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重磅: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问题答疑

 绍义8uf27bqh4e 2020-06-07

导读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简称“三调”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由于“三调”数据是采用的是“三调”工作分类(13个一级类,68个二级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采用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试行,征求意见稿,25个一级类,85个二级类,35个三级类),两者在分类、深度、范围及认定方式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将“三调”数据成果转换到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简称“基数转换”),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其成果也是“一张底图”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既然基数转换工作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必要前提,那么基数转换怎么做?其成果如何进行审查和质量把控,保障成果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用性呢?

   现将部分同仁关注的问题答疑分享,以飨读者!


1、用于遥感调查应该以哪个分类为准?

👉答:目前从调查工作来说有两个分类。一个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这是“国标”,它的分类主要在于满足基础通用,是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依据。第二个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它是开展“三调”工作的规程,它从调查工作实际出发,按照调查对象具体情况,对国标(GB/T 21010--2017)的地类,进行了细化和归并。用于遥感调查分类“三调”工作的分类为准

2、对于违反空间规划的用地,在分类上还是规划用地类型吗?

👉答:需具体分析,已发生的违反现行空间性规划(土总规、城总规)的用地,在基数转换中要分析鉴定,属于未来要通过违法处理、补办手续予以保留的,其分类按规划用地进行归集;属于未来要拆除的,则恢复为原地类。

3、三调认定的202、203在基数转换时可以进行调整吗?比如省批开发区在三调时调成村庄用地,如果要认定为城镇用地,提供省批文件就可以吗?跟国有用地、集体用地有没有关系?三调成果还没有最审定,现在能启动基数转换吗?

👉答:“三调”为202、203的用地,有些也是需要进行认定转换的,具体按省厅发的“指导意见”处理。省批开发区三调时调成村庄用地,依据省批文件转换为城镇用地。规划基数转换一般跟用地权属没有关系。目前根据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需要,可以先行启动基数转换三调”最终成果出来后再进行修订、完善。

4、什么是农整建新?

👉答:简要的说即是实施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包括低效用地再开发、增减挂钩)中安排的建新用地。

5、对于三调和实际不符的情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进行专项补充调查来解决呢,还是按照一定的规则直接进行转换好呢?

👉答:对于三调类型和实际利用情况不符的地块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实地察看、核实)、形成举证材料,按照“指导意见”进行转换,最后汇总上报省厅审定。
6、所有对三调的变更都需要佐证材料么?
👉答:什么样的转换需要提供佐证材料,按照省厅颁发的“指导意见”或“审定办法”的要求来处理。
7、为什么农转用和批而未用、土地已征用分开转换?
👉答:因为它们地类转换的结果是不同的。要分别根据农转用的批准文件、土地征用的批准手续,按明确的批准用途进行转换。
➤8、三调里把永久基本农田画成了林地,怎么处理?
👉答:三调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查结果有“划定不实”之情况。一般都要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要求,通过实施调入调出,把永久基本农田中的“划定不实”地块调整出去。
9、现在三调把村庄里面的自留地按耕地调查,村庄规划要按原规划确定的规模认定,空间规划里应该怎么处理?
👉答:这次三调把城镇、村庄打开了,城镇、村庄里面的用地查的更精准了,所以原变更调查的村庄范围里面的自留地就查为了耕地。现在做村庄规划时要按三调地类为基础来规划,讲村庄建设用地现状规模就要扣除这部分耕地(如果保留自留地的话)。县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则应与村庄规划一致。
10、一对多存在地类细化问题,细化是通过举证解决么?
👉答:一对多的地类细化是将“三调”地类中的部分地类(约12类),利用卫星遥感影像、POI 数据、城乡用地监测数据、地形图等辅助数据,包括外业补充调查,对这12类的分类进行细化,一般不需要举证。
11、规划基数的负责部门归属?是负责三调的继续深化?还是做国土空间的设计单位在拿到三调数据后先来做这项工作?
👉答:规划基数转换的成果由市县自然资源局地籍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设计单位在拿到三调成果数据后要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做好基数转换工作。
12、警犬训练基地属于什么用地?
👉答:特殊用地类中的监教场所用地 
13、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对应的三调数据库中的地类是什么,怎么能区分出来呢?已批的挂钩建新区是不是不管有没有征收都要转换为建设用地?如果严格按照基数转换的技术指南开展工作,相当于把三调的数据全部进行审核一遍,以往项目全部梳理,这个工作量是非常大的,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压缩这个工作的时间?

👉答:1)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对应三调的地类是05H1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转换工作中需利用遥感影像、POI 数据、地形图等辅助数据包括外业补充调查,将农村社区配套的生产与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托儿所、农村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小型体育活动场地、综合礼堂、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村商贸服务设施、农村卫生服务站、环卫设施、变电设施、宗祠等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中分离出来。

2)已批的挂钩建新区都应转换为建设用地。

3)开展基数转换工作,就是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把三调的分类全部梳理一遍,一是将“三调”分类与“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不一致的进行用地分类转换、对接,二是根据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对“三调”未能“真实”反映用地性状的地块或调查失误的地块,进行补充调查并举证,对这些地块进行用地类型或属性调整。在一些地区后者工作量确实是较大的。
14、1)基数转换不是等国家通过的三调的数据么?  2)转换的时候需要收集那些资料?  3)规划按照实际的走,还是按照审批的范围走?  4)出现切割图斑,产生的缝隙需要处理么,如何处理?  5)基数转换完成,后期还有什么步骤?
👉答:1)待国家通过三调的变更数据时间就晚了,基数转换可以先行探索地做起来,留有修订完善的时间。
      2)需要收集的资料主要是基数转换审定办法所明确的证明材料,如:已验收开发复垦整理地块的验收文件扫描件;已批农转用和农整建新地块(含违法补办)、已批海域使用权或已办土地使用权证的批准文件、海域使用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扫描件;原为存量建设用地,因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原拆原建或集体土地预征等原因已先行拆除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材料;“三调”建设用地中地类明显与实际不符的地块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表示现状城镇建成区范围内林地的现状建成区范围线;未批先填等历史遗留用海的历史遗留用海范围线;等等。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数要按照省厅审定后的数据开展。4)按照要求基数转换完成后即可建设规划基础信息平台。
15、三调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入林地,现状也部分已经是林地了,这种怎么解决?三调数据和土地利用规划边界不重合,差异点过多,怎么处理?
👉答:按照中办国办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把现状已经是林地的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通过核算调整,把林地调出去。
三调数据和土地利用规划边界不重合,以三调为准进行处理。
16、已拆除还未建的建设用地,被三调成了空闲地或林地,怎么处理?
👉答:根据省厅的基数转换指导意见或审定办法进行转换(如:浙江的类型C)。
17、坐标之间转换?
👉答:基数转换不涉及坐标转换。
18、基数的转换过程中,很多取证的过程也是三调的工作之一,那这部分的工作是重复的吗?
👉答:基数的转换过程中的部分取证也可以使用三调的举证材料,不是重复,用途不一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