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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的通告

 孙铭_ 2020-06-03

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市服务性经营场所在严格做到疫情防控“六个一律”的前提下,从即日起恢复场所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全市洗浴、游泳馆、酒吧、KTV、舞厅、影院、网吧、健身房等服务性经营场所营业。

二、各服务性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记录、分时、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要全面实施科学精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将疫情风险压到最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三、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员工扫码验码、防护测温、场所每日消毒、通风,严格控制进场进店人员规模等工作。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扫码测温的人员拒绝接待,对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拒绝接待,对来自重点疫区的人员拒绝接待。各类经营场所要发挥监测“哨点”的主体作用,对不第一时间报告重点人员情况以及不落实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待整改结束后方可营业,同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控意识,自觉配合扫码、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榆树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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