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努力上进热爱生活的人 一、全面放开本市(含市辖县)城镇落户条件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2017〕36号)所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条件的限制,申办户口材料进一步简化,低门槛落户南宁市。 二、对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农村籍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准,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各派出所按需在市区、城镇的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其他适当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集体户”。 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在本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可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相关部门出台了配套落实便民措施: 1、简化本市内跨市、县户口迁移流程 2、户口迁入当场审批办结 3、实行“容缺”办理制度 所谓“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办人在申报材料不齐备的情况下,公安派出所通过各部门信息共享可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可以“容缺”相关申报材料。办理户口“容缺”材料有: 01.申办人本人到派出所户籍窗口现场确认并拍摄人像,经派出所核对部、省级人口信息库的人像信息确认为申办人本人的,可“容缺”居民身份证。 02.通过部、省级人口信息库或派出所户籍档案查询有相关人员关系信息的,可“容缺”人员关系证明。 03.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房产信息的,可“容缺”房屋权属证明。 04.通过联网查询申请人有相关社保缴费信息的,可“容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4、为集体户内居民签发居民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全覆盖 6、推行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 7、提升互联网 智慧户政服务 来源:南宁警方 |
|
来自: 好书风 > 《恒大爆雷.风格.4.0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