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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基小律 2020-06-03

基小律说:

2019年1月15日,中基协系统发布《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虽然不再年检,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培训取消,仍按照中基协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协会会通过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检查从业人员年度后续职业培训情况。

快来和基小律一起看看吧~

主题: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编号:(2019)提示第1号

各私募基金管理人:

        2019年1月15日,中基协系统发布《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放管服” 改革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协会将不再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

        各机构应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法规及协会有关自律规定, 切实做好基金从业人员管理, 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合规意识和专业化素养。

        特此通知。”

        基小律在此温馨提示:

       协会虽然不再组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培训取消,仍按照中基协2018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2018]43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1)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2)协会会通过不定期现场或非现场的方式检查从业人员年度后续职业培训情况。如没有按时完成,将依据有关自律规则采取“书面警示”、“要求强制参加培训”等,至次年6月30日前还没有进行整改的,会对相关人员异常公示,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的将会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基小律团队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关于不再组织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加强基金从业人员后续职业培训管理的通知》(中基协[2018]4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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