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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企业借款买房后,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如歌税月_365 2020-05-30

房价蹭蹭往上涨
为了留住核心人才
大佬们为了员工买房操碎了心
借款给员工买房成为一项员工福利

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中小企业,为了留住人才,把借款给员工买房视为一项福利,而这项福利背后却面临着巨大的税务风险。

在众多上市公司公布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中也对个人所得税明确由员工个人承担并由公司扣缴

小编有话说

1

带息借款不应征税

如果企业按照市场利率提供有息借款,对于员工而言只是多了一个融资渠道,向企业借的钱不仅要还,还要支付利息,并没有获得任何经济利益,没有所得,何来征税

2

利息差额应当征税

如果企业提供无息或低息借款,并且约定还款期限,对于员工而言,获得的经济利益也就是利息差,对于这部分利息差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编是认同的,但是因此按照借款额计算征税是没有道理的

3

不需偿还的借款应当征税

如果企业提供借款,并且约定服务满一定年限或者其他条件以后可以不还,这实际就是一项实物分配了,应当按照在满足条件时不需偿还的借款额计算征税

当然这些都是小编的个人看法,在实务当中税务机关仍然会严格执行财税[2008]83号的,员工借款买房这事还需谨慎。

至于部分上市公司公布的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中出现“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同期贷款利率核定的贷款利息计算”不知道是哪来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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