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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银行一年冲回职工递延薪酬近8亿,如何看待这种失信行为?

 曾经的银行老王 2020-06-13

以前人们对银行的关注一般仅限于存款和贷款,后来一些稳健的投资者喜欢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只有银行内部的员工才对银行的信用状况进行关注,当然同业人员也会关注其他银行如何对待员工的行为进行关注。

01 某银行一年冲回职工递延薪酬近8亿,意味着20%的薪酬被银行收回了,这样的行为在银行领域还真的少见。

这家银行近几年的多事之秋已经超越了天气的转换,更已经超越了夏天与冬天的交汇。

这家银行的首任董事长在一审获刑死缓半年之后,继任的董事长又因为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共五个罪名受审,更重要的是案涉金额共约103亿元再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也让这家银行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而同时,这家银行的另一具有爆炸性的新闻是银行以种种理由要求离职的人员放弃奖金或者不再索要奖金,甚至要求退回之前已经到手的绩效和奖金。

道理上,很多银行都有对员工递延支付的薪酬体系,这样的银行薪酬体系是否合法合规是有争议的,但很多银行都在实施。递延的绩效有的银行直接叫风险抵押金,目的就是对员工经办的业务和管理可能出现的风险的一种补偿预提,客观上对员工特别是有风险业务的员工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

一般情况下,只有自己经办的业务出现案件、资产风险可能造成损失时,银行才对递延的绩效进行一定的扣除。但这家银行不管员工的业务是否有问题或者有风险,一律要求放弃奖金或者不再索要奖金,甚至还要退回以前已经到手的绩效和奖金,就有一点无理了。

根据这家银行2019年年报披露,“因为改革重组控制成本,加强追责,2018年冲回了递延支付的薪酬 7.96亿元”。

02 冲回递延薪酬是对员工劳动的不尊重,更是对银行薪酬制度和银行信用的践踏,是非常不智的

冲回递延支付的薪酬可以理解为延期支付的风险绩效被收回,如果仅仅是个别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金额过大或者触发的面积过大,则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可能发生:

一种情况是银行出现了大面积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的人员非常之广;

第二种情况是银行出现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而涉及到的人员众多而且都有责任。

但无论如何,在银行内部仍然是部分员工会涉及,因为大量的员工会与案件或者不良贷款没有直接甚至间接关系都没有。

而这家银行在2018年递延支付的薪酬直接减少了近8亿元,这一数额意味着什么呢?根据公告的这家银行2018年该行薪酬36.38亿元总额计算,直接减少的递延支付的薪酬只当年全部薪酬的21.88% 。这样的比例无疑是非常巨大的。

冲回递延薪酬,也意味着2018年考核延迟部分绩效或需支付给员工的递延薪酬,直接在财务上冲回而不需要支付或者已经支持的又追回来了。

我们无法判断这家银行这样做的根本原因,但是从员工的角度上,这无疑于是一种出尔反尔的绩效政策行为,是对员工合法利益的一种直接侵害。直接将员工的智商拍到零点。

员工是银行发展的基础,我们当然可以听到一些企业将以事业吸引人、以制度培养人、以待遇留住人、以成功鼓舞人的企业文化说得天花乱坠,也当然可以听到一些银行对人才的各种重视,但所有的重视和企业文化都是建立在对人才的尊重、对制度的敬畏和对员工权益的重视基础之上的。

对于一个单位制度反复、薪酬都难以落实的单位,如何表态吸引人和培养人都难以真正的留住人。有的银行对于想跳槽的员工设置各种障碍,就是对想离开银行的员工心醉到无力离开,但是这样的员工真的会热爱自己的银行吗?

银行是一个以信用为基础的特殊企业,而如果一家银行对已经根据制度都已经明确的员工薪酬都会冲回,无论如何都难以说是一家有信用的银行。

当然,具体这家银行到底为什么这样做?这样做的内在逻辑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是认为,任何决定都应该依法合规,对客户是如此,对股东是如此,对员工更应该如此。(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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