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法系统立足政法职能,坚持“五度并举”,注重从“让企业和企业家舒服”的角度出实招、硬招,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在青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推动全面公开,聚焦“让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从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到审务公开、再到司法行政公开,推动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公开。自觉主动公开,聚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变被动的“要我公开”为主动的“我要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公开,聚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能公开的一律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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