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掌教化之官。乡、县、郡均曾先后设置。《礼记·礼运》:“故宗祝在庙,三公在朝,三老在学。”《史记·陈涉世家》:“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鋭,伐无道,诛暴 秦 ,復立 楚 国之社稷,功宜为王。’”《汉书·高帝纪》上:“举民年五十以上,有脩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后汉书·循吏传·王景》:“父 閎 为郡三老。”2.指国三老,多以致仕三公任之。《逸周书·大匡》:“王乃召冢卿、三老、三吏、大夫、百执事之人,朝於大庭。” 朱右曾 校释:“三老,国老也。谓致仕者。”《周书·儒林传序》:“下詔尊太傅 燕公 为三老。”参见“ 三老五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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