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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持100万元!长沙出台细则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孟溪ProbeT连山 2020-06-05

掌上长沙

2020-06-04 15:55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运源 通讯员 朱文敏)企业自愿申报,最高支持100万元。记者今日从长沙市科技局获悉,该局联合市财政局正式下发《有效降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的实施细则》,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技术交易、组建技术中心,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提供科技支撑。

  细则明确,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条件为:长沙地区注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投入,按规定完成研发报统及核准,且有增量;2018、2019年连续两年申报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备案。支持标准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结合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按新增部分的5%给予补助,单一法人主体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年度研发奖补不重复支持。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易,支持条件为:长沙地区注册的制造业企业,承接市内外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活动; 2020年支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费累计50万元以上;申报补助的技术交易应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登记,并获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支持标准按企业2020年支出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费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条件为:在长沙地区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根据《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相关程序认定为“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标准根据长沙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安排,对认定的长沙市技术创新中心,每家支持1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研发投入补助的,根据市税务局提供的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清单及实际研发投入,确定补助企业名单及金额;申报技术交易补贴的,根据企业有关交易凭证等资料,经审核后确定为补助名单;申报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补贴的,根据申报资料,经专家评审后,按有关程序确定补助名单。

  此外,按照“最多跑一次”原则,尽可能简化申报程序,除申报表外所有佐证资料只需提供电子扫描版,切实减少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技术开发转让的奖补资金由企业统筹安排,主要用于研发活动;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活动人员(科技管理、研究开发、科技服务人员)按企业科研和财务管理规定给予奖补资金的30%奖励,可直接发放给个人。

【作者:徐运源】 【编辑: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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