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圣经《老子》有言:“知足不辱”。 公仪休是春秋时期鲁国人,以高尚的品德和优异的才华被国君任命为宰相。 公仪休喜欢吃鱼,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买来珍稀的鱼类献给他,公仪休每次都拒绝了送鱼的人。 有一天,公仪休的弟子前来拜访,弟子很不理解,就问道:“先生你明明爱吃鱼,为什么有人送给你还退回去呢?” 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我爱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他人的鱼。吃了人家的鱼,就会在人家面前表现出下人之色。有了下人之色,就会破坏了法律,贪赃枉法的结果就会被国君免职。” “虽然我爱吃鱼,但是那些人不一定会继续送给我,我又不能自给自足,此后没鱼吃了多难受。” “若不接受别人的鱼,我就不会被罢免,我爱吃鱼,至少还有俸禄自己买鱼吃,这就是约束别人不如首先约束自己,依赖别人不如依赖自己。” 为人为己,公仪休都是十分明确的。《史记》评价公仪休:“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 公仪休是一个懂得知足的豁达之人,虽为一国宰相,但是深谙生活之道,深知知足常乐的道理。他在拒绝别人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与地位,这一切皆源于一种豁达知足的心态。 知足者常乐,贪婪者常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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