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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林先生】始者近情 终者近义 子思学派对礼理论诠释

 一尘万象 2020-06-09

中国史研究 2001年第3期(总91期)


彭林

 

孔子提出了礼治主义的原则,希冀恢复到西周礼乐昌明的至治之极。孔子提出了一个正确的原则,但是他并没有系统地回答礼治的合理性何在的问题,换言之,孔子没有来得及建立起礼的理论体系。作为孔门七十子之一的子思,在《中庸》中提出了“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理路,对礼的合理性作了合理的理论诠释。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中庸》是否为子思所作普遍持怀疑态度,加之《中庸》的论述本身存在若干缺失的环节,因而对子思的上述理路的研究很不充分。

1995年,湖北荆门郭店1号楚墓出土一批竹简,其中《五行》、《缁衣》、《成之闻之》、《尊德义》、《性自命出》等篇当属久已亡佚的《子思子》①,是子思子学派的作品。墓葬的年代为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300年左右),竹简的年代当更早于此。《性自命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所表述的思想与《中庸》所论完全相同,证明子思作《中庸》之说是基本可信的。有关心性的讨论,在这批楚简中相当之多,为研究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提供了许多遗逸千载的资料。有赖于此,我们得以重构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体系。

一、礼生于情

《论语·公冶长》云:“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这段著名的文字,曾被《史记·孔子世家》、《汉书·眭宏夏侯胜传赞》、《汉书·外戚传》师古注、《后汉书·桓谭传》等引用,影响相当之大。

性与天道,孔子为何罕所言及?后世学者颇多推测。《史记·天官书》云:“是以孔子论六经,纪异而说不书。至天道、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正义》云:“待,须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传授之则传,其大指微妙,自在天性,不须深告语也。”认为天道性命,“大指微妙,自在天性”,所以不传;也有可能是传而不告。《天官书》此语,使孔子罕言性与天道的问题带有几分神秘色彩。

《后汉书·桓谭传》注引郑玄《论语注》:“性谓人受血气以生,有贤愚吉凶。天道,七政变动之占也。”钱大昕承郑氏之说,认为“古书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祸福而言”,②故圣人难言之。但程树德批评郑氏之说:“郑氏兼学谶纬,其以吉凶祸福解天道,亦为风气所囿。”③程说甚是,故钱说不可从。

皇侃引太史叔明云:“六籍即有性与天道,但垂于世者可踪,故千载之下,可得而闻也。至于口说言吐,性与天道,蕴藉之深,止乎身者难继,故不可得而闻也。”④认为性与天道贯穿在六经之中,故不需要专门论述。顾炎武踵其说:“夫子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闻。”“夫子之文章,莫大乎《春秋》。《春秋》之义,尊天王,攘戎狄,诛乱臣贼子,皆性也、皆天道也。故胡氏以《春秋》为圣人性命之文。”⑤若如其说,则孔子的“礼”也一以贯之于六籍及文行忠信之中,子贡为何没有“不可得闻”之叹?可见此说也不可从。

又,太史叔明以子贡之言乃是“夫子死后,七十子之徒追思曩日圣师平日之德音难可复值”,⑥此耐人寻味。所谓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当是孔门后学对性与天道的讨论极为热烈,子贡追思孔子生平言论,发觉夫子罕有言及,故发此议论。子思最早提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的著名的心性论命题。检阅文献,孟子、大小戴《礼记》,无不谈性与天道,而在郭店楚简的儒书中,性与天道又恰恰是最主要的话题之一。可见,性与天道正是子思学派着力开拓的思想领域。

子思学派在论证和深化孔子的礼学思想时,着意寻求人类的普遍特点,以使其学说具有最强的针对性,所谓“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1]此之谓也。子思学派对礼的理论探索,是从研究治世之道开始的。他们认识到,治民必由其道,“[]由其道,虽尧求之弗得也”。[2]“苟不从其由,不反其本,虽强之弗内矣。上不以其道,民之从之也难”。[3]“凡动,必顺民心,民心有恒。”[4]认为礼的基本内涵是人性,是最近于人的“道”。《尊德义》云:

圣人之治民,民之道也。禹之行水,水之道也。造父之御马,马之道也。后稷之艺地,地之道也。莫不有道焉,人道为近

尽管当时戎狄交侵,世事纷乱,子思学派并没有将人的血统、地域或种族的特征,而是将人性作为其治世之道的基础,认为要建立和谐的社会秩序,就必须顺应人性。在子思学派看来,所谓人性,是与水、马、土地等所具有的特性一样,是与生俱来的自然属性,是人类最普遍的特征,“四海之内,其性一也”。[5]对人性的把握,可以推己及人;把握普遍的人性,并上推命与天道,而知所当行之人道,所以说“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后知道,知道而后知行”。[6]有趣的是,《语丛三》也有与此雷同的话,但将两个“道”字都替换为“礼”字:“知己而后知人,知人而后知礼,知礼而后知行。”可见楚简中的道与礼是相通的。

子思学派将人性作为治道的基础和主体,认为礼治思想发端于人情,所以说“礼生于情”。[7]情与性相为表里,礼始于情就是始于性。人性是指与生俱来、不教而能的喜怒哀乐之情,《大戴礼记·文王官人》所云“民有五性,喜怒欲惧忧也”即是。

子思学派高扬人性,是对周公、孔子以来,周代人本主义思想的传承与发展。武王克商、殷周革命之后,周公鉴于纣王失德亡国的教训,提出“明德慎罚”[8]的口号,要求统治者“无于水监,当于民监”,[9],奠定了周代人本主义的基础。孔子深化了周公的思想,倡行“仁”的学说,提出“仁者,人也”,[10]“仁者,爱人”⑾的论题。而要爱人、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性。《尊德义》说“民可导也,而不可强也”,“可导”的是人性,“不可强”的也正是人性。子思学派认为,人情有天然合理的因素,只要是真实之情,就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性自命出》云:

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不以其情,虽贵不难。苟有其情,虽未之为,斯人

信之矣。

关于这段文字,陈来先生解释为:“一个治民者,如果与人民有感情上的沟通,虽有过失,人民也不会嫌恶他。他对人民有情,即使他没有做事,人民也相信他。”陈先生没有解释“不以其情,虽贵不难”一句,又将“过”解释为“过错”,认为此文主旨是“强调治民者内在情性的修养”。⑿但细绎文意,此文应是针对普遍的人性而言的,而并非仅仅是治民者。文中的“过”应解释为“过犹不及”之过,是过头之意。此文的大意是,大凡真实的人情总是可以令人接受的,所以说“凡人情为可悦也”;悲喜好恶之情,只要真实,即使有所过头,也不会令人厌恶,所以说“苟以其情,虽过不恶”;伪作之情,即使其表演的难度再大,也无足称道,所以说“不以其情,虽难不贵”;只要有真情,即使尚未行动,人们也会相信。子思学派对人性的重视,于此可见一斑。

其实,孔子也曾提及性或天道。孔子说过“性相近,习相远”。①在回答鲁哀公“君子何貴乎天道”之问时,孔子说:“贵其'不已’。如日月东西相从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闭其久,是天道也;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②天笼照大地,哺育万物,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它昼夜交替,寒往暑来,具有不可逆转的力量。是为孔子的天道观。子思学派从两个方面对孔子的天道观作发展:其一,认为天不仅是宇宙的主宰,而且是万物之“道”的渊源。“知天所为,知人所为,然后知道,知道然后知命”。③“圣人知天道也。知而行之,义也。行之而时,德也。”④天道无所不在,天道形诸于地,即为地道;形诸于水,即为水道;形诸于马即为马道;形诸于人,即为人道。其二,是将性与天道相打通。人性既是得自天命,因此人性就是天性。从而不仅说明了人性的来源,而且为人性合理之说取得了形而上的依据。尽管其中少有玄学的成分,但却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大小戴《礼记》有关性与天道关系的论述甚多,如《礼记·大传》云:“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大戴礼记·礼三本》云:“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礼记·祭义》云:“是故君子合诸天道。”《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云:“故君子莅民,不可以不知民之性,达诸民之情,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礼器》云:“天道至教,圣人至德。”《礼记·礼运》云:“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事,协于分艺。……故礼义也者,……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宝也。”朱子说《中庸》立言之旨在于说明“道之本原出于天而不可易”,⑤即推求天道与人道的主从关系,证明天不变、道亦不可变之理,可谓深得其要。根据笔者的研究,大小戴《礼记》主体部分的撰作年代,与郭店楚简儒书大致相当。⑥将郭店楚简与大小戴《礼记》参阅,可知两者在性与天道的认识上完全一致。

《中庸》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率”,郑玄释“循”,至确。此说与《性自命出》所论,正相吻合。有学者释率为“长”,似不可从。⑦“率”字在先秦文献中习见,多训为“循”。如《尔雅·释诂》云:“率,循也。”《诗经》屡见“率”字,《大雅·假乐》“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郑笺:“率,循也。”《小雅·北山》“率土之滨①,莫非王臣”,毛传:“率,循也。”《小雅·沔水》“鴥彼飞隼,率彼中陵”,郑笺:“率,循也。”《小雅·吉日》“悉率左右,以燕天子”,郑笺:“率,循也。”《大雅·緜》“率西水浒,至于岐下”,毛传:“率,循也。“《尚书》率字也习见,如《大禹谟》“惟时有苗弗率”,传:“率,循也。”《君奭》“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传亦训率为循。如此之类,均不得训长。孟子引《诗》“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云“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也以遵释率。

“率性之为道”,意即遵循常人之性,庶几乎为道。儒家以孝悌为本,亦即以人性为本。《六德》云:“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悌。”《成之闻之》云:“天降大常,以理人伦。制为君臣之义,著为父子之亲,分为夫妇之辨。是故小人变乱大常以逆大道,君子顺人伦以顺天德。”“丧,仁之端也。”后儒说“圣人之治本于道,而道本于身,身本于心,心本于孝。”⑧最中肯綮。

二、心无定志

子思学派认为,所谓性,实际上是一种输出“情”的功能。性是人人都具有的“喜怒哀悲”之类的生物属性。情以性为栖身之“斋”,在没有外物影响时,深藏不露。“及其见(现)于外,则物取之也”。①人感于外物,深藏于性的情就会外显,情是外物作用于性的结果。“好恶,性也。所好所恶,物也”。②引起人情好恶的也是物。

但是,情性与外物的关系并非是一种单向的直线反射关系,恰恰相反,世间人情总是呈现出多向的曲折反射的样态。为了解释这一现象,子思学派在性情与外物之间引入了“志”的概念,《性自命出》云:“凡心有志也。”认为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具有枢纽的作用,。

志③,古文作“识”。《论语·子张》:“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熹平石经“识”作“志”。《周礼·保章氏》郑注云:“志,古识。”志,诸家多释为“意”,《尔雅·释诂》:“志,意也。”故志或与“意”通,《书·舜典》“诗言志”,《史记·五帝本纪》作“诗言意”。《墨子·天志》篇“志”或作“之”,孙诒让“疑古'志’亦只作'之’也。”③《诗序》云:“在心为志。”《孟子·万章上》:“不以辞害志”,赵注:“志,诗人志欲之事。”《仪礼·大射仪》:“不以乐志。”郑注:“志,意所拟度也。”《荀子·解蔽》:“志也者,藏也。”《为政》:“吾十有五而志于学”,皇疏:“志者,在心之谓也。”朱熹云:“志者,心之所之之谓。”④如同情之未发谓之性、性之既发谓之情,志之未之谓之心、心之所之谓之志,其说最为精到。

子思学派认为,在情的外发过程中,有两种因素志决定情的方向或差异。一是物与性相交的程度。《性自命出》云:“凡性,或动之,或缝之,或交之,或厉之,或出之,或羕之,或长之。”外物与性的互动,可以有动之、缝之、交之、厉之、出之、羕之、长之等各种形式,加之外力的强弱、疏密等因素,足以影响到情的走向。二是心在物、性交流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心为万虑之总,“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⑤也就是说,心对外物的感知与认同,主导着情的走向。心之所之,决定情之所之。君子成德,离不开志的作用,所以说“德弗志不成”。⑥

子思学派从认知的角度出发,对于人判断外物的心理定式的形成过程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成之闻之》对这一过程作了极为正确、精彩的描述:“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待物而后作,待悦而后行,待习而后定。”人的心志要等待外物的作用而后“作”,作,兴起也。心志对外物诱情能够会进行判断,只有感到“悦”,“快于己者之谓悦”,⑦也就是愿意乐于接纳的,心志才会起而行之。这种悦而行之的过程经过多次的“习”,也就是重复,而后就会“定”,即形成心理定式。心理定式一旦形成,就成为今后心志判断外物的经验。

子思学派认为,“凡人虽有性,心无定志”,⑧即心之所之,具有不确定性。在恶言恶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往往会偏而向之;而在善言善行的作用下,心之所之,有时却不一定向往。也就是说,人的心理定式未必都正确。如果不能主动把握心志,就难以确保人性向德行的转换。为了能使心志将情性导向正确的方向,必须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避免接触足以将情性引向邪途的恶物,所以,郭店楚简已经提出慎交游的思想:“与为义者游,益。与庄者处,益。□习文章,益。与□者处,损。与不好交者游,损。处而亡□习也,损。自示其所能,损。自示其所不族,益。”①二是在与恶物的接触不可避免时,则要着力扶正志的方向。《大戴礼记》中的《保傅》、《文王官人》两篇刻意论志,当为子思学派心志论影响下的作品。

《保傅》旨在说明“殷周之所以长有道”的原因,在于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少师、少傅、少保对太子能尽保傅之职。因为“天下之命,县于天子”,而要使天子向善,就必须在太子“心未定”,即心志未形成定式之时,逐去邪人,不使太子见恶行”,而能“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意图很清楚,“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太子少长,要入小学学礼。卒业,入太学,承师问道。保傅要“诚立而敢断,辅善而相义者,谓之充。充者,充天子之志也。”及太子成人,免于保傅之后,为及时纠察其过失,而“有进善之旍,有诽谤之木,有敢谏之鼓;鼓夜诵诗,工诵正谏,士传民语”,使太子“习与智长”,“化与心成”,能“中道若性”。儒家将择居处、慎交游、正心志作为修身的普遍原则,正是出于以上的认识。

《文王官人》则反复讨论“志”与君子修养的关系,认为志的正邪、强弱,与德行高下直接相关,因而不仅提出加志、养志、考志、探志的问题,而且提出观志和考志的方法:“方与之言,以观其志。志殷如深,其气宽以柔,其色俭而不谄,其礼先人,其言后人,见其所不足,曰日益者也。”“徵清而能发,度察而能尽,曰治志者也。华如诬,巧言令色,足恭,一也,皆以无为有者也。此之为考志也”。要求君子“喜怒以物而色不作,烦乱之而志不营”,“烦乱之而志不裕”,以“易移以言,存志不能守锢,已诺无断”为“弱志”。要求“其志无私”,要有“诚志”。主张君子“合志如同方,共其忧而任其难,行忠信而不相疑,迷隐远而不相舍”。反对“心色辞气,其入人甚俞,进退工故,其与人甚巧,其就人甚速,共叛人甚易”的“位志者”。

《大戴礼记》的其余各篇,论志者也在在多有,如《四代》云:“好色失志,妨於政。”《曾子制言》云:“君子执仁立志。”《用兵》云:“诗云:'鱼在在藻,厥志在饵。’”《曾子疾病》云:“高明广大,不在於他,在加之志而已矣。”《劝学》云:“是故君子靖居恭学,脩身致志,处必择乡,游必就士,所以防僻邪而道中正也。”《子张问入官》认为六情藏于志:“故六者贯乎心,藏乎志,形乎色,发乎声。”《曾子制言》强调以志为重,位为轻:“不得志,不安贵位。”皆是。

由郭店楚简可知,儒家重教育,有其心性论方面的原因。《性自命出》云:“四海之内,其性一也。其用心各异,教使然也。”因此,儒者的责任就是因性明教。《六德》云:“作礼乐,制刑法,教此民尔,使之有向也。”此“向”,即心志之向。

孔子以《诗》为六艺之一,教授弟子。孔子《诗》教的深意何在?值得玩味。《史记·孔子世家》:“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则孔子删《诗》,是为了体现礼义。那么,孔子又是在那一个层面上决定去取呢?《论语·为政》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据此,孔子选取《诗》三百篇的宗旨,是要止僻防邪而归于正。此处的正,是指性情之正。可与此相互发明的,是《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熹《论语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朱熹进一步指出,“《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朱熹认为,《诗》语言平易,反复吟咏之,“感人又易入”,所以能引导人归于正,《诗》教之旨在于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至确。

广为流传的“《诗》言志”一语,不见于《论语》,并非孔子所说,而是见于《书·舜典》。《舜典》的撰作年代,学界一般认为在战国时。郭店楚简有云:“《诗》以会古今之志者也。”②以为《诗》之大旨在于“志”。鄙见,以志说《诗》教,似晚在子思心志论兴起之后。故《庄子》也有类似之说:“《诗》以道志。”③《诗》言志,志以导情达于正。朱熹屡以子思之说解《诗》教之旨,《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子《集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为言既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故学者之初,所以兴起其好善恶恶之心而不能自已者,必于此而得之。”①朱熹以《诗》教之旨在导性情之正,即导心志之正,最得子思之意。

三、体其义而节文之

郭店楚简论情之处很多,学者的理解纷然杂陈。刘昕岚先生认为,《礼记》中礼与情的关系时包含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在积极方面,礼能兴发、文饰人情;在消极方面,礼能节制、收敛人情。”②有人认为子思是重情主义者,如东方朔先生说:“把情的地位也提得很高,甚至成为某种意义上的道德标准,大有情本论的味道。”③欧阳祯人将“率性之谓道”之“率性”理解为“率直性情”,认为“只有情感率性而出,才是真实可靠的,才能体现道的诚”,而且断定“这完全是子思的思路”。④

我们认为,不能根据兴发还是收敛来判断其是积极还是消极。事实上,兴发或收敛,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回到“礼之正”。情感不足则兴发之,若太过甚则收敛之。子思也绝非重情注意者,恰恰相反,子思学派重情而不唯情,尊性而不率性。人的性情固然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有容易失控的一面。心志正则性情亦正。但性情虽正,但又有性情所发是否适度的问题,喜怒哀乐之情,或尚不足,或嫌过度,虽是出于天性,情有可愿,却决非合于天道。儒家制礼,意在使人的性情得其正,“齐之以礼者,使之复于正也”。⑤至于说“情感率性而出”“完全是子思的思路”,就更是对子思的误解。

子思学派认为,只有适度把握性情,才是把握了礼的真谛。笔者曾就《礼记·檀弓下》有子与子游的问答之语,论述儒家之礼与戎狄之道的区别。⑥儒家丧礼有“踊”的规定。踊即顿脚、跳跃,是孝子最悲痛的动作。丧礼规定,孝子踊,以三为节,称为“三踊”,即每踊跳跃三次,一共九次。有子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踊要规定跳跃的次数?有子认为,任其发泄哀痛之情才是,“情在于斯,其是也夫”,既是出于真情,率性直行即可,不应该加以限制,因此,丧礼关于“踊”的规定是多余的,应该取消。子游认为,直情而径行是“戎狄之道”,儒家的礼道“不然”。礼有“微情者”和“以故兴物者”两种情况,根据郑玄的注,所谓“微情者”,是指哭踊之节;“以故兴物者”,是指衰絰之制。贾公彦疏云“若贤者丧亲,必致灭性,故制使三日而食,哭踊有数,以杀其内情,使之俯就也。”“若不肖之属,本无哀情,故为衰絰,使其睹服思哀,起情企及也。”可见,丧礼的作用,一方面是要杀减过情者的悲伤,以免以死伤生;另一方面是要提升不肖者的哀伤之情,身穿丧服,使之时时意识到正在丧期之中,唤起其思亲的哀痛。总之,是要使过者与不及者都回到情感之“中”的位置。子游接着说:“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为礼。”人的喜愠之情,分别有不同的层次:喜有陶、咏、犹、舞;愠有戚、叹、辟、踊。礼要求人们将情感控制在恰如其分的层次,如丧礼中最哀痛时踊即可,而且每踊三次,三次而成。若不加节制,则可能因情绪失控而无法进行丧葬之礼,甚至毁性丧身,而这恰恰是死者所不愿见到的局面。子游说“品节斯,斯之谓礼”,郑注云“舞踊皆有节,乃成礼”,是说有节文才能成为礼。贾公疏云:“品,阶格也。节,制断也。”品是情感的层次,已如上言。节是仪节的裁断,如失亲至痛,哀思无期,但毕竟不能沉溺不起,所以制礼者将丧期断为三年,从此应该恢复正常生活,也是防止哀痛过度。可见,礼文是对于人的情感的合理限定。

《檀弓》所记子游的这段话,过去难以讨论,因为其年代归属不易确定,《礼记》诸篇通常被认为是汉儒的作品。令人惊奇不已的是,上引子游“人喜则斯陶,陶斯咏”一段议论竟然在郭店简《性自命出》中被发现,⑦其年代已无可争议。而子游是子思学派中人,因而此语对于我们理解子思学派关于礼与节文的关系,提供了直接的资料。

《礼记》中用节文来解释礼的文字,可谓比比皆是。如:

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①

始死,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忧,恩之杀也。圣人因杀以制节。此丧之所以三年,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此丧之中庸也。

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丧不过三年,苴衰不补,坟墓不培,祥之日鼓素琴,告民有终也,以节制者也。②

丧礼,哀戚之至也。节哀,顺变也。”孔疏:“既为至极,若无节文,恐其伤性,故辟踊有节算,裁节其哀也。

辟踊,哀之至也。有算,为之节文也。③

上引诸文,多为就丧礼而论,原因很简单,礼莫重于丧。《仪礼》一书所记,丧祭之礼,几居其半。《礼记》论丧礼的篇幅,也冠于其余诸礼之首。丧礼对于节文的规定最为复杂,因而具有典型意义。揆诸吉、凶、军、宾、嘉诸礼,无不以“得其中”为义。

郭店楚简屡屡提及“节”、“节文”,均与礼有关,如:

致颂庙,所以文节也。

或序为之节则文也。

体其义而节文之。

圣人比其类而论会之,观其先后而逢训之,体其义而节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

君子美其情,贵其义,善其节,好其颂,乐其道,悦其教。④

文生于礼。⑤

文,依物以情行之者。⑥

君子“美其情”,是因为礼缘于情而起,所以要“出入”于情。但是并非唯情至上,而是要“贵其义”,要“体其义而节文之”。义者,宜也。要根据情之所宜来规定节文的,这才是礼。所论与子游如出一辙。

郭店楚简《语丛二》有一些与《性自命出》“喜斯陶,陶斯奋”云云的句式非常类似的文字,:

欲生于性,虑生于欲,□生于虑,静生于□,尚生于静。

念生于欲,□生于念,□生于□。

楥生于欲,吁生于楥,忘生于吁。

子生于性,易生于子,□生于易,容生于□。

恶生于性,怒生于恶,乘生于怒,□生于乘,恻生于□。

喜生于性,乐生于喜,悲生于乐。

思生于性,忧生于思,哀生于忧。

瞿生于性,监生于瞿,望生于监。

□生于性,立生于□,□生于立。

□生于性,疑生于□,北生于疑。

这类文字试图说明什么?迄今无人论及。鄙见,当是子思学派对各色人情的生成关系所作的分析,将他们分为若干层次,以供“体其义而节文之”时采择。由此可知,子思学派对于人的性情的研究,已经到了细致入微、无以复加的地步。类似的文句在文献中极为少见,因而弥足珍贵。

《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子思将中、和作为天下的“大本”和“达道”,作为宇宙间最普遍的原则。所谓道、礼,就是合于大本和达道的情性与行为。孔子说:“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孔子的中庸之道,就是万物得其中。子思以得心性之中,说孔子的中庸之道,无疑是发展和深化了孔子的中庸思想。《性自命出》云:“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儒家之教,不过是要使人于“中”生德而已。

《中庸》云“修道之谓教”,此处的“修”,并非“修正”或“修饰”之意。朱子《中庸集注》:“修,品节之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朱熹认为,“修”就是子游所说的“品节”;修道的目的,是要齐一人们在气禀方面的差异,也就是“过之”或“不及”的偏颇;将合于性情之中的言行制订成规范,引导人们合于“中”的要求,就是礼之教。朱熹所论至精至确,无复置喙矣。

四、始者近情,终者近义

综上所论,可以将子思学派的礼学思想扼要归纳为如下数语:礼根植于人性,故礼能体现人类最普遍的特性。人性得自天道,故有天然的合理性。情未发谓之性,性既发谓之情。志藏于心,心之所之为志。在物诱情出的过程中,志决定情的摆向。为了对情形成正确的导向,需要通过教育来端正心志,以形成正确的心理定式。但是,即使心志与性情都端正而无所偏斜,只要“度”的把握不当,就不能“得其中”,则仍未合于天道。只有将情控制在无过无不及的层次上,才合于天道。为此,要用节文来齐一性情,使人性合于理性,节文就是礼的具体形式。要之,君子之责,在“顺天道以化民气。”[11]

《诗序》说:“发乎情,止乎礼义。发乎情,民之性也。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发乎情,止乎礼义”,是对儒家礼学学说理路的精到表述,如前所述,是以人的性情为出发点,通过节文的调适,将它引导到符合礼义要求的层次上,使人性合于理性,人道合于天道。《诗序》的作者和年代,过去一直有争议,可是,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发现有“始者近情,终者近义”一语,意思与《诗序》相同,表明《诗序》此语确实是先秦儒家的礼学思想。

从情到义,是子思学派儒家礼学思想的集中表述,它既是是对人性的肯定,也是对人性的扶正,反映了儒家希冀培养人的健康的情感,建立和谐、真诚的社会社会关系而作的理论探索,对于丰富和完善儒家思想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理论不仅在春秋、战国的乱世具有进步意义,时至今日,依然闪耀着哲理的光辉。

孟子继承子思之说提出性的善恶、气与志的关系等论题,[12]使子思礼说更为深化。而荀子在《非十二子》中批评子思学说,在否定子思礼论的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礼论》,把礼的制定说成是为了制止争夺。由于后代的儒学实际上是荀学,所以子思的礼学思想不绝如缕,仅依《中庸》一线单传。大小戴《礼记》虽有若干议论,但究属吉光片羽,不成体系。宋儒独具慧眼,由《中庸》发凡,使心性之学复盛,朱熹对于《中庸》文意的解释,尤得子思大旨,令人叹服。但朱熹认为《中庸》所表达的思想,乃自尧舜禹等“以天下之大圣,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际,丁宁告戒”之道统[13],子思不过是汤、文、武、周、孔之后,接颜、曾之传,惧异端起而失大圣之真的一位为传道之人。朱熹此说,为所谓的道统说所囿,言道则必推及尧舜禹汤,不免抹杀後儒之功,此又不可取也。


①《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发现》,《中国哲学》20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

②《十驾斋养新录》卷三,《天道》。

③《论语集解》卷九,《公冶上》。

④《论语集解义疏》卷二。

⑤《日知录》卷七,《夫子言性与天道》。

⑥《论语集解义疏》卷二,皇疏引。

[1]《中庸》。

[2]此语引自《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一书的《六德》篇。以下凡引此书者,均只标篇名。

[3]《成之闻之》。

[4]《尊德义》。

[5]《性自命出》。

[6]《尊德义》。

[7]《语丛二》。

[8]《尚书·康诰》。

[9]《尚书·酒诰》。

[10]《中庸》。

⑾《颜渊》。

⑿陈来:《荆门竹简之〈性自命出〉篇初探》,《中国哲学》第二十辑。

①《论语·阳货》。

②《礼记·哀公问》。

③《语丛一》。

④《五行》。

⑤《中庸集注》。

⑥彭林:《郭店楚简与〈礼记〉的年代》,《中国哲学》第21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

⑦廖名春:《荆门郭店楚简与先秦儒学》,《中国哲学》第20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云:“羕性者,习也;长性者,道也。”“羕”,整理者释为“养”。廖氏认为,此“长性者,道也”,长应释为君长之长,意即“领导性的是道”。鄙见,“羕”字不得释“养”,习非养性而得。羕当释“永”,永,久也,永久其性即成习,俗云“积久成习”是也。此“长”字或可释为“长养”。《诗·小雅·蓼莪》:“长我育我”,长,养也。能长养其性者方为道。

⑧朱彝尊《经义考》卷二百二十七,《孝经管见》钓沧子自序。

①《性自命出》。

②《性自命出》。

③“志”是儒家使用得非常普遍的范畴,屡见于各种文献,如《书·盘庚上》云:“予告汝于难,若射之有志。”《易·升·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正义》曰:“今时志意未光大也。《易·巽·象》曰:“利武人之贞,志治也。”《正义》曰:“志在使人从治,故曰利武人。”《论语·为政》:“吾十有五志于学。”《仪礼·士冠礼》“弃尔幼志。”《国语·越语上》:“寡人闻古之贤君,不患其众之不足也,而患其志行之少耻也。”《孟子·滕文公下》:“志士不忘在沟壑。”《左传》定公八年:“颜息射人中眉,退曰:吾志其目也。”《缁衣》:“上好仁,则下之为仁也争先。故长民者章志以昭百姓。”《周礼·秋官·掌交》:“道王之得意志虑。”等皆是。

④《墨子间诂》卷七。

⑤朱熹:《论语集注·述而》。

⑥《孟子·梁惠王上》。

⑦《五行》。

⑧《性自命出》。

⑨《成之闻之》。

①《语丛三》。

②《语丛一》。

③《庄子·天下》。

①《论语集注·泰伯》。

②刘昕岚:《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篇笺释》,《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③东方朔:《〈性自命出〉篇的心性观念初探》,《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④欧阳祯人:《在摩荡中弘扬主体——郭店楚简〈性自命出〉认识论检析》,《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⑤《礼记·大传》。

⑥彭林:《经田遗秉偶拾》,《学林漫录》,14辑,中华书局,1998年。

⑦楚简此语作“喜斯陶,陶斯奋,奋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喜之终也。愠斯忧,忧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踊,愠之终也”,与《檀弓下》所记略有不同,而应以楚简为是,说详《经田遗秉偶拾》。

①《礼记·坊记》。

②以上引自《礼记·丧服四制》。

③以上引自《礼记·檀弓下》。

④以上引自《性自命出》。

⑤《语丛二》。

⑥《语丛三》。

[11]《语丛一》。

[12]《孟子》论气之处甚多,如《公孙丑上》告子谈及“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故曰:持其志,无暴其气”云云,孟子答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云云,已有相当深入之讨论。有关问题,笔者拟另作专文讨论。

[13]《中庸章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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