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他这几年增收盐课(注意,盐是专卖品,只会转嫁给民众、助长私盐),铸造劣质铜钱牟利,大肆诬告坐赃,卖紫禁城骑马特权(这个还算像话),征收各地方的库银(杂项是掐地方政府的脖子,这个是直接掏地方政府的家底),全都是打着“以助大工”的旗号,就是为了给他主子修三大殿么。这殿工天启初年暂停,5年二月重开,到7年8月修成(紧接着熹宗就驾崩了),两年半修完,不可谓不快,耗银595万两,将近一年的辽饷总支出...... 公公还有一招“捐助”,一开始是号召各王府捐助,这还罢了,毕竟有固定收入,后来把任务摊派到在职官员身上,于是就搞出许多“私派”。本来官员要擅自在辖区内加税是不行的,现在有了这个名堂,至少可以在组织内部搪塞了。” 从这里列举的魏忠贤的各种罪状里,可以看出他不是什么好东西,通过增收盐课,铸劣钱,诬告坐赃,征收库银,号召王府,官员捐助等各种花样来搜刮,来给天启皇帝修宫殿(宫殿修好后是不是就不这么搜刮,或者搜刮得没这么猛,那当然不好假设,因为之后魏就很快完蛋了),当然这不是什么好事,也是直接间接地扰民,增加百姓负担。但是,就像赵本山小品里说的那样,魏忠贤在薅羊毛的时候,怎么地也是相对分散开地,搜刮对象范围广泛,农民受的影响相对少一些。魏倒台后,崇祯三饷,只对着农民,而且不是薅毛,而是疯狂地剥皮了。这凶残程度恐怕非魏公公可比吧。剿饷,征收于崇祯十年,共二百八十万两。《明史》记载:主要来源于“因粮”(亩输六合,石折银八钱,岁得银百九十二万九千有奇)、“溢地”(岁得银四十万六千有奇)、“事例”、“驿递”(前此邮驿裁省之银,以二十万充饷)。 剿饷,征收于崇祯十二年结束。 练饷,征收于崇祯十二年。合计七百三十余万两。《明史》记载:主要包括田赋(大江南北地狭粮重,乃照地亩,每亩加一分,共四百八十一万一千八百余两)。以及赋役(七十万)、兵部所裁站银(五十万)、关税(二十万)、盐课(四十万)、契税(二十四万)、账罚(二十万)、典税(三万)、公费节约(一万),杂税合之二百七十八万。 ——不止田赋一项,当然不管到哪里,老爷们只会想法转嫁,最后落到普通老百姓头上。 而且,拿魏公公比文官是这个比法么,阉党还不是以魏公公在内一伙文官在外结成的党争集团,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放弃“阉人大战文官”这么简单粗暴的幻想呢? 拿魏公公比文官是这个比法么,魏忠贤执政期其搜刮程度方向与崇祯年间的文官集团搜刮程度方向对比好了。有什么区别么? 说他深谋远虑了么?只说他的执政至少没有动增加农民税负的主意,没有像崇祯年代搞三饷加派那么凶残。你说魏公公不过是“从一切可以找钱的地方找钱来搞三大殿”,很好,比起加三饷“从不可以找钱的地方来找钱”,高下立判吧? 还是那句话,“某一年多交了三成,其后每年照旧(交十成)”,比起崇祯朝的加三饷来,哪个更恶呢? 你看,跟你们夸奖的魏公公注重流通环节啦、向富人收钱啦,也没什么差别吧。 说到底就是,没看出魏公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你说田赋吧,文官会加田赋,魏公公也会预征;你说杂项盐课吧,魏公公会加收,文官也会。你要说文官有多么护着士绅阶层,真缺起钱来……非要分个优劣,没什么意思。文官的加田赋是辽饷,加了四次,最后农民每年得交六百八十多万两。剿饷一加,每年就得收农民二百多万两。练饷一加,每年就得收农民五百多万两。 就好比你一月挣五百元,其中一百元交保护费。然后流氓魏只在在某月突然多要了你三十元钱,还许诺这多要的钱会在以后扣扑。流氓文是这个月宣布保护费上升到二百,过两个月又宣布保护费上升到三百,再过半年又宣布保护费上升到四百五,交不出就得打,全不顾你一家人都要饿死了。 然后我评论这个流氓文别看念的书多,还不如大字不识的流氓魏懂得不能对你这种穷人老农民涸泽而渔的道理,不对么? 然而,本帖从首楼讨论的就是“从一切可以找钱的地方找钱”或者“找有钱的要钱”与“只从没钱的身上榨钱”的对比。 1 收钱的效率较高,确实能收上钱来; 2 并不是直接将中央放在拉仇恨的风头上。缺点也特别明显:九千岁自己特别拉仇恨,直接拉的是士绅权贵阶层的仇恨。 盐课加征是天启元年户部主管辽饷的官员新饷司郎中杨嗣昌(大名人啊)提出来的。 明代在水路交通集散地设有钞关,对过往船只根据载货量进行征税。有的钞关还同时征缴对商人货物征收的“商税”。天启元年在原额34.5万两的基础上加征6.5万两。按那篇文章的话,这几个你们夸奖的流通环节,可不是魏公公的花样。 魏公公的新花样主要是铸造劣质铜钱牟利,大肆诬告坐赃,卖紫禁城骑马特权,征收各地方的库银,“捐助”。 还是那句话,魏公公不过是“从一切可以找钱的地方找钱来搞三大殿”,至于他有没有那么深谋远虑嘛……各位阉党你们自己觉得高兴就好。如疏中论,不仅辽饷要预征,在辽饷预征的名头下,正项钱粮也预征,民苦不堪言,所以文官毕自严同志说了,旧例一年十分,一月一分,十月完解,我们也这么搞好不好啊? 英明神武的崇祯皇帝怎么说的呢,“来岁照例预征依限督催完解”——不好哇!那么皇帝都钦定了,以后自然也是预征了: 卷十三新饷司,预征四年加派三分疏卷十五新饷司,题催预征新饷三分勒限附解疏 卷二十四新饷司,题请预征五年加派三分疏 卷三十三新饷司,题预征六年加派三分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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