刻小纯只要不置可否,也不用死。可是小纯回答:“我报警你小孩就毁了,你有没有想过我已经被你毁了?”老狼打了个寒战。

老狼知道求她无望,便走到外面拿起裤子的两只裤脚,从后面用裤裆兜住了小纯的脖子。勒死小纯后,老狼找来汽油浇在她身上,在院子里焚烧后把尸体丢进来了下水道。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虽然老狼已经供述自己将小纯强奸,但是,没有任何物证能够证明他强奸的事实,受害人尸体也已被烧毁,无法取证。根据法律精神,只有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所以无法认定相应罪名。

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他,没有以强奸罪起诉他。最后,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留言:开新坑啦,留言和建议可以评论见,喜欢的人多的话会继续更新。也可以说说关于真实罪案有没有其他好的写的方向,或者毛遂自荐也可以。如果不巧你正好知道这个案件也可以交流一下

赵小昭:现居于成都,大龄未婚问题美少女。专注于一切有趣无意义之事,做浮华时代清醒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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