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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表整理版
2020-06-06 | 阅:  转:  |  分享 
  
消防评价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和内容 项目类别 标准分 检查依据 实际情况 评分结果 消防组织 1 大型企业或地方消防队接到报警后5分钟内不能赶到发生火灾地点的企业,必须按规定设专职消防队 《冶金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2 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 是否组织了义务消防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管理 根据工程特点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车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厂内应设有各类消防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消防道路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小于3.5m,道路上方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GBJ16-87(2001版) 消防给水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 GBJ16-87(2001版) 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 GBJ16-87(2001版) 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给水系统,当生产、生活用水达到最大用水量时,应保证消防用水量。 GBJ16-87(2001版) 消防管网 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 GBJ16-87(2001版) 室外消防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应不少于两条。 GBJ16-87(2001版) 室外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GBJ16-87(2001版) 室外消防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GBJ16-87(2001版)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接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练成环状。 GBJ16-87(2001版)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管网,宜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 GBJ16-87(2001版) 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GBJ16-87(2001版) 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 GBJ16-87(2001版) 室内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 GBJ16-87(2001版) 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GBJ16-87(2001版) 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口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度角。 GBJ16-87(2001版) 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出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用超过50m。 GBJ16-87(2001版) 消防泵站 消防水泵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泵房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GBJ16-87(2001版)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能满足全部用水量。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出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能满足全部用水量。出水管上设检查用的放水阀门。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与本单位消防队直接联络的通信设备。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池 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厂内给水干管、引水管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时,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时,应设消防水池。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1000m3时,应分设两个。 GBJ16-87(2001版)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GBJ16-87(2001版)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GBJ16-87(2001版)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 GBJ16-87(2001版) 消防水池应有防冻设施。 GBJ16-87(2001版) 建筑灭火装置配备情况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或者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同一类型灭火器时,宜选用操作方法相同的灭火器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保护措施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火灾报警装置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建筑宜集中控制;2、大型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控制。 GB50116-98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冝采用直流24V。 GB50116-98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GB50116-98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GB50116-98 消防控制室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GB50116-98 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1控制系统的启、停;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安全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设备对管网气体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警报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调系统,关闭有关部位防火阀;显示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报警、喷放及防火门(帘)、通风空调等设备的状态。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 得分: 注:“√”表示检查项目合格,“×”表示不合格,“-”表示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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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ddzj119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