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在知乎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倘若你的结婚对象是二婚,你什么感想?仔细再看,原来题主面临离异,对日后颇忐忑,于是有此一问。 平心而论,反应正常,换谁多半都差不多。只是,这问题下面那铺天盖地的歧视——对离异者的歧视——让人大跌眼镜。 有人坚决不选择离异者作为婚姻对象! 有人认为与离异者结合像是用别人用过的牙刷! 有人认为离异不离异没关系,男性看对方经济能力如何,女性要看漂亮不漂亮! 有人则怒斥当今中国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谓之世风日下,国人漠视婚姻的神圣,缺少敬畏之心! 有人认为离异者未能充分考虑对父母及孩子的伤害,是自私! 有人认为未婚者与离异者的结合是对前者的不公平! 有人认为离异者的身价会随着离异贬值! 有人认为快节奏的现代社会中人没有时间去充分了解另一个人,所以使用一些简便的标准——例如不选择离异者——就是可以理解的。 有人认为就像再好的衣服都有穿烂穿旧的时候,换言之婚姻自由使不得。 有感于这些观点,作答如下: 首先说中国离婚率并不算高。二来离婚并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那不过是向往更好生活,不愿意凑合着浪费人生罢了。三来离婚率高不代表不幸福,离婚率低也不代表幸福。白头偕老从来就不应该成为婚姻的绝对唯一标准,这四个字的前面必须有个前置条件,那就是——我愿意。 翻看评论,惊讶的发现,原来有那么多人歧视离异。客观说离异是件好事吗?当然不是。离异是当你坐上发现开错方向的班车或地铁后选择了尽快下车。离异是当你快递拆封后发现不是自己想要的时候选择了退换货。离异是当你身材走样发福发现原来苗条的衣物都穿不上了以后采购的新衣服。那么,如果歧视离异,难道凑合下去就是更好的选择吗?凑合一辈子就更好吗?恐怕未必。 离异当然不是件好事,它本身从来就不是目标。离异只是一种正常的纠正错误,改变方向,终结不幸,追求幸福的做法。离异无罪,不但无罪,而且如果任何人的婚姻糟糕至无以为继或无力回天,那么都应该考虑结束,也就是离异。 有位朋友说的很好——大部分国人是蒙着眼睛结婚的——深以为然。多数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错的,它之所以发生不是因为它本来应有的样子——遇到了想要与之过一辈子的人——而是人们认为自己到了应该结婚的年龄。可是,我们的人生当中真的存在这样的时间表吗? 我们的文化中有些现在看来很糟糕的东西,似乎神圣就等于永恒不变。中国人的确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宗教,但我们对于很多事情却怀有事实上的宗教情结,这种情结就是对从一而终的迷恋,就像西方人曾经对上帝绝对权威的迷恋一样。 但这里面的问题是,一方面任何事物都需要练习,没有人天生就会,包括婚姻。另一方面这世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相应的成长和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柏拉图曾经说过:人们认为做靴子需要相关的专业技能才能从事,但是对于城邦的管理者似乎他们只要能够获得选票就能够胜任。我们对于婚姻似乎也有同样的态度,似乎只要步入婚姻殿堂,人们就自然而然知道如何经营婚姻一样。所以才有那么多荒谬的事:少年时家人对子女的恋爱如临大敌,考上大学后一夜之间又开始忧心孩子的终身大事。少年时禁止孩子接触现实生活,生怕影响学习成绩,结婚时又一夜之间默认孩子懂得如何与人相处,如何经营家庭。这种荒谬的其中一个反应就是对离异的歧视,似乎幸福就是拥有在一张白纸上涂涂画画的权利。 在我看来这些都是荒谬的,因为人们关注的都不是人本身,不是自身为人的需要,不是自己的幸福,而是一种外在的,由他人、权威或传统强加于自己的默认的标准和规则。人们似乎默认,遵从这种规则就是正确、合理和应该。至于这个规则与自身需要有什么关系,则很少有人审视。 事实上,人应该追求的只是自己的幸福,这是人生活的唯一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应该仔细思考和甄别,那些默认标准是否就是达到这个目标的通路——例如绝不选择再婚人士是否就更幸福。除此之外的一切观点、标准和理由都应该拣选和摒弃。因为人自身才应该是一切选择的理由,人自己的需要是一切决定的基础。尽管任何决定都不可能这么纯粹,但人自己的需要必须是所有选择和决定的底色,脱离了这个,那所有决定从一开始就会走上了错误的方向。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在此或者还应该再分享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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