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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度下,加班费需要这么算…

 刘13989130130 2020-06-12
来源:喔趣科技、劳动法行天下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而言,由于企业的生产特性,对于员工的工作时间统计会采用综合工时制的方式。那么在综合工时制度下,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科普下,什么是综合工时制度。

综合工时制是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那么,在综合计算工时中,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标准: 

 以年为单位:

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x8=2000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432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52天。  

 以季为单位:

250天/年÷4季=62.5天x8=500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108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3天。                                

 以月为单位:

250/年÷12月=20.83x8=166.64小时,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4天。  

以周为单位:

直接以40小时为单位,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含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假日的加班总数)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周期内必须保证职工至少休息1天。

既然明确了相应的标准工作时间,那么加班费的计算又是如何统计的呢?

通常来说,如果没有超过核准计算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就没有加班费,即便是休息日安排加班(遇到法定节假日除外)。 

如果超过(除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以外),综合工时制度的加班就有两种情况:  

(一)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举个实例:

小张月薪6000元,逢双(号)上班,一天工作12小时,他所在的公司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工时制。2017年5月,小张如果全勤,会有加班吗?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法定休假日加班(小王逢双上班,5月30日端午节有加班) 

小时工资=月薪6000元÷计薪天数21.75÷8小时≈34.48元/小时

端午加班工资=34.48/小时x12小时x300%=1241.28元

(2)标准工作时间与综合工时工作时间 

标准工作时间=21天(5月制度工作日)x8小时=168小时

小张的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4天x12小时=168小时 

第二情况可以看出,小张平日的工作时间和标准工时时间持平,平日没有加班,无需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所以,小张在今5月只有端午节加班,可以获得加班工资1241.28元。 

最后再唠叨一下~ 对于实行综合工时制的企业,应当注意员工的休息时间安排。否则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哦。

-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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