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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如何鼓励“摆地摊”?宋太宗批了8个字,训了欲收税费地方官

 海曲上人 2020-06-06

回到古代摆地摊

本文作者 倪方六

“地摊”,这个一周前尚显敏感的词汇,一下子火了,全国各地都在“摆地摊”。据报道,有的地方城管甚至主动打电话给摊贩,请他们出来摆地摊。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满大街地摊!

现代地摊

其实,如果回到古代,摆地摊是很正常的事情,从来没有说取缔地摊的说法。相反,哪个朝代地摊多,哪个朝代好;哪个地方地摊多,哪个地方经济发达,而“地摊经济”不发达,或国贫民穷,或穷乡偏壤。

春秋时期著名经济学家、齐国国相管仲便曾说过:“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

地摊在商周时期,就已出现。商代所以称“商”,就是因为会做生意。坐商为贾,流动为商。两者最大的区别,一个有固定摊位,一个是流动摊位,是行商。

现代地摊以晚上最火,因有夜生活,而且不少摊主都是兼职的,晚上出来挣点零花钱。古代不同,一般都是早上摆地摊,即所谓“朝满夕虚”。古代很多时候都有宵禁制度,在城市里天黑以后,人们是不能随便出来闲逛找乐的,基本上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古代集市

“朝满夕虚”,以先秦时最为典型。

《战国策·齐策》“孟尝君逐于齐而复反”条,有这样的说法,“市,朝则满,夕则虚,非朝爱市而夕憎之也,求存故往,亡故去。”

这意思是,早上出来摆摊,集市上人满满的。而到了下午,便没什么人了,集市空虚。因为地摊上的东西一般都会早早卖掉,所以到了下午集市上才基本没有什么人。为什么古人都是早上出摊?还有一个原因,早上出摊将东西早点卖了后,还能赶回家做农活,干家务。

因有“朝满夕虚”现象,人们把集市也叫成了“虚”。后来,在“虚”旁边加了“土”,便成了集市的一种流行类型——“墟”。

赶集的农民赶鹅牵羊

墟,这种集市在过去的岭南最流行,至今在中国农村好多地方都尚存在。不少地方仍称“赶集”为“赶墟”,就是朝满夕虚之“地摊市”遗俗。

地摊有常摆和定期摆、固定与不固定之不同。常摆就是和现代城市街头地摊一样,天天摆,天天有人逛。而在过去城市经济不发达的古代和现代的一些农村地区,会设定一定的时间,约定成集市。为什么叫“集”,就是按固定日期集会,进行商品、农产品交易。

比如每两天一小集,三天一大集,逢集时大家都来摆地摊,都来买东西。我苏北老家就是这样,逢农历的一、三、六、九有集市,其他时间无集市。据了解,现在农村集市都是这样。

现代地摊喜欢摆在交通要道口,人流量大的地方,古代也这样。因为摆地摊的人多,又好赚钱,往往会形成“草市”,这种集市相当现代的自由市场或农贸市场。

挑柴背粮上集交易农民

南北朝时,南朝都城建康(今南京)的草市最热闹,草市里还设有固定的药铺,方便赶集市的人。到了唐宋时,草市得到进一步发展,连以前不屑一顾的文化人都逛起了草市。

唐朝诗人王建《汴路即事》诗称:“千里河烟直,青槐夹岸长。天涯同此路,人语各殊方。草市迎江货,津桥税海商……”诗中的草市,设在开封汴河上的渡口边,是交通要道口。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可以想见,当年路边地摊摆得一个接一个——这从北宋人张择端绘《清明上河图》中,可以看出来。

古代摆地摊,政府基本上是不收税的,也没有卫生管理费,但会有民间行会性质的“地皮费”。

北宋地摊经济最为发达,在立国之初便颇为活跃。当时有的地方政府想借机“拔毛”,朝廷坚决制止。

北宋汴河桥头桥上的地摊

北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七月二十八日,“上封者言,岭南村墟聚落间,日会集裨贩,谓之‘墟市’,请降条约,令于城邑交易,冀增市算。”大概意思是,看到地摊火了、集市生意活跃,有的地方官员想收费,以增加地方收入。

据《宋会要辑稿·食物》,时皇帝是宋太宗赵光义,他看到奏章后,批了八个字:“徒枕民尔,可仍其旧”。用现在的话来说,你这样做不是扰民吗,以前怎么样就怎么样,不准收税,将地方官训了一通。

包括地摊经济在内,北宋商业活动在中国历朝中是最活跃的,这或与当时皇帝和朝廷的鼓励、扶持有直接关系,宋太宗的表态就是一个证明。

宋太宗画像

但是,虽然古代摆地摊负担很低,但这并不是说“大自由”了,连假冒伪劣也能拿出来卖,没有人管理。事实恰好相反,古代对市场、对地摊的管理也有制度的,有时甚至很严格,要划线划段,定人定岗。

比如,南朝时热闹的草市便设有“草市尉”一职,有的草市还不只一个管理人员。而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南朝首创,早在先秦时就有了。周代管地摊的称为“胥”,胥的领导是“司市”。

胥的执法权很大。据《周礼·地官》“司市”条:“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胥拿着鞭子站在市场门口,如果随摆乱放,不服从管理,可以用鞭子抽打 。看来,城管狠是有历史的。后来,各朝也都有城管,只不过叫法不同而已。

古代城市街头的乱摆地摊

现代地摊的标签是“廉价”,所售的东西便宜,摆的地方又方便购买,这是人们爱逛地摊的重要原因。但东西便宜了,往往就会出现质量问题,故有“地摊货”的说法,“便宜没好货”,“一分钱一分货”。

但在古代,地摊货质量是有保证的。

古代摆地摊的大都是农民或手工业者,他们用于出售和交换的东西,都是自产或自制的,且买家基本上是熟脸乡里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能卖有问题东西的,摊主往往十分自律,估计现代摊主的心态比不了。

《盐铁论·水旱》记载了西汉时摊主的态度:“家人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不集。”意思是,制作的东西必须质量合格,即所谓“善器”,如果不合格,决不可以拿到集市去。当然在摊主自律之外,也有官府、行会管理,现代出现的“公平秤”,就是古代人的做法。

“摆地摊”,是人类商业活动最基本、最普遍的形态之一;“经摊经济”,与人们生活最近,也最接地气,贯穿于整个古代中国,允许摆地摊是得民心的,不应该是“救急”之策。

将摊子摆到门市外,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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