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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正式模板
2020-06-14 | 阅:  转:  |  分享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1、(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2、(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四川杏林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房屋地址:

第二条租赁房屋面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房屋结构:框架;地面质量:清水;

第三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壹拾年。由于乙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准备,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天的免租准备期,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租金自年月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

1、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每次到期前15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下季度租金。

2、从年起每年按上年年租金总额的%递增。

3、每年租金详表:

序号 起止日期 每租金(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期间,甲方如欲将该房屋所有权以出卖的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同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上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是否购买的决定。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在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应及时将第三方的有关合法资料提供给乙方,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如甲方房屋所有权发生突然变故,由甲方继承人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本合同期间,乙方有权视经营情况自由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处理,而无需再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可将房屋部份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持不变,同时该房屋租金、水、电等费用仍由本合同的乙方承担。

乙方也可将房屋全部转让给第三方使用,第三方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本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自然解除,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租金的剩余部分。

乙方还可提前将房屋退还给甲方,但乙方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后续招商工作。届时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已产生的房屋租金、水、电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租金的剩余部分,同时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三日内无偿搬出。

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收回房屋,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结构基础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装修规划,甲方应维护乙方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

2、租赁期间,非人为因素该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损坏,应由甲方及时负责修缮。如甲方拒不修缮时,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退租,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以代为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扣租金。

3、甲方必须在交房同时提供水、电等能源设施(电源及安装单独电表、水表),并保证乙方正常用电用水。

4、甲方同意乙方设置灯箱招牌,甲方出租房屋的内外墙面及附着物的使用权和广告权属于乙方,使用期限与房屋租赁相同。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房屋相关文件、收款账号、通讯方式和通信地址具有合法性、真实性,上述文件的变更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经营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由乙方直接向相关收费部门缴纳。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部门、个人代收水电费,代收人须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费,收费同时须提供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正式票据或财政厅、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2、租赁期内、租赁期满未续租或合同解除,乙方可自由搬移属于乙方的商品及其它财产设施(房屋原有固定装修、设施除外),甲方不得干涉和阻挠。

本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屋要继续出租或出卖,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就续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定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租赁期自动顺延6个月,以便乙方寻找到新的房屋顺利搬迁。顺延期内房屋租金按当年月租金计算。

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规划导致该房屋拆迁需乙方配合搬迁的,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当地规定对乙方有一定补偿的,应由乙方享有该补偿,甲方不得干涉,同时甲方也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补偿。具体补偿办法按当地政府制定的规定执行。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乙方将租金按时存入甲方指定以下指定帐户:

1、户名:____

3、开户银行:

4、收款帐号: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1、交房之日水、电表底数由双方共同确认乙方:(盖章)身份证号码:地址:

身份证地址:电话:

甲方共有人:(签章)经办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批准人(法人):(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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