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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药中《五常政大论》讲解13

 新用户33586458 2020-05-31
国医大师方药中黄帝内径运气七篇讲解(45)


中医语录
    中医治法有神治、气治、形治之类,又有调治、刺治、药治之异,而诸法又有治神、治气、治形之别。以四气五味、升降浮沉为纲领的药治,显然属于气治的范畴,且只是一种治法而已。药治三境界,上为神用无方,法无定法,以气化神,以神还虚;中为审病求机,随机变法,依法组方,运方促治;下为辨病求因,据因立法,专方专药,随证加减。还值得指出的是,中药治人,以药之偏调人之偏。微弱能量可以转动枢机,微小信息可以引发突变。信息是药之神。提取出中药的所谓有效化学成分,其自然和生命能量信息荡然无存。
                          -----中国中医科学院  研究员  付景华    
                            摘自其论文《中华医道与科学主义的世纪之战》


五、《五常政大论》讲解  13
 
    【原文】    
    故曰: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1),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2)。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3)。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4)。此之谓也。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5),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 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6),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7),帝曰: 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8),奈何?岐伯曰:悉乎哉问也! 无积者,求其藏(9) ,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华已(IO)。
    【讲解】      
     (1)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    
    “上下”,指司天在泉之气,亦即泛指风,火(君火,相火)、湿、燥、寒六气。“补”,即扶正。“治”,即祛邪。“从”,即与其本气之属性一致。“逆”,即与其本气之属性相反。,’补上下者从之”,意即风、火、湿、燥、寒六气偏衰时,在处理上就要针对它本气的不及予以补充或增强。从自然气候来说,如果是应热不热,就应生火令热;应寒不寒,就应渍水令寒,应燥不燥,就应吹风令燥,应湿不湿,就应灌水令湿。从人体疾病的治疗来说也是一样,应热不热,就要用辛温扶阳药物温中令热,应寒不寒,就要用寒凉药物清热令寒;应燥不燥,就要用芳香温通药物除湿令燥,应湿不湿,就要用滋润养阴药物生津润燥。“治上下者逆之”,意即风、火、湿、燥、寒六气偏盛时,在处理上就要针对它本气的偏盛以消泻或平抑。从自然气候来说,如果热而太甚,就要取水令凉,寒而太甚,就要取火御寒,燥而太甚,就要浇水令湿;湿而太甚,就要风吹火烤。从人体疾病的治疗来说也是一样,寒症用热药,热症用凉药,燥病用润药,湿病用燥药。这就是说,古人从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气候不及时要补;气候偏盛时要泻。并且也就从此演化出治疗疾病也按风、火、湿、燥、寒来定性,还从而制定出“寒者温之,热者凉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治疗原则以及“从治”、“逆治”的治疗方法。由此可以看出,中医学中的某些治疗原则和治法基本上来自古人的生活实践。      
     (2)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      
    “所在”,指具体时间或具体位置。“寒热”,即寒和热。“盛衰”,即实和虚或太过和不及。“调”,即调和或调治。此承上句而言,意即前述之“补上下者从之,治上下者逆之”这一原则,在具体运用时还要进一步加以定位。如寒热盛衰表现在司天之气则重点在调和司天之气有关的时令,如表现在在泉之气,则重点又在在泉之气,如表现在各个间气时,贝鲤重点又在四间气所属时令。推而广之,人体疾病的治疗也是如此。如寒热盛衰表现在心,则重点治心,寒热盛衰表现在肝,则重点治肝等等。这些都叫做“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张仲景在《金匾要略》中指出:“夫诸病在脏,欲攻之,当随其所得而攻之,如?}者与猪荃汤,余皆仿此。”所谓“当随其所得而攻之”的治则与本篇所论“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含义相同。这些论述正是我们在分析病机中要求进行定位和定性分析的理论基础和文献依据之一。      
     (3)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      
    “上取”,王冰认为是吐法。他说:“上取谓以药制有过之气也。制而不顺,则吐之。”“下取”,王冰认为是下法。他说:“下取,谓以迅疾之药除下病,攻之不去,则下之。”“内取”,王冰认为是食疗及药疗。他说:“内取,谓食得以药内之,审其寒热而调之。”“外取”,王冰认为是外治法。他说;“外取,谓药熨令所病气调适也。”我们认为这几句是承上句而言,仍以从治则来理解为好。“取”,此处作治疗解。“上取”,即治土,“下取”,即治下,“内取”,即治内,“外取”,即治外。“过”,即疾病。全句意即上治、下治、内治、外治,总要根据病位所在,有的放矢、病在什么地方就治褚于么地方,不能滥伐无过。这是对前句“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的进一步阐述。  
     (4)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    
    “能”,为多音多义同,此处读“耐”,义与“耐”同。“能毒者”,即对药物的耐受性比较强的人。“厚药”,即作用较强烈的药物。“胜”,此处与“能”同义。“不胜毒者”,即对药物的耐受性较差的人。“薄药”,即作用较缓和的药物。全句意即在治疗中对患者投药时要注意到患者的体质特点,以及对药物的耐受能力。对药物耐受性比较强者,可以给作用较强或毒性较大的药物,反之,对药物耐受性比较差者,则给作用较缓和或毒性较小的药物。这就是说,_在治疗投药中必须注意患者特点,要因人而异。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胃厚,色黑,大骨,肉肥者,皆胜毒。其瘦而薄胃者,-皆不胜毒。”也就是说,体强者二般对药物耐受力较强,体弱者一般对药物耐受力较弱。我们从临床中也体会到,年老者,久病者,平素体弱者,对药物耐受力均较差,治疗_L不宜用重剂剧药。’青壮年患者,新病者,平素体强者,对药物耐受力均较强,治疗上可以用重药熏剂,治疗投药,充分考虑体质差异,因人制宜,这正是中医诊断治疗疾病的宝贵经验和特点之一,应予继承和发扬。    
    (5)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气反者”,指疾病的表现部位与其原发部位相反。疾病的原发部位在上,而疾病反表现在下,例如:病所在肺,但表现为大便秘结或腹泻或小便不利。疾病原发部位在下,而疾病表现却在上,例如病所在大肠,大便不通,但却表现为呕吐。这些都叫作“气反”。由子如此,所以在治疗上就要“病在下,取之上”,如前述之肺虚便秘,腹泻或小便不利,就要用补肺或宣肺的方法来治疗,下病上取。“病在上,取之下”,如前述之呕吐不止,就要甩通便的方法来治疗,上病下取。“病在中,傍取之”,即病在咀,例如由表症而引起的嗯心、呕吐,腹泻,就要用解表的方法来治疗,表解而里自和。这就是说对疾病的治疗,不但要“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首先考虑病位所在,而且要进一步分析其病机,孰为原发,孰为继发,以治病求本。这是中医辨证论治的关键所在。   
     (6)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    
    这一段经文,一是谈服药的方法。服药的方法一般有四种:一种是凉药热服,即原文拆谓的“治热以寒,温而行之”。句中的“热”,是指热症,“寒”是指寒凉药物,“温”是指温服。一种是热药凉服,即原文所谓的“治寒以热,凉而行之”。句中的“寒”,是指寒症,“热”,是指热药,“凉”,是指凉服。另一种是凉药凉服,即原文所谓的“治温以清,冷而行之妙。句中的“温”,指温热症,“清”,指凉药,“冷”,指冷服。还有一种是热药热服,即原文所谓的“治清以温,热而行之”。句中的“清”,指寒症,“温”,指温热药,“热”,指热服。上述这四种服药方法,历代注家均从正台反治的道理来解释,凉药热服,热药凉服,认为属于反治范围。凉药凉服,热药热报,认为属于正治范围。关于正治和反治,以后在《六元正纪大论冷和《至真要大论》,均将作较详细的讨论,读者可以参看后章,此处从略。    
    (7)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    
    “消之削之”,指治疗上的消法。所谓“消法”,即用具有消散或清削作用的药物及方剂,或其它物理方法的处理以消散积聚,藉以达到治疗日的的一种治疗方法。“吐之下之”,指治疗上的吐法和下法。所谓“吐法”,即用具有催吐作用的药物或其它物理方法的处理,使患者发生呕吐,藉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下法”,即用具有泻下作用的药物内服或外用使患者发生泻下藉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补之泻之”,指治疗上的补法和下法。所谓“补法”,即用具有增强人体功能或补充人体营养物质的药物或食物以增强人体体力或补充人体营养藉以达到治疗目的的一种治疗方法。“久新”,指患病的时间,亦即新病和久病。“久新同法”,即不论疾病新久,上述的消法、吐法、补法、下法都可以用。这也就是说,不论新病久病,本身都有寒热虚实的不同,因而在治疗上就有温清补泻等不同的治法。这仍是对前述“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这一治疗原则的进一步阐述和补充。      
    (8)病在中而不实不坚,且聚且散      
    “中”,指体内。“实”,指有物。“坚”,指坚硬。“聚”,指聚积。“散,,指分散。全句意即人体内脏有病,但是柔软无物,即使有时可以摸到有物,但是聚散不定,有时摸到,有时又摸不到。原文就此种现象提出问题,要求加鉴别。      
     (9)无积者,求其脏      
    “积”,指聚积,亦即在人体可以摸到实体物,如癫痕肿物等等。“藏”,指五脏,为腑的对应词。从阴阳属性来说,“藏为阴,腑为阳”,“无积者,求其藏”一句,是回答上面所提的问题。』上句所提的“不实不坚,且聚且散”,实际上就是摸不到实体性的东西。既然摸不到实体性的东西,那就是“无积”。属于阴症,虚证,就不能用前述的消法或下法,而只能用补法来作治疗。张介宾注此云:“积者,有形之病。有积在中,则坚实不散矣,今其不实不坚,且聚且散者,无积可知一也。无积而病在中者,藏之虚也,故当随病所在,求其藏而补之。”亦即此义。这也是前述“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这一治疗原则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    
    (10)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毕已    
    这是承上句面言。上句言“已积者,求其藏”,这里说“虚则补之”,意即这种情况属于虚证,以补为主。但是上句又曾谈到“时聚时散”,说明虚中仍然挟实。因此在补虚的基础上,仍然要“药以祛之”,亦即在补虚扶正的基础上要同时祛邪。除了药物治疗以外,还要“食以随之”,注意到饮食在治疗中的积极作用。除药疗、食疗以外,还要注意到“行水渍之”,亦即运用水浴等理疗方法。“和其中外”,指对疾病采取综合治疗措施。这些治疗方法虽然都是承上文“无积者,求其藏”这一具体情况而提出的,但实际上指出了“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的具体内容。这就是说,从治疗原则上来说,虚者补之,实者泻之。虚中挟实,补虚为主,辅以祛邪。从治疗手段来说,药疗为主,食疗次之,辅以理疗,进行综合处理。
    【述评】    
    本节主要介绍了对疾病的诊治原则和方法。在诊治原则上强调定性和定位的治疗原则,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指出了要全面分析病机,以决定治疗,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病在卜,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指出了治疗上要因人而异,这就是原文所谓的“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还要因病而异,提出了热药热服,凉药凉服,热药凉服,凉药热服。在治法上提出了以补法和泻法为纲的各种治疗方法。在具体治疗乎段上提出了药疗、食疗、理疗等综合治疗措施。这些诊治原则和方法,基本上是在前述的气化学说,气候一与物候之间的关系等论述的基础上演化出来的。这是气化学说在医学上的具体运用。      
    【原文】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1)?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2),有毒无毒,固宜常制(3)矣。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4);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5)。不尽,行复如法(6)。必先岁气,无伐天和(7),无盛盛,无虚崖,而遗人夭殃(8).无致邪,无头正,绝人长命(9)      
    【讲解】      
    (1)有毒无毒,服有约乎      
    “毒”,指药物气昧特别偏胜,如大寒大热之类。张隐庵注:“毒者、有大寒大热及燥湿偏胜之毒气。”此处亦可作为药物的毒性来理解。“服”,指服用。“约”,张隐庵注:“约,规则也。”全句是问:气味特别偏胜或毒性较大的药物,在服食上有没有什么规定?      
    (2)病有久新,方有大小      
    “病有久新”,指疾病有新病和久病。“方有大小”,指制方上有大方和小方。关于大方和小方,《至真要大论》谓:“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这就是说“大方”药味多,“小方”药味少。前文曾谓:“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久新同法。”这是讲不论疾病是新病或者是久病都可以用补法或泻法。此句谓“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是讲在疾病的治疗上,虽然从治法上来说新病和久病不一定有什么差异,但是在具体用药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3)有毒无毒,固宜常制    
    “常”,有经常或一般之义。“制”,即制度,与前句之“约”同义。“常制”,即常规。“有毒无毒,固宜常制”,意即各种药物在使用rL均有常规用法。      
    (4)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大毒”,指毒性较大的药物。“常毒”,指具有一般毒性的药物。“小毒”,指毒性较小的药物。“无毒”,指没有毒性的药物。“六”、“七”、“八”、“九”等,指用药时间的长短。全句意即毒性较大的药物,服用时间宜短,毒性一般或毒性较小的药物,服用时间可以稍长;无毒的药物,服用时间则可以较长,但也只能“十去其九”,不能无限期的长期服用。      
    (5)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谷”,指粮食,“肉”,指肉食,“果”,指水果,“菜”,指蔬菜。“食养”,指饮食调养。“尽之”,指收功或结束治疗。“过”,指用药太过。“正”,指正气,亦即人体本身所固有的生理调节代偿防御能力。全句是对上文用药原则的解释和补充,意即用药物治疗疾病,必须掌握分寸,适可而止。毒性愈大的药物,愈不能长服久服,主要应依靠饮食调养来恢复健康,巩固疗效。为什么用药物治疗疾病,必须适可而止? 为什么任何药物都不能长服久服?为什么要“谷肉果菜,食养尽之”? 这涉及到中医学丈疾病本质的认识以及对于疾病的防治原则问题。对于自然界气候变化来说,古人认为整个自然界气候变化存在着一个自调的规律。这也就是前面已经讲过的:“五运之政,岁权衡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化者应之,变者复之。此生长化成收藏之理,气之井也。失常则天地四塞矣。”对于人体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古人认为也存在着一个自调劫律,即认为自然界气候的一般变化,人体能自动适应它。自然界中的各种致病因索,产体能自动防御它。致病以后对人体的各种损伤,人体能自动代偿并修复它。自然界的名种自调现象,中医学叫作“正气”。人体的各种自调现象,生理调节代偿防御能力,中医学也叫作“正气”。“正气”,中医学认为是自然界生命现象之所以能够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人体健康能够得到保证的关键所在。由于如此,所以中医学认为,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来说,是人休正气不足的结果,也是正气与邪气斗争的表现。因此,中医宁对一疾病的治疗也就立足于如何恢复人体的正气,亦即把恢复和加强人体的生理调节代izc防御能力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任何可以影响人体正气的措施都应该慎用或不用,即使是具有针对病邪作用的措施,也只能在不影响人体正气的前提下应用。如果超过了这个范围,就必须停止使用。具有毒性的药物,由于它对病邪,亦即对致病因素有一些特异性的治疗作用,所以在疾病的治疗中是必需的。正如《素问·藏气法时论》中所谓的:“毒药攻邪。”但是具有毒性的药物,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又具有损害人体正气的副作用。即使是无毒的药物,虽然并不其毒性作用,但是它既然能治病,亦必然在气味上有其偏胜之处;我们正是运用其偏胜的一面,来调节和恢复在致病因素影响下人体失去的相对平衡状态。但是在长时间服用过程中,又必然会造成人体新的偏胜失衡而对正气有所损伤。由于如此,所以中医学对于疾病的治疗,从来就不主张完全依靠药物,认为使用药物只能是在病邪较盛时用以顿挫病势的一种手段。一旦病邪已衰,即应适可而止。特别是有毒的药物,更应尽早停用或不用。中医对于疾病的治疗,十分强调依靠人体的自调能力,认为能够善于调动人体正气,对疾病进行因势利导的治疗,这就是最好的治疗。这些基本观点,在《内经》中,特别是在本篇中,阐发得十分深刻,明确指出:“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还指出:“必养必和,待其来复。”在《六元正纪大论》中提出:“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藏气法时论》也指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昧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在《汉书·艺文志》中甚至提出:“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上述论述充分说明了中医对疾病本质的认识和治疗疾病的指导思想,即认为疾病是人体正气与病邪相搏的过程,治疗疾病必须立足于调动和恢复人体固有的自调能力来战胜疾病,恢复健康。任何损伤人休正气的治疗,都必须慎用或不用,充分重视饮食凋养在恢复正气中的重要作用等等。这些认识正是中医整体观在疾病治疗上的具体体现。      
    (6)不尽,行复如法    
    “不尽妙,指疾病未愈。“行复如法”,指仍可以再用前述的用药方法来进行治疗。这就是说用药物治疗疾病,特别是用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治疗疾病,可以采用间断投药的方法。这种投药法,既可以避免因连续使用毒性药物对人体正气带来的损害,同时还可达到间断服药而使病邪受到顿挫的治疗目的。这是古人治疗经验的总结,也是至今中医在治疗疾病土最常用的投药方法。        (7)必先岁气,无伐天和      
    “岁气”,指这一年气候变化的特点。“必先岁气”,指在诊治疾病上,首先要了解这一年气候变化上的特点。“伐”,指消伐或损害。“天和”,指自然界的正常气候变化及人体的自调功能。“无伐天和”,指在诊治疾病时要注意自然界季节气候特点与人体生理病理的关系,不要损害或干扰人体的自调能办。这就是说,在诊治疾病中,不但要掌握药物的特性以及用药的分寸和方法,时刻注意不要损伤人体正气,而且由于人与天地相应,季节气候变化与人体正气密切相关;因而也要密切注意季节气候与人体的关系,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对患者进行适当处理。这是中医学整体恒动观,人与天地相应思想在疾病治疗中的具体体现和运用。      
    (8)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      
    “盛”,指旺盛。“盛盛”,前一个“盛”字,作使之旺盛解,后一个“盛”字,作本来旺盛解。“盛盛”,意即已经很旺盛了,还再用使其解盛的治疗方法。“虚”,指虚弱不足。“虚虚”,前一个虚字,作使之虚弱解释,后一个“虚”字,作本来虚弱解。“虚虚”,意即已经很虚弱了,还再用使其虚弱的治疗方法。“遗”,指给予。“夭映”,指灾害。“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天殃”一句,是指治疗原则而言,意即在对疾病的治疗上,.必须注意邪正的盛衰而决定治疗上的补泻。不能在邪气已经很盛的情况下再给予助邪的药物,也不能在正气已经虚弱的情况下再给予伤正的药物。邪气很盛再予助邪,这就叫作“盛盛”,或者叫作“实实”。正气已虚再予伤正,这就叫作“虚虚”。“实实”,“虚虚”,从治疗原则上来说都是原则性的错误,都必然造成“遗人夭殃”,也就是说,给病人带来严重的危害。    
    (9)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    
    “致邪”,即帮助邪气。“失正”,即损伤正气。“长命”,指人的生命和健康。全句是承上句而言,意即“无盛盛,无虚虚”的原因,就是因为“盛盛”可以“致邪”,“虚虚”可以“失正”。因而盛盛、虚虚都可以给人的健康带来危害,甚至断送人的生命,这就是原文所谓的“遗人矢殃”和“绝人长命”。      
    【述评】   
    本节提出了对于具有毒性的药物在临床运用上的分寸问题,明确地指出了毒性大的药物服药时间宜短,毒性小的药物,服用时间可以适当延长,总的认一识是不管药物的毒性大小,有毒无毒,都应当适可而止,不能无限期地使用。明确指出饮食调养在疾病治疗中的重要作用,并以此说明了人体疾病发生的原因,基本上是由子人体正气失调,因而在治疗疾病时,.必须处处以正气为怀。还提出了“无盛盛,无虚虚”和“无伐天和”等原则间题。这共认识,是在中医学对疾病本质和病因学认识—正邪论的指导下,在临床诊治中的具体运用,是中医学的精华所在,直到今天,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原文】    
    帝曰: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1)奈何? 岐伯曰:昭乎哉!圣人之问也。化不可代,时不可违(2),夫经络以通,血气以从,复其不足,与众齐同,养之和之,静以待时(3),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曰圣王(4)。故大要曰(5):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6)。此之谓也。帝曰,善。      
    【讲解】    
     (1)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      
    “气从”,指正气已经恢复。“康”,指健康。“瘠”(ji音脊),指消瘦,全句是说:久病患者,疾病痊愈以后,正气已经恢复,但身体仍然十分瘦弱,身休还不十分健康。      
     (2)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化”,指自然界生化现象。“代”,指代替。“时”,指时今或季节。“违”,指违反。全句意即自然界的各种生化现象,如春生、夏长、长夏化、秋收、冬藏等等,都各有其相应的季节和时令。这是不以人们主观意志而改变的客观规律。因此,人们必须顺应这个规律不可违反。
    不过应该指出,关于“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的涵义,历代寸家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认为自然变化,人力不能代替,这种看法以王冰为代表。他说:“化,谓造化也。代大匠断,犹伤其手,况造化之气,人能以力代之乎,天生长收藏,各应四时之化,虽巧智者,亦无能先时而致之,明非人力所及,由是观之,则物之生长收藏化,必待其时也。物之成败理乱亦待其时也。物既有之,人亦宜然。或言力必可致而能代造化违四时者,妄也。”另一种看法,虽然也认为“化不可代,时不可违”,但又认为在一定条件下,人能胜天。这种看法。以张介宾为代表。他说:“化,造化也。凡造化之道,哀王各有不同,如木从春化,火从夏化,金从秋化,水从冬化,土从四季之化,以及五运六气各有所主,皆不可以相代也。故曰化不可代。人之藏气,亦必随时以为衰王,欲复藏气之亏,不因时气不可也。故曰时不可违。不违时者,如金水根于春夏,木火基于秋冬,藏气皆有化原。设不预为之地,则临时不易于复元,或邪气乘虚再至,虽有神手,无如之何矣。”这就是说,他原则上也同意“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的提法,但是他又认为:“此节诸注皆谓天地有自然之化,人力不足以代之,故曰化不可代。然则当听之矣,而下文日养之和之者,又将何所为乎?谓非以人力而赞天工者乎? 其说不然也。”这就是说,他又不完全同意“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的提法,认为人力可以替天工,人力在这里也有一定的作用。张介宾在《景岳全书·先天后天论》中更是十分强调了人的作用,明确提出了“人能胜天”的看法。他说:“人生于地,悬命于天,此人之制命于天也。裁之培之,倾之覆之,此天之制命于人也。天本无二,而以此视之,则有天之天者,谓生我之天生于无而由乎天地。有人之天者,谓成我之天成于有而由乎我也。……以人之某赋言,则先天强厚者多寿,先天薄弱者多夭,后天培养者,寿者更寿,后天斯削者,夭者更夭。……若以人之作用言,则先天之强者不可恃,恃则并失其强矣,后天之弱者当知慎,慎则人能胜天矣。”
    我们完全赞同张介宾所论,即一方而承认自然规律,服从自然规律。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化不可代,时不可违”,以及下文所谓的“无代化,无违时”。但是也并非在自然规律而前一切听其自然,象张氏注文中所提的“然则当听之矣”而无所作为,在一定程度上人不但可议适应自然而且可以改造自然,正如张氏所主张的“人能胜天”。事实上张氏的论点也正是《内经》的论点。在《六元正纪大论》中,就十分明确地提出:“通天之纪,从地之理,和其运,调其化,使上下合德,勿相夺伦,天地升降,不失其宜,五运宣行,勿乘其政。”这就是说,人在认识到自然变化规律之后,就可以掌握它,控制它,使它为人造福。如何掌握它,控制它? 在该篇中明确提出要“调之正味从逆”,还提出“养之和之”。这就是说,依靠饮食药物或精神调养来加以矫正。这也就是张介宾所主的“以人力而赞天工”,“慎则人能胜天”。联系前文曾提出“有久病者,气从不康,病去而瘠”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理解了“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的精神实质以后,在处理方法上就十分明确,那就是久病之后,人体瘦弱,这是因为疾病长明消耗的结果,要想全部恢复,这不是凭人的主观意志所能代替的,只能注意饮食起居和精神调养,并需等待一定的时间才能逐渐恢复。这里既认识到了自然规律不能违反,也体现了人的作用,饮食起居和精神调养的作用。  
    (3)复其不足,与众齐同,养之和之,静以待时    
    “复其不足”,指完全恢拿健康。“与众齐同”,指恢复到与一般人一样。“养之和之”,指要注意饮食调养。“静以待时”,指要耐心地等待。全句是承上句而言,意即久病之后,人体消瘦,健康不佳,这是病后的自然现象,如果要完全恢复到正常人一样健康,那就要注意饮食调养,并且要耐心等待,到一定时间才能完全恢复。      
    (4)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日圣王    
    这几句是解释上句,即回答如何“养之和之”,“谨守其气”,指在生活饮食起居上注意到与季节气候晨昏昼夜相应。这也就是《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所指出的:“春三月……夜卧早起,广步于庭,被发缓形,以使志生,……夏三月,……夜卧早起,无厌于日,使志无怒,……秋三月,…… 早起,与鸡俱兴,……冬共月……早卧晚起,必待日光,……去寒就温,无泄皮肤……。”以及“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等等。“无使倾移”,指认真坚持上述养生之道,不要偏废、“其形乃彰”,指身体就会逐渐壮实起来。“生气以长”,指生机旺盛;“命曰圣王”,意即能做到上述所述,就是有学问、有修养的人。这也就是《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中所谓的:“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于生长之门。……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道者,圣人行之,愚人佩之,”“圣王”,即圣人之意。全句意即久病患者,身体消瘦,要恢复健康,就必须在起居上适应四时气候,饮食上注意调养,而且需要一个过程,要耐心等待,然后才能逐渐恢复健康。      
    (5)故大要曰    
    “大要”,不少注家认为指古医经。张介宾注曰:“上古书名。此引古语,以明化不可代,时不可失,不可不养,不可不和,以待其来复,未有不复者矣。”但是“大要”究竟是不是指古医书,由于后世根本没有见到过这书,所以也无从肯定。我们注意到,在《素问》中,“大要”一语多出现在结论之前,如《至真要大论》中谓:“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愿闻其约奈何? 岐伯日:气有高下,病有远吐,证有中外,治有轻重。适其至所为故也。大要曰: 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 君二臣三,奇之制也; 君二六偶之制也。”其中“大要”,就可以择释成为“大致说来”,或者“一般来说”,不一定是指书名。再看《至真要大论》中内另一段:“夫气之生其化,衰盛异也。寒暑温凉,盛衰之用,其在四维,故阳之动,始于温,盛于署;阴之动,始于清,盛于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故大要曰:彼春之暖,为夏之暑,彼秋之忿,为冬之怒,谨按四维,斥候皆归,其终可见,其始万知,此之谓也。”这里的“大要”,也可以解释成“一般说来”。从整段文义来看,倒不象是书名。《至真要大论》中病机十九条,一段,在列举病机十九条的内容以后,接着就谓:“故大要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共血气,令其条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这里所谓的“大要”,更可以解释成为“总的来说”或“扼要来说”。从文字结构来看,更不象是指书名。本节所说的“大要”,也是在前面讲了许多“化不可代,时不可违”的内容以后所作的总结性文字。因此也可以解释成为“总之说来”。由于如此,所以我们认为把“大要”句释成为古医经名是缺乏根据的。类似这样的例予也还有,如有人把《九卷》释为《灵枢》,把“奇恒”、“阴阳”、“挨度”等都解释为古医书名,我们认为也缺少根据,因此对这些提法暂持保留态度。    
    (6)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    
    这儿句是承前“化不可代,时不可违妙而言。前文提出了“化不可代”,所以这里讲“无代化”。前文提出了“时不可违”,所以这里讲“无违时”。前文提出了“静以待时”,所以这里讲“待其来复”,以与之相呼应。应该指出的是,对这几句经文,不能只从消极方面来理解,不能完全理解为听其也然,应该重视“必养必和”的作用。这就是说,必须是在“必养必和”的前提下待其来复。这和前文所讲的“养之和之,静以待时”的含义完全一样。既重祝自然规律,服从自然规律,但同时又强调人的作用。我们应正确理解其精神实质。正是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指导着中医学能够较全面地、正确地认识自然、人体和疾病的规律,并顺应客观规律因势利导来指导治疗战胜疾病。
    【迷评】    
    本节主要讨论了病后的调理问题。在本节中首先指出,病后特别是久病之后,人体由于长期疾病的消耗,不能马上完全恢复健康,这是一种正常现象。这就是原文所谓的“气从不康,病去而膺”。其次指出,根据自然规律,自然界的一切生化现象,都有一定的时令节序条件,不是能凭主观意愿而随意加以改变的。因此对于疾病后的健康恢复间题,只能依靠注意生活起居饮食调养,慢慢地自然恢复,不能着急。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化不可代,时不可违,必养必和,待其来复。”这种既承认客观规津,认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但又强调人的主动能动作用,强调生活起居,饮食营养对人体健康的重要性的认识是完全正确的,是中医理论中的精华部分。

    【本篇小结】      
    (l)本篇指出了五运有平气、太过、不及三种情况,并比较系统地、详细地介绍了它们各自的气候变化特点,物候现象以及人体疾病的特点。总结出平气的特点是:“生而无杀,长而无罚,收面无害,藏而无抑。”不及的特点是:“乘危而行,不速而至,暴虐无德,灾反及之,微者复微,甚者复甚。”太过的特点是:“不恒其德,则所胜来复,政恒其理,则所胜同化。” 
    (2)本篇指出了地理条件与气候变化的关系,与人体寿命长短的关系,与疾病性质及治疗方面的关系。从而总结出:我国西北方地势偏高,气候偏冷,人的寿命相对佩一氏,疾病方面可以出现表寒里热症,治疗上可以治以寒凉。东南方地势偏低,气候偏热,人的寿命相对偏短,疾病方面可以出现表虚爪寒症,治疗上可以治以温热。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阴精所泰其人寿,阳精所降其人夭。”“适寒凉者胀,之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已,·汗之则疮已。”“气寒气凉,治以寒凉,’气温气热,治以温热。”    
    (3)本篇指出了五运与六气之间有极其密切的承制关系,因而岁运变化有不应不用的情况。本文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六气司天的不同气候和物候变化以及疾病流行情况以供分析岁运变北时的参考。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其岁有不病而藏气不应不用者何也? 岐伯曰: 天气制之,气有所从也。”并且讲述了六气司天的具体内容。    
    (4)本篇指出了六气司天在泉与自然界动物的胎孕生长及与植物的气味厚薄密切相关,从而总结出:“同者盛之,异者衰之”的自然生长规律。这个规律就是: 从动物来说,如果与司天在泉之气相应,生长胎孕就好,反之就不好。从植物来说,如果与司天在泉之气根应,生长就好,气味就正;反之则不行。这就是原来所谓的:“五类衰盛,各随其气之所宜也。”“寒热燥湿,不同其化。”同时也指出了不同的年份,不同的动植物坐长精况不同,其原因是因为不同的动植物有不同的内在基础,要求不同的气候条件,所以各个年份各种不同的动植物生长特点也不同。这也就是原文所谓的:“根子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故各有制,各有胜,各有生,各有成力”    
    (5)根据本篇前述之气化物化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对疾病的治则和治法。在诊断方面,本篇明确指出了定位和定性的问题。这就是原文所谓的:“以所在寒热盛衰而调之。”“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在治则方面,本篇指出了在投药上要因人而异。这就是原文所谓的:“能毒者以厚药,不雕毒者以簿药。”要治病求本。这就是原文所谓的:“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土,病在中,傍取之。”要因病而异,讲究服药方法,这就是原文所调的:“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冷面行之,治清以温,热而行之。”要处处照顾到人体正气,对具有毒性的药物不宜长用,既使不具有毒性作用的无毒药物,也要适可而止。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大毒冶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要注意到饮食调养、生活起居在治疗上的重要作用。这就是原文所谓的:“谷肉果莱,食养尽之。”“养之和之”“必养必和”“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在治法方面,本篇指出了以补法和泻法为纲的多种治疗方法。这就是原文所谓的:“清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泻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在对疾病后的调理方而,本篇指出了病后不能着急,需要注意生活起居,饮食营养,等待其自然恢复。这就是原文所谓的:“养之和之,静以待时。”“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
     
      注:下次开始《六元正纪大论》讲解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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