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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活,就可以不要脸甚至不要命?

 新用户48533353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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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生活,就可以不要脸甚至不要命?


文/晏凌羊

1

讲到应酬喝酒这事儿,我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
有些男人喝断片儿,是应酬时喝醉的。
“喝断片”的意思就是酒喝多了,出现了失忆症状。喝酒前的事情记得很清楚,但是喝醉以后的事情完全没印象或是只有零碎的片段。
应酬为了工作,工作是为了养家糊口,看起来他们似乎挺可怜,挺值得原谅。
每次哪个主妇对应酬喝醉的老公不满,总有人会苦口婆心地劝她:“男人出门应酬,有时候喝醉免不了的,哪能每次都推辞得掉啊,你忍着恶心收拾一下他的呕吐物、照顾他一下又怎样呢?人家为了挣钱养家也很辛苦的好吗?你要是这点都受不了,那还是不要结婚了。”
俨然应酬醉酒的人,都是家里的英雄,家里人得把他们供起来。
真抱歉啊,我真不这么认为。
应酬喝点小酒,本是助兴,也是为了酒桌下的利益,但如果喝酒非要喝到断片儿,那你不是逞能就是二傻子。
应酬是难免的,可你不会推托吗?不会打太极吗?不会佯装自己已经醉了吗?不会趁着酒劲黑脸吗?

别人敬你酒,你就往死里喝,不是软蛋就是逞能。
酒桌上连这点控制力都没有,别人灌你喝多少你就喝多少,为了那点利益把自己往死里喝,喝到胃出血,喝到酒精中毒,喝到断片儿,喝到不省人事冻死街头,喝到被自己的呕吐物堵塞口腔鼻腔窒息而死……说明你就不是应酬的料。
一次两次还可以,次次喝醉你咋不上天呐!
你自己连命都不要了,连家里人的感受都不顾了,还工什么作应什么酬?如果你最后喝酒喝死了,家人是不是还得给你发个奖杯,表彰你对这个家庭做出的贡献?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逼你喝酒,除非你自己想喝。

很多人不敢直面自己在酒场的软弱和逞强,就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掩饰,把“他们逼我喝的,我也没办法”这种借口抬出来,似乎自己就变成了无辜者。

要我说,这种烂借口,只会让人觉得当事人连直面问题的勇气都没有。如果别人让你吸毒品呢,你也吸?让你杀人呢,你也杀?
我从来不排斥喝酒这回事。
适量的饮酒,有时候是一种情调,一种品位,一种有利于身心的事,有时候还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衍生手段。但是,如果喝酒成瘾,经常性酗酒,或者每次喝酒都不计后果地喝,那这个人可能要被归为“人渣”之列了。
酗酒、往死里喝酒的人,对过量饮酒这事儿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不仅自控力非常有问题,连智商都可能有点问题。
如果你的伴侣是这样的人,那你的生活一定埋着“地雷”。跟这样的人在一起过日子,那种酸爽滋味真是谁过谁知道。
讲真,我觉得上面的表述,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还是有网友来开杠:有些酒不是你能推就推的。你就是张三丰,也有你太极拳打不过的降龙十八掌。我老爹公司的销售员去山东要年底回款,那个山东老板二十杯酒扔桌上,一杯十万。真人真事,你当真以为应酬只是应酬?就是实打实的欺辱而已。
对方劝大家“莫装逼”,说是生活不易。

说我是无脑带节奏的文案营销狗,哈哈,我还真不知道写这篇文章可以去哪儿领钱。

2

作为博主,天天被网友骂已经成为常态。很多人连原文都没看懂,完全是为骂而骂,我完全不care。
但是,我觉得很有必要写一篇文,来分析下应酬场上这类“不得不喝”以及“别人不喝就骂别人装逼”的现象。
作为一个在职场中历练了十几年的人,现实生活中那套酒桌文化,我觉得自己还是懂点的。
在“要债”的这个案例中,在当时当下,喝酒似乎是成本最低的要债方式,但是,这是没喝出事儿的前提下。
如果有人喝酒以后突发脑梗、心梗,直接挂了呢?你也喝?
我不认为这可以成为支持应酬喝大酒、往死里喝的理由。
为什么所有人都不喜欢应酬,但还是有无数人把这一套做得炉火纯青?
就是因为酒桌上交换的是利益、权力。
有人在逼酒这个过程中,享受的就是折磨别人的快感(类似于强&奸)。
但是,我们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向这一套妥协?
早些年,我同学公司(国企)里也有“通过喝酒发现人才”的制度。
年底搞个聚餐,所有干部员工全部到场,老板拿出上万红包,奖励能喝酒的。谁能走上前去领酒一饮而尽,谁就能得到一个大红包。
收入高的干部员工按兵不动,外勤人员则争先恐后,因为对他们而言,喝杯酒能得到一个大红包,这个诱惑实在太大了。
可我同学觉得,这是一个稍带侮辱性质的“恶习”,他从不参与。
大红包跟“付清货款”一样,都属于“酒桌”上的利益诱惑。
理想状态下,这种风气应该全员抵制。
一个人敢于撕开一角,另外的人跟上,当它成为一股潮流,整层暗布才会被揭开。
人类对暗黑规则的所有反抗,都是这么得来的。
我所反感的,是主动认同甚至迎合这套规则并美化它的行为。
明明是自己贪婪和懦弱,却还要显得自己很无辜很伟大地加一句:“我这是为了生活啊,我也很惨啊,你以为我想喝啊。”
若是有人拒绝了这套规则,TA们可能还会说人家“傻”,嘲笑人家只能“吃不完兜着走”。
我觉得一个人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哪些地方?是在可以通过作恶(或成为“恶”的帮凶)得利的时候,TA选择了不做。 
回到原先的这个案例。
那个去催债的销售员若是认为对方逼人喝酒的这个行为明显具有侮辱性,他可以拒绝喝酒,并反手把他告上法庭,花上高昂的诉讼成本(包括时间成本)拿回货款.....
还可以通过表演苦肉计,反将这类人一军。
当然,这些都需要智慧,而且这些笨办法不如奉命喝酒来得效率高。
若是他的这种笨办法被视为“装逼”,那我希望这样“装逼”的人能多一点,再多一点。
怕只怕那些把自己包装成“为了生活忍辱负重、苦大仇深”模样的人,在主动屈从于那套所有人都反感的潜规则后,还反过来嘲笑那些用最笨的办法撕开暗布一角的人是傻逼。
真抱歉,我对这样的傻逼充满崇敬。
人类社会的好风气,哪一个不是这些傻逼以牺牲自己利益的方式去对抗暗黑规则得来的?
第一个反对随地大小便的人,说不定会被乱实打死呢?那个年代的人,看这类呼吁大家去茅厕大小便的人,可不就是装逼么?

3

我身边真有很多人认可“能喝酒,才能升职”的价值观,并在每一次酒局中全力“表现”。
但不管是在体制内还是外,都有人不认同这套规则,并一直在用实际行动反抗。
就拿我自己来说,这可能让我少赚了很多钱,但是,做出这种价值取舍,我愿意。
某一次,多喝一杯酒,可能多赚一万,看起来是很划算。但是,在我看来,那是一条不归路。你第一次喝一杯,得利了;之后,你需要喝十杯、二十杯......我宁肯穷着,也不想要这样的钱。
这社会,真没有多少人穷到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地步,也没有非赚不可的钱。
不是所有性工作者,背后都有一个悲惨的家庭、一个需要TA供养的弟弟妹妹。
不是所有的贩毒者,都有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儿子。
不是所有抢银行的,都有一个七老八十的老母亲需要供养。
不是所有被逼喝酒的人,不喝那杯酒就还不了房贷。
人们会去附和“小恶”,更多是因为恐惧和贪婪。恐惧自己被权势者穿小鞋,希望能从酒桌上得到那点自己看重的“小利”。
不愿意承认自己这点劣根性,就找出一个宏大的借口,比如“都是生活所迫”,只不过是为了安定自己附和了“小恶”的内心。
我理解这种不安,也理解人性的脆弱,理解你的“为生活所迫”,但我见不得他们去鄙视那些不愿意附和“小恶”的人,说他们装逼。
总有人不愿意屈从这套规则不是吗?
比如一个网友就这样讲述了自己的故事:我当初来现在这个公司面试的时候(销售相关),人家问你有什么想问的吗?我说我不能接受酒应酬,虽然我并不排斥喝酒本身。最后,我被选上了。
“不往死里喝,就赚不到钱”的行当是有的,但是“不靠往死里喝,也能赚到钱”的行当也是有的。

我们依然拥有选择权,只是需要作出取舍。
很多时候,我也在想这样一个问题:当整个社会都把富人顶到了神坛上,把他们当成财神、英雄来膜拜时,我觉得我们的眼光也应该要投向那些没有变成功、变富裕但是敢于坚持底线的人,因为他们也值得崇敬。
比如那个被埋在操场底下16年的冤魂邓&世&平,当年拒绝为问题操场背书还要向上级举报,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明明有发财机会或不至于跌落深渊的机会,却依然因为坚持了底线而混得很惨,你以为这不需要勇气和毅力?
要知道,抵制诱惑、反抗强权,比接受诱惑、顺从强权要难上100倍。
他们虽然不成功、不富裕,过得还不好,但他们也是大写的“人”。
“以贫富论英雄”,不该成为我们这个社会唯一通行的价值观。
也真心希望我们这个社会的人们,能明白这一点。

以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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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碎碎念念

我家猫很怕我,因为是我给它洗澡、上药、掏耳朵,带它打预防针,而这些是它最惧怕做的事情。而它永远不会知道,是我挣钱给它买猫粮、治病………为它付出最多的人,最容易被记恨。啊,人间哪有有公平?!而且,养孩子也好,养猫也罢,为啥总是我在承担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啊!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

今天是小助理B排版的,换个口味。谢谢你的时间,我们相约明天见。ps:微信改版了,若担心羊羊的公众号被淹没,请记得加星标哦。按照以下这个动图操作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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