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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宁 | 与你相遇在童年,多好

 那一季的爱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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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壮宁    刘轶秋

史壮宁  山西卫视主持人  资深媒体  专栏作家

刘轶秋  长影胡连华的学生 曾参与译制片配音

愿得一人心
最美的相遇,最好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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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猫逗狗的极乐世界

史壮宁 关注

到了四十不惑的年龄,生老病死见得不少了,所以,经常会在上帝银铃般的笑声中痛苦地思考人生,当思考的结果是如此脆弱和无奈的时候,免不了一步步向虚无走近。忽然有一天回过味来,那些净土同修们苦苦追寻的极乐世界好像并不在十万亿佛土外的西天边,而是近在眼前,我觉得我其实到过极乐世界,就在五岁到七岁的那两三年。

那时候,父亲在城里教书,母亲在村里教书,我跟着母亲住在太行山腹地的一个小村里。

是那样一个黄土高原上的小村子,一些错落有致的窑洞和三三两两的房子延伸在一条蜿蜒曲折的沟里。留在印象里最深的就是,太阳永远是那么暖洋洋地照着,沁河里的水永远那么慢悠悠的流着,苍蝇永远那么懒洋洋地飞着,发出并不令人生厌的嗡嗡声,地里庄稼快熟了,人们总是那么不紧不慢种庄稼抽旱烟。“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能写出这种农村生活的诗人也不知道在村里“体验”了多长时间,反正说得一点没错,那个村子就是那样亲切又那样淡远。

村子的边上是一排排的杨树和柳树,最可贵的是村子的正前面是沁河,一条根本不曾被污染过的清澈的河。而村子的后面不需要走上三两里,就上了山,山往大了说是太行山,往小的说就是村里人约定俗成的后山,山上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的”松树,还有不断让人惊喜的各种野花、蝴蝶、山果、松鼠和鸟。

当一个小男孩长到六七岁的时候,不用上学,想祸害哪儿就祸害哪儿,正是大人们所谓的连猪狗都嫌弃的年龄。说实话,狗倒不一定敢惹。因为那时候的狗可不像现在的宠物狗,娇滴滴的,见上条老鼠也能把它吓得惨叫。有的狗冬天还要穿身好衣裳,好像弱不禁风的大家闺秀。当时的狗可不这样,虽然比不上大内的高手,但是都是“保镖”级的,都负有看家护院保护圈里的猪的重任,有时候免不了要和狼发生一场殊死的搏斗。村里有一条黑色的大狗曾经跟两条狼厮杀而残了一条腿,被尊称为“功狗”,更让我敬畏有加,退避三舍。再加上我曾经在苗圃里偷苹果,被两只狂吠的大狗给困在树上,当时的惊恐远不至魂飞魄散,几乎不亚于天塌地陷,世界末日。后来在两条狗稍微有些懈怠的时候,我折断了一根树枝拿在手里,乘机跳下树落荒而逃,其中一条黄狗锲而不舍,我侥幸没被咬着,跑丢了一只鞋子,都没有敢回去找。

但是猪和牛羊之类比较温顺的还是可以欺负一下的。如果谁家不把“监护权”当回事,让猪出来自由散步,遇上我们就是猪走了背字。我们一般的做法是拿根棍子追打,猪们通常是夺路而走,我们就一路穷追猛打,猪一开始的速度是惊人的,大概得有四五十公里每小时,但是耐力却实在是差得要命,一般跑不了两里地就已经气喘吁吁,你再追一会儿,它就耍赖了,干脆躺在地上,任你摆布,有的还口吐白沫,眼睛微闭,一副就是拿开水来烫也随你便的架势。虽然我们也跑出了一身贼汗,但是这时候你就是骑在猪身上,它也不会反抗了。当然,如果猪的主家闻讯飞奔而来,我们只能即刻作鸟兽散,可猪主人的奔跑速度往往比猪要好得多,我甚至连绕了几个弯都无法摆脱,最后被揪住了耳朵,一路拧回家去跟我的母亲要说法。

牛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最憨厚的动物,当然前提是它没有受到惊吓。我骑过很多次牛,它们都很配合,态度好的让我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所以几乎无话可说。羊只骑过一次,感觉虽然不如牛那么好,但是只要你握住它的两只角,那种老绵羊还是勉强可以充当一下坐骑的,遗憾的是走不了很远的路。至于狗,大人们都说骑狗会烂裤裆,我倒不怕什么烂裤裆之类的鬼话,我只是没有那样的气魄。何况我是属鸡的,母亲说鸡狗不合,让我离狗远一点。说得我心里更虚,看见狗吐着血红的长舌头做深思状,我就担心它会对我不利,于是赶紧在狗的眼前主动消失。

那时候,在村子里,我们已经俨然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我带着三五个和我一样光着腚的小屁孩,各戴着自己用柳条编织的帽子,扛着一杆木头枪,上山下河,偷瓜掏鸟,累了就睡在河滩里的白沙上,渴了就喝一口泉水或者河水。如果不是肚子饿了需要回家吃饭,如果不是母亲们扯着嗓子从村头喊到村尾,如果不是太阳非要落到山的后面去,我想家几乎是可以忽略掉的一个地方。

撩猫逗狗,骑牛赶猪是我们的职业需求。狗是有点可恶且有点可畏的,但是猫有什么可怕的呢?猫只要你给点什么吃的,再捋捋它的毛,就可以轻松抱走。这点也是我有看些看不起猫的原因,猫有真些奸臣的嫌疑!所以,我们把给猫一点教训当成义不容辞的任务。我们可以用铁的事实证明猫是可以游泳的动物,而且游泳的技术比我们高强。我们给上点简单的吃食就能把骗来的猫抱到河边,它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站在高高的岸边上把它远远地扔到河里去,它虽然很惊慌失措,让我们觉得很过瘾,但是它还是可以很轻松地游回来,而且你不用再想抓住它,它会夹着尾巴从别的地方上岸,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在草丛里消失。

那个时候,家里养上些鸡,收获些鸡蛋是村里大多数人家的经济来源。大人们还有一个特别可笑的做法,早晨在放母鸡出来的时候,每天都要挨个“摸蛋”,就是把手指在鸡的臀部探测一下,看是不是已经有了蛋,这样才会心中有数。以我当时的想法,那母鸡遭受这样的“非礼”,不何会怎样想?现在想来,当时一个鸡蛋的份量足以让人和邻居吵上一大架,甚至不厚道地骂及人家的祖宗之类。究其主因是有些鸡总是不按常规出牌,喜欢把蛋下到别人家的窝里,两下相争却是没有什么凭据,所以“摸蛋”就显得有了实质的意义。

鸡对这种有些污辱“鸡格”的做法似乎很不合作,有些老太太老眼昏花,经常堵在鸡窝门口也有个别鸡以相当矫健的身法逃逸。这时候就有了我们的用武之地,老太太一般不用招呼,我们几个闲人即刻以排山倒海之威,以苍鹰搏兔之势向这只可怜的鸡直扑上去,鸡当时的想法肯定很恐怖,以为是不是要过年过节对它下毒手?那当然就不会束手就擒,它闪转腾挪,有时候还会施展退化了的翅膀的功能,匪夷所思地蹿上了一面土墙。尽管如此,也不会给它任何喘息之机,我们有人上墙,有人拿棍子轰,这只鸡最多只有五到十分钟的时间,就基本上失去了反抗的能力,当它连走路的气力都没有了的时候,它就会卧下,像猪一样听天由命,这时候就是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也可以上前将它一举拿下了。

百无聊赖的时候,就像一个身经百战的将军无仗可打、无人可杀一样满肚子鸟气,故而帮老太太们拿鸡也是一项稍可安慰的工作。我觉得古书里写的那个“帮闲”,可能就是这样的一批不干正经事的家伙。老太太们对我们偷食他们家的苹果和梨还有黄瓜深有反感,但是帮她拿鸡却能博得点好感,不至于见了就被她抡着拐棍往脑袋上批,所以我们一向还是乐此不疲的。

可惜,后来不知道谁造了“谣言”,说是这样穷追有害于鸡们的健康,而鸡受了这样的惊吓之后就不好好下蛋了。鸡对于老太太们来说相当于“基本国策”之“吃饭财政”,对这样的话当然是宁肯信其有,所以自从起了这股“谣言”之后,我们又开始处于游手好闲的境地,稍有逾矩,老太太们便会像一只老母鸡护鸡雏一样怒目而视,拐棍就已经高高举起来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等对付动物的办法似乎只有穷追这一招,后来看了《上帝也疯狂》之后,才发现非洲人民也是这样生命不息、奔跑不止的。原来人同此心,情同此理。我们还追过家兔,肥嘟嘟的家兔的奔跑距离连一只猪都不如,这让我很失望。后来在山上遇到了一只野兔,就是那种灰色的兔子,我立即发足狂追,想不到这只兔子几乎没给我任何机会就像一股烟一样消失了,原来兔子和兔子之间会有如此大的差异,家养和野生竟然有如此本质的区别,这事对于我的教育深刻,我很惭愧地认识到,我的水平也仅限于欺负一些家畜和家禽而已。

父亲每周末回家,除了地里的活需要他打理一下,剩下的时间他都像一座雕像一样蹲在河边,钓鱼是他最大的乐趣。说实话,我对吃鱼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因为父亲的做法实在有些莫明其妙,那么新鲜的鱼拿回家总要腌了之后到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变成咸鱼才吃,因为这是他唯一会做的方法,不管是什么鱼都是这样对待,而且是千年不变!更让我不感兴趣的是,父亲钓着鱼回来像是功臣一样,把鱼展示在水盆里,那洗鱼和剖鱼的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我的头上,这是我顶顶厌烦的工作,手上的鱼腥味好长时间都去不掉。

那些年,河里还有原生态的老鳖, “王八”就是它的雅号。父亲有时候就会从河里把这家伙弄上岸来,所以我们家的饭桌上经常会吃到这种被尊称为“山珍”的东西。有些老鳖的肚子里偶尔还会有黄色的蛋,这是正宗的被称为“王八蛋”的好东西,我长大了以后再也没有口福去消受过。现在回想它的味道,那王八蛋,真是“味道好极了!”

隔三差五的就有老鳖被钓回来,有时候父亲甚至没有了把它做成菜的冲动,它就被一根绳子拴着挂在我家院里的晾衣绳上。有时候父亲回城里上班,过上一个星期回来,它还是那么一动不动地挂着。用根棍子捅一捅,它就会悄悄把头伸出一点来窥视,它是那种特别难死的动物,再挂上半个月,它不吃不喝还是照样活着。

村里的人大部分也不知道这玩意的吃法,所以一直无人问津。父亲懒得做,我们家的人也懒得吃。到最后的结果是,我征得父亲的同意,小心翼翼地把它解下来,牵着它出去遛达。能把这家伙当个宠物领出来,让我随意摆布,这使我在我的同党当中享有了极高的荣誉,因为我是独一份。尽管它极不配合,有时候甚至是任由你拖着,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威风八面,不亚于现在的人上街,牵着一条纯种的藏獒。

我们屡屡用棍子把它翻过来,让它仰面朝天,它伸出脑袋支住地,会以极快的速度翻过来,再把头缩回去。就它这一招,就足够我们笑上大半天了,有时候大人们也兴致勃勃地站在旁边看着,我们就更让它翻得起劲。老鳖对于让它四脚朝天的姿势是绝不接受的,不管它有多累,它都要以最快的速度再翻回来。当它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它会以相当迅疾的速度一口咬住我手里的棍子,绝不肯轻易松口。当时大人的说法是如果被王八咬住了,那得听到驴叫它才会松口。不知道这种说法是不是无稽之谈,也不知道为什么王八怎么会这么给驴面子,这两个老百姓嘴里的“反面角色”难道是同病相怜?反正我们极尽小心,绝不会以身试法。

这些被牵出来的老鳖的下落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也许有时候玩腻了又把它扔进了河里,也许有时候用一块石头压着,后来就忘了,总之是不知所终。

曾经有一次,从牛粪下面不辞辛苦地把屎克郞挖出来,正好有人在河边的沙土里把蝼蛄给翻了出来,这东西有人也把它叫拉拉蛄,我们只会叫它的学名,叫的比动物学家还正宗。当你把这两种东西放在一起,希望他们发生点什么故事的时候,往往是会十分失望的。他们在一个盆子里各自想着逃出生天的办法,急匆匆地奔走,就是撞在一起,也没有一决雌雄的任何意思。屎克郞先生就是从蝼蛄的身上践踏过去,他们都不会打上一架让我们开开眼界,我想,它们那时候的想法一定是逃命第一,打架第二。

之所以要把这两种风牛马不相及的“地下工作者”弄到一起,是因为我们捉了足够多的蛐蛐,把任何两只放在一起,它们都不会打架,这真让人气短。后来才知道必须是两只公的才会斗一场,而且还得用一根什么东西撩拨得它性起才行。那时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其实大人们也许并不知道,他们离八旗子弟比我们离得更远。我们头碰头看着,以为蛐蛐们会主动斗一斗,但是蛐蛐们也许正在耻笑的我们的愚,总是处于难得的和谐状态。这让我们意兴阑珊,于是一脚踢翻了盆子,拍拍手,石榴开花,各回各家。

人生最快乐的日子就是那段衣食无忧不用上学的黄金时代,没有牵挂,故不知道忧愁为何物,没有压力,故无拘无束赛过闲云野鹤。所以我想说,那个黄金时代的小村子,就是我心目中的极乐世界了。

史壮宁  山西卫视主持人,资深媒体人,专栏作家。山西卫视《天眼》栏目主编、主持人,《生活晨报》《觉·悟》专栏作者,电视连续剧《大河风歌》原创,著有随笔小品集《兰陀笔记》。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故事会》两辑。朗诵是与他的血液一起的存在,也是回报社会各种磨砺的一朵珍藏在怀的小花。喜欢朗诵,如同喜欢一杯轻寒中的热茶。

刘轶秋   长春市人,毕业于吉林大学中文系。长春作家协会会员,长春市胜春诗社成员,中国诗词研究会会员,作品发表于长春晚报、新文化报、央视网、诗词月刊、《 胜春集 》  等;文风细腻纯情,婉约缠绵。

        长影译制片厂胡连华导演的学生,参与多部影片配音。朗诵感情真挚,声音清纯甜美。一个温婉如莲;淡然安静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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