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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小律观点 | QD基金:QDII境外投资及最新外汇审批额度

 基小律 2020-06-03

基小律说: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中,QDII的合格投资者定义已经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拓展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小律团队的邓岚之律师为大家详细分析了不同类型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可以投资的产品范围,并对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QDII的审批额度进行了梳理。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简称QDII,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2007年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仅指境内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但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中,合格投资者的定义已经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拓展至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其中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系QDII,主要依据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及信托投资公司代客境外理财相关业务指导规则,保险系QDII则主要依据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相关规定。

(一) QDII可以投资什么?

常规金融产品如货币市场产品及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是不限于商业票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存单、银行存款、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均可以投资。但不同类型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外权益型产品则有不同要求:

1

 基金及证券系QDII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公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集合计划、专项计划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其中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香港、新加坡、日本、英国、澳大利亚、越南、印度等33个国家或地区。

2

银行系QDII

商业银行通过综合理财服务投资境外股票的理财产品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    所投资的股票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2)    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

3)    单一客户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    客户应具备相应的股票投资经验。

5)    境外投资管理人应为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机构。

6)    商业银行应选择在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3

 信托系QDII

根据银监会于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调整投资范围的规定,信托计划可境外投资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以下简称股票等投资产品),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任何时点上,单个受托境外理财信托计划或产品中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5%

2)    在任何时点上,投资于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股票等投资产品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或产品所募集资金余额的20%。

4

 保险系QDII

保险资金可境外投资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

(二) QDII额度审批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批准单个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合格投资者凭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额度批准文件,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境内托管账户,通过托管账户以外汇或人民币形式汇出入境外投资资金。截至2018年6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批准1033.33亿美元额度,其中银行机构获批148.4亿美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获批462.3亿美元,保险机构获批339.53亿美元,信托机构获批83.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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