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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伯乐】您的城市梦----购买二手房想入户广州 但是更要谨慎套路啊

 牛天海 2020-06-18


购买二手房想入户广州  怎奈无法遂愿

【案情简介】

 林先生是湖北省人士,2006年大学毕业后到广州市从事医疗生物工作,经过多年的奋斗林先生在该城市站稳了脚跟并和同样在江西到达广州工作的女孩肖小姐结婚。2010年肖女士生下女儿取名叫琪琪。林先生与肖女士听闻要在城市买房,户口就可以迁到市区。考虑到女儿将来要读书的问题,林先生夫妇决定在广州市购买一套房子。经过中介公司的介绍,为了让女儿能入读心目中的学校,2015年5月,林先生夫妇在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购买了一套老式售后公房,取得产权证之后,林先生按约支付了全部房款。数日后林先生想要迁入户口才发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然有其他人的户口,质问售房人吴先生才得知是吴先生购买此房屋时上家所留下的户口,吴先生也表示自己无能为力,也联系不到自己的上家。林先生找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及不动产所在的派出所,派出所表示该户口没有迁入地不能办理迁出。

2015年6月林先生将吴先生起诉到海珠区人民法院以户口不能迁移导致购买房屋的目的未能实现,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调查后认为双方在签订购房协议时并未约定户口不能迁移是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驳回了林先生的诉求。至今为止,林先生的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林先生好生气,接近800多万购的房子目的不能实现,还要支付约8万元的中介费用,也当然好悔恨当初不认真找专业人士帮助其在事前把关了解清晰所有问题。

【案例评析】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合同履行是最大的纠纷资源,而由户口引发的纠纷则占合同履行纠纷的大头。根据一些中介公司统计,因户口产生的纠纷占所有二手房买卖近三成的比例。户口迁移一直都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由于户口管理属于公安部门进行的行政管理,法院无权干涉,而且法院也不受理二手房交易中以户口迁移为诉讼标的的案件,因此这个问题就目前而言可以说解决乏术。

而最让人头痛的是,户口方面的纠纷至今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解决办法。这是由于户口纠纷不能作为民事纠纷来处理。《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其中对户口纠纷作出如下规定: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并由买受人迁入户口,但事后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口而引发的纠纷的,经研究,我们认为,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经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主张迁移户口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对此,笔者从代理的案件中总结,如果一旦发生户口方面的纠纷,被侵害一方无法通过有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只有等待,这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而作为购房者来说,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影响,笔者建议防患于未然才是一个较为适用的办法,针对目前的户口纠纷的管理盲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以户口迁移为条件的违约责任,要求未按照约定迁移户口的售房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直至解除合同。为了能够保证售房人履行合同或者在售房违约时得到保障,也可以以户口迁移作为支付部分房款的条件。在目前的房产转让与户口迁移相分离的体制中,这样的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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