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关于继承,民法典的这些新规你需要了解!

 刘政人性本恶 2020-06-13

单位|吉贤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倩

编者|吉贤品牌与市场运营部 


前   言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从《继承法》到《民法典》“继承”编,伴随着新法的出台,公证遗嘱不再效力优先,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形式,引入“遗产管理人”等等一系列改动,会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重大变化,下面跟作者一起走进《民法典》继承篇。





调整一:对遗产范围的界定从“列举式”

调整为“概括式”

解读:《民法典》继承篇中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相较于原《继承法》中列举式的规定,《民法典》继承篇中概括式的规定,更能适应目前财产形式多元化的趋势。





调整二:增加继承宽恕制度

解读: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除了原《继承法》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四类外,《民法典》继承篇中增加了“隐匿遗嘱,情节严重”及“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这两种情形。 同时,还人性化地设置了“被继承人宽恕制度”,也就是说,即使继承人存在某些不当行为以致丧失继承权,但只要被继承人生前愿意表示宽恕的,则该继承人仍然拥有继承权。





调整三:代位继承范围扩大,

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

解读: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原《继承法》只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情形。《民法典》继承篇中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外甥(女),也列入代位继承人的范畴,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这一规定意味着被继承人的遗产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继承,而不会因为无人继承而上交国家,这将更大程度地保障私权。




调整四:新增“遗嘱信托”

解读:由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遗嘱信托的相关案例,在此背景下,《民法典》确认了遗嘱信托的效力,在多层次满足被继承人的需求方面迈出重要一步,在继承人缺乏资产管理能力的情况下,有效发挥信托作用。同时也期待着其他配套制度和规则的出台。





调整五: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形式,

遗嘱形式多元化

解读:原《继承法》规定的了五种形式的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民法典》继承篇中新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打印遗嘱是指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随着电脑的普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打印,打印文件也远多于手写文件,可预见通过打印形成遗嘱文本的情况将越来越普遍。  同时,《民法典》在原《继承法》规定的“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基础上,对形式要件进行了补充规定,增加了“录像”这一形式。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的,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类型的多元化满足了社会对遗嘱服务多元化的需求,同时也更加符合公民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




调整六: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

解读:原《继承法》是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为优先原则的。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人想更改曾经立下的公证遗嘱内容,只有前往公证处才能进行更改。因为根据继承法,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条规定,给一些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造成了更改遗嘱的不便。《民法典》继承编中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同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改动极大的尊重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满足了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




调整七: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

解读:《民法典》继承篇中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对各种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选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遗产管理人的协调可以有效减少各方争执,满足多元化遗产分配需求,利于社会稳定。同时,伴随着这一制度的出台,相关部门应尽快将配套规定和措施同步予以补充细化,把遗产管理制度落至实处。

结语

原《继承法》于1985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有35年,因此继承篇条款的修订是时代的推进,是必然的选择,《民法典》的出台也将会给予大家一个新的指引,也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