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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颤抗凝药物选择及出血并发症处理,最新指南划重点

 竹林听雨一梁濛 2020-06-17

预防房颤引起的血栓栓塞事件,是房颤治疗策略中重要环节。在血栓栓塞危险较高的房颤患者中,应用华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药物(NOAC)抗凝可明显减少血栓栓塞事件,并改善患者的预后。

华法林使用要点

华法林抑制维生素K依赖的凝血因子Ⅱa、Ⅶa、Ⅸa、Ⅹa的合成。华法林可降低30%~50%相关凝血因子的合成率,抑制凝血因子活性,通过多个作用位点拮抗凝血过程。
完成临床评估后,应尽快启动华法林治疗。不推荐给起始负荷量,建议初始剂量为1~3 mg/d、1次/d。
华法林的抗凝效果肯定,但治疗窗狭窄,不同个体的有效剂量差异较大,并易受多种食物和药物的影响,需常规监测抗凝,力求INR达到2.0~3.0。INR在治疗目标范围内的时间越长,华法林疗效越明显。
稳定前应数天至每周监测1次,个体化调整剂量,可在2~4周达到抗凝目标范围。此后,根据INR结果的稳定性可延长监测INR时间,每4周监测1次。1次轻度升高或降低可不急于改变剂量,但应近期复查。INR如确实不在目标范围,可升高或降低原剂量的10%~15%,建议根据每周剂量进行调整。调整剂量后应重复前面所述的监测频率,直到剂量再次稳定。老年患者的华法林清除减少,合并其他疾病或合并用药较多,出血风险高,可适当增加监测频率。
表1 华法林剂量调整方案

非维生素K拮抗口服抗凝药使用要点

非维生素K拮抗口服抗凝药(NOAC)包括直接凝血酶抑制剂达比加群酯,直接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和艾多沙班。
达比加群酯:2次/d,根据患者的情况选择1次150或110 mg。如漏服达比加群酯,时间<6>6 h,则跳过该次服药,在下次服药的时间服用下次的剂量。我国目前没有适用于老年肾功能不全患者的75 mg剂量的达比加群(美国FDA批准使用)。
利伐沙班:20 mg/次、1次/d,与餐食同用。若肌酐清除率在15~49 ml/min间,或高龄、低体重,可用15 mg/次、1次/d[8]。如漏服利伐沙班,时间<12>12 h,则跳过该次服药,在下次服药的时间服用下次的剂量。
艾多沙班:剂量为60 mg、1次/d,若肌酐清除率在30~50 ml/min之间,或体重≤60 kg,或同时使用强P-gp抑制剂(如维拉帕米,奎尼丁),减为30 mg、1次/d。
使用NOAC前,应再次评估患者抗凝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需检查血常规和肌酐(计算肌酐清除率),并据此选择药物的种类和剂量。NOAC禁用于合并机械人工瓣膜或中、重度二尖瓣狭窄(通常是风湿性的)的房颤患者,这些患者的抗凝只能使用华法林。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宜应用NOAC。
用药过程中,需根据患者的肾功能情况定期复查肌酐清除率,正常者可每年测定1次,肌酐清除率<60 ml/min时,需加密监测,可使用公式(肌酐清除率÷10)个月测定1次。有肾功能急剧变化者随时检测。有肾功能变化者应根据情况调整NOAC的种类和剂量。从华法林转换为NOAC时,应在停用华法林且INR<2.0时启动NOAC。
表2 不同肾功能损伤患者使用非维生素K拮抗口服抗凝药的剂量推荐
NOAC受食物及药物影响较少,应用过程中无需常规监测凝血功能。尽管NOAC与华法林相比药物相互作用少,但仍需监测重要的药物相互作用,避免同时使用决奈达隆、利福平、HIV蛋白酶抑制剂、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连翘和地塞米松等。

抗凝出血并发症的治疗

抗凝治疗引起的出血,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出血、中度出血和严重出血。轻微出血指的是抗凝治疗相关的鼻衄、皮肤小瘀斑、轻微外伤后出血,可给予适度处理,无需停药,也可延迟用药;中度出血指的是肉眼血尿、自发大片瘀斑、其他未危及生命的大出血;严重出血具有生命危险,如颅内出血、严重消化道出血、腹膜后出血等导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出血。
中度以上出血应停用抗凝药,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建立静脉通道并做初步处理(补液、保证血液动力学稳定等措施)后需转诊到上级医院处理。严重出血可使用抗凝药的拮抗剂,因华法林所致可用维生素K(发挥作用大约需24 h),因达比加群所致可用依达赛珠。Xa因子拮抗剂我国目前尚未上市。
抗凝治疗期间应避免接受针灸、艾灸、拔火罐、深度按摩及侵入性的治疗。

特殊情况的抗凝治疗

(1)老年患者
老年患者卒中与出血风险均增高,应积极控制可纠正的出血危险因素(如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合并使用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等)。
在抗凝策略方面,NOAC优先于华法林。
如果使用NOAC,应根据年龄按说明书的要求调整剂量。老年人易有肾功能下降,在使用NOAC时要按前述方法定期检测肌酐清除率,以确定使用的药物和剂量是否恰当。
如果使用华法林,应加强INR的监测(至少每个月1次,有变化随时检测),但仍应将INR控制在2.0~3.0,以确保疗效。
(2)房颤合并冠心病
房颤患者中有30%~40%的患者合并冠心病,其中包括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和需要进行介入治疗的患者。在这些患者中应权衡房颤的卒中风险和冠心病缺血事件的风险,确定抗栓治疗的策略。
ACS及植入支架的患者,可能需要抗凝加双联抗血小板治疗,但其时间不宜过长,具体时间需根据患者的病情由上级医院确定。部分出血风险高的患者可直接使用1种NOAC加氯吡格雷。在需要抗凝治疗的患者,不宜同时使用替格瑞洛。
稳定的冠心病房颤患者,只需用抗凝药物治疗,不需加用抗血小板药物。
(3)发生卒中的房颤患者
除短暂脑缺血发作(TIA)外,发生卒中的患者均需暂停抗凝药。缺血性卒中的房颤患者,若正在规律使用抗凝药物,不应进行溶栓治疗。
缺血性卒中,要根据患者梗死的范围大小及是否有梗死周围出血的情况,确定何时开始重启抗凝治疗,此时可能需要多学科团队的评价。
出血性卒中后是否还能进行抗凝治疗,要到上级医院进行详细评估后决定。
文献索引:张萍. 房颤基层诊疗指南(2019年). 中华全科医师杂志, 2020, 19(06) : 46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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