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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

 草民一介斋 2020-06-23

        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分期清算,土地成本在各期之间的分摊方法,是最容易引起税企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分摊方式的不同,可能导致各期增值额、增值率及应交土地增值税金额的不同。

       常见的土地成本分摊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各期实际占地面积分摊土地成本。
       这种分摊方法相对比较常见,也比较合理。采用这种分摊方法时,一般需要由公司工程或设计部门专业人员利用专业工具,在CAD等图形上测量出各期的实际占地面积,作为在各期之间分摊土地成本的依据。

         2、按各期地上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这种分摊方式适用于各期建筑类型、建筑密度相似的开发产品,比如各期都是多层建筑。如果各期建筑类型差异明显,则不适合采取这种方式。比如,一期开发产品主要是多层,二期开发产品全部是高层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土地成本,明显不具有合理性。

        3、按各楼栋基地占地面积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适用范围与优缺点与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类似。

       4、各期各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之和加上按基底占地面积比例在各期之间分摊的剩余土地面积作为各期实际占地面积,按计算出的各期占地面积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这种分摊方式,是在按各楼栋基底占地的面积比例分摊土地成本方法基础上的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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