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商事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规范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省工商局制定了《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已经广东省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接受委托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工作规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9日 申报受理条件3.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4.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四、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根据《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规定,进一步推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践证明,深入开展公示活动,有利于宣传企业诚信守约良好形象、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信用意识和自律能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在当前深化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下,对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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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牛天海 > 《AAA企业信用等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