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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铁捻山 2020-06-20

宝鸡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宝鸡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以市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突破口,带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体系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协调运转高效。目前,市综治中心在完成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新选聘招录干部全部上岗开展工作,标志着市级综治中心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


  宝鸡市委高度重视新时代政法工作特别是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去年10月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扎实推进市、县(区)、镇(街)三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副省长、市委书记徐启方主持召开市委编委会研究审定市综治中心组建方案,之后市委编办正式批复,在原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市委政法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宝鸡市综治中心在职能定位上,依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按照基础建设实效化、组织机构实体化、职责定位规范化、运行机制高效化的要求,突出发挥市级层面统筹协调、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明确了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助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承担法制教育转化培训、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助推平安宝鸡建设、加强综治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职责任务,聚力打造社会治理与法制教育的实战化平台。

  市综治中心在人员选聘招录上,注重选拔素质好、业务精、熟悉基层情况的优秀年轻干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专门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9名。这次人员招录将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实践经验作为前提条件,由县区委政法委推荐、组织部门审核报名,经过为期3个月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层层择优选聘。新招录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名,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岗位工作人员2名,数据分析岗位工作人员1名,平均年龄33岁,基层工作经历平均在9年以上,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

     3月18日至23日,市综治中心全体干部参加了全市镇(街)政法委员培训班,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规章制度与公文写作等内容进行了岗前培训。培训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景耀平作了专题动员,要求各级综治中心和镇(街)政法委员要主动担当作为,健全完善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机制,建好用好“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平台。目前,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分成综合协调、法制教育、综合治理三个组展开工作。 

供稿|宝鸡市委政法委政治工作部

编辑|宝鸡市委政法委宣传教育科

    

宝鸡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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