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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牛舌遭人偷割,包拯:你把牛宰了,贼人就会自动投案!

 老黄说史 2020-06-15

农夫牛舌遭人偷割,包拯:你把牛宰了,贼人就会自动投案!《水浒传》里的好汉动不动就吃牛肉,宋朝严禁杀牛,牛肉哪里来?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耕牛作为主要生产工具,历代都是受到保护,无故宰杀耕牛,是要受到刑罚的。从西周开始,政府就严格限制无故宰杀耕牛。《礼记》中就立下了规矩:“诸侯无故不杀牛”,目的就是要杜绝滥杀耕牛和饮食奢侈的风气,遏制腐败。

西周禁止杀牛,是为了抑制奢糜。到了汉代禁止杀牛,则是为了保护农耕。因为,汉代已将耕牛作为生产工具。有史料可查的是,牛耕最晚始于西汉中叶的,这在我国古代著名农学家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就有记载,《齐民要术》中有“赵过始为牛耕”说。另据《汉书。食货志》载:西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在陕、甘一带推广牛耕和“以人挽犁”,提倡“代田法”,进而各郡“遣令长、三老、力田及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

正因为如此,在汉朝,私宰杀耕牛是要偿命的,即使你是牛的主人。汉代以后,对杀牛的惩罚虽然不再那么严厉了,但如果擅自杀牛,在唐朝判徒刑一年,在元朝则要杖责一百。到了宋朝,对耕牛的保护尤为重视,宋真宗在即位之初的咸平六年(1003年)也专门下了一道圣旨,禁止杀牛和食用牛肉,违者也是要受到惩处的。所以,《水浒传》中大块吃肉(牛肉)、大碗喝酒的描写,与真实的历史是有出入的。宋代名臣包拯,在其任上就曾审理过一起“破坏耕牛案”,从一个侧面也证实了宋代保护耕牛的史实。

真实的包拯,虽然没有戏剧传说中的那样神武,但是,他任职地方时,也是个明察秋毫的好官。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 [3] ,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年已38岁的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这是包拯第一次真正上岗主政一方。

包拯任天长县知县时,就处理过一起件“毁牛案”。有一天,一名农夫到县衙报案,称其牛舌被人偷割了。包拯却说:你回家把牛宰了,小偷自然会来自首。那个农夫回家后依言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农夫私宰耕牛的当天,就有人到县里举报农夫杀牛。

包拯一见来人,立即让衙役将那人拿下,并立即审问那人:“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那个无赖原来想抵赖,看到包拯要衙役大刑侍候,这才如实招供。原来,那个无赖曾经找农夫借钱,农夫知道他是个游手好闲之徒,借出去的钱肯定会有去无回,所以,不肯借钱给他。无赖从此怀恨在心,时刻算计着如何报复农夫。那天清晨他看农夫在树林里放牛,心中生了一条害人的计,趁农夫回家吃饭的功夫,用尖刀割掉了农夫家的牛舌头,蓄谋诬告农夫私自杀牛。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他的诡计被包拯识破,害人不成反而害了自己。其实,包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夫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因为包拯为官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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