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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需要交个税吗?那劳务报酬呢...

 诸葛会税 2020-06-15

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需要交个税吗?

 我看到交流群里看到有个朋友在问,假设我现在工资8,000元一个月,然后每个月还另外有200稿酬,请问,我这200稿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01
新个税法下稿酬所得个税计算的理解
      我们都知道,新个税法下,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中的一(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项)。
      作为综合所得,一个年度下来是要进行汇算清缴的,说直白一点,和企业所得税一样,平时扣税都是预缴,一个年度下来清算一下,多退少补。这个也是这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相比过去,要合理很多。

       举个简单例子,猪哥是名自由职业者,也就是无业,猪哥每年只会写一篇文章发表在诸葛会税公众号上,约定支付稿酬人民币300,000元,换做个税改革前,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00,000*(1-20%)*20%*70%
=33,600元
支付稿酬的一方在支付后的次月直接申报缴纳了就完事了,猪哥当年拿到的税后稿酬就是 266,400

       在新个税法,支付稿酬的一方同样需要在支付后的次月申报扣缴该笔稿酬所得的个税,预扣的个人所得税
=300,000*(1-20%)*20%*70%
=33,600元
猪哥当时拿到的税后稿酬也是 266,400元。到这里好像没什么区别,但是猪哥在新个税法扣的个税33,600元,只是预扣下来的,是不作数的,次年6月30日前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

       假设猪哥全年只靠这笔300,000的稿酬所得维持生计,没有其他收入了,没有专项扣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也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更没其他扣除,只有费用六万元可以扣除,我们来给猪哥做个汇算清缴,这笔300,000的稿酬计入综合所得的金额:
全年收入额:
=300,000*(1-20%)*70%
=16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额-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168,000-60,000-0-0-0=108,000

再来结合综合所得税率表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
=108,000*10%-2,520=8,280
      原来猪哥在新个税法下,只要缴纳8,280元的个税,之前的扣缴义务人给他多扣了好多,应退的个税:
=33,600-8,280=25,320
      我的天呐,竟然可以退这么多税。我们可以发现,旧规定下,稿酬是按次计算的,新法下需要全年统算,这是最主要的原因,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换做以前都是按月或者按次计算的,如果当月或者单次的所得很高,势必导致税负畸高,前面说的猪哥的案例就是这样。


诸葛总结刚刚上面说了那么多,都是在解释新旧个税法的个税的计算思路,简单一点理解就是,旧税法下,按次计算个税;新税法下,先按次预扣个税,年度再进行汇缴,多退少补


02
新个税法下减除费用800的误解

      我们再来看看,引言的案例,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该怎么交个税。
      在旧个税法下,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00的稿酬还不够800减的,也就是说200的稿酬所得不用交税了。

       在新个税法是怎么样规定的,一起往下看!

        1、需要申报吗?

       可以肯定,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要进行申报,无论金额多少,这是全员申报的要求,别看这200没多少钱。作为扣缴义务人,千万别疏忽大意,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没按规定扣缴是要承担相应风险的,严重的税务机关是可以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的。

      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2、预扣预缴如何计算

       新个税法下预扣预缴的计算方法基本是平移了旧税法的计算方法,是要区分4,000元以上和4,000以下,每次收入不超过800元的,预扣金额为0。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预扣个税金额就是0,再次提醒这笔稿酬是必须要申报的。

政策依据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

第一条:

(二)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毎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政策依据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3、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新个税法下,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只是一方面,别忘记还有年度汇缴。在进行年度汇缴时,这笔200元的稿酬所得是要计入综合所得的。计入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200*(1-20%)*70%=112元

       很明显,新个税法下,不管每次稿酬收入的多少,直接按收入的80%*70%计算出收入额计入年度的综合所得,不再区分4,000元以上和4,000元以下,和预扣的算法大不相同,这个是很容易引起误会的地方,需要特别注意

      政策依据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六条: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诸葛总结:综上,一笔低于800元的稿酬所得,支付方肯定是要进行申报,虽然扣税数字是0,作为扣缴义务人千万别大意;年度汇缴的时候,也是必须按规定(稿酬收入*(1-20%)*70%)算进年度综合所得

03
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需要交个税吗?

       上面说了那么多,我们再回到文章的题目问题,一笔200元的稿酬所得需要交个税吗?
      我只能回答:不一定,因为预扣的个税为0不能代表年度汇缴的时候不需要补税。再加上你个人有其他的所得,只有去汇缴了才知道最终是补税还是退税。
      文章是以稿酬所得举例讲解的,其实劳务报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是一样的,有收入就需要申报,无论金额大小,年度汇缴的时候按规定算进年度综合所得。如果支付的时候不按规定申报,汇缴的时候个税APP也不会显示该笔收入。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提醒,如果平时没按规定进行申报,本来可以豁免汇缴的,结果因为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而导致需要进行汇缴,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政策依据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

 第一条: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如果是一笔500元的劳务报酬所得,你知道怎么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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