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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树与奥卡姆剃刀

 恋上咸鸭蛋 2020-06-23
自从人类有了复杂的语言能力开始,我们就创造了一个概念的世界。当我们说出酸、甜、苦、辣时,它们都是概念,自由是一个概念,能量也是一个概念,公司、财产、权利等等无一不是概念,我们生活在一个概念的世界。

概念的世界像一棵巨树,一棵世界树。每一根树根代表着一种最为基本的人类感受,在这些基本感受的基础上就形成了人类最为基本的简单概念,比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酸、甜、苦、辣。概念树长在地面上的主体部分则代表所有复杂的甚至抽象的概念。其主干部分是那些最有人类共识的概念,而枝叶部分代表的概念相对来说共识就逐渐变少了。总之,人们可以按照共识的多少将人类的概念世界进行分类,生成一棵概念树。

人们该如何定义一个新概念呢?在我看来定义新概念的第一原则应该是,只能从概念树的主干走向枝叶,而不能反过来。也即是说,我们应该用共识比较大的那些概念来定义更为专门的共识较少的概念,而不是反过来。比方说,我们对什么是人与人之间的强制有更大的共识,而对自由这一概念的共识则较少,因此我们就可以把自由主义的自由定义成最少的强制。很显然,只有这样的定义才能加深人们对新概念的理解。

任何概念的定义中都必然涉及一些没有定义的概念,我们无法也不必定义一切。如何选择这些无需定义的概念呢?我个人的看法是最好是将它们选成那些共识最大的概念。也即是,概念树主干部分那些共识最大无需更多定义的概念。比方说,我们无需定义什么是能力,比方说我们无需定义什么是爱,比方说我们无需定义什么是色情等等。一些陷入哲学思辩的哲学家们总是喜欢用一些更抽象的,人们的共识更少的概念来定义一些实际上大家都懂的概念,比方说将爱定义成:“爱,是指人类主动给予的或自觉期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爱是人的精神所投射的正能量。是指人主动或自觉地以自己或某种方式,珍重、呵护或满足他人无法独立实现的某种人性需求。包括思想意识、精神体验、行为状态、物质需求等。”,在我们看来这违反了概念定义的基本原则,因此,这类定义都只是一种故作高深罢了。

新概念的定义要简洁。所谓的简洁,我们指的还不是语言上的简洁,而是指理解上的简洁,也就是新概念定义中所涉及的所有概念都应该离概念树的主干不能太远,很显然,这依然是一种最大共识原则。

那么,人们是如何对一个概念的含义达成共识的呢?回答是,通过交流。一切概念的最终含义都是在人们的交流中确立下来的。而交流有其成本的限制,我们不可能就任何一个概念进行无限的交流。因此,一切概念都无法做到无限精确。其实人们关于一个概念的共识很高本身就意味着这个概念有一种含义上的精确性,当我们说一个物理概念有其精确的含义时,我们的真正意思也不过是物理学家对这个概念有最大的共识而已。数学和物理学的概念是最有普遍共识的了(在数学家和物理学家的群体中),因此我们才说数学和物理学的许多概念是最为精确的。比方说,欧几里得几何本身几乎没有给出直线这一概念的定义,但我们同样认为直线概念是精确的,原因就在于在欧几里得几何里我们对于什么是直线有最大的共识,这种共识大到我们可以认为直线不言自明。至于为什么数学和物理学概念可以达到这么高的共识那就很难解释清楚了。哲学上的一般看法是,因为这些概念往往描述了一个数学或物理理论世界里的“客体”,因此我们对这些概念有精确的把握其原因就好像我们对苹果这一概念有精确把握是一样的,它们都在描述某种“客体”。至于在人脑的认知中,这些抽象的“客体”对应何种神经响应?为何人脑的认知会将它们上升到“客体”的高度?这些问题恐怕就不那么容易弄清楚了。

总之,人们关于一个概念的共识很大,通常都意味着这个概念很精确。但是反过来,概念精确却不一定意味着共识很大,许多哲学著作中的概念也搞得很精确,但这种精确却只是在哲学家自己的头脑中的精确,它们甚至都无法取得同行的共识。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不能以共识为基础的精确是没有多少必要的。它除了让哲学家的著作显得晦涩难懂以外还有多大意义呢?

新概念的定义除了要遵循最大共识原则以外,还应该具备最大的明晰性,应该尽量少用模棱两可的说辞。不少人喜欢将概念的定义当成一种语言游戏,而不顾其必然带来的含义的含糊不清,这是我个人相当反感的。不妨举一个例子,许多人都觉得以赛亚.伯林的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概念很难把握。但这其实不过是因为人们接触到的关于这两者的定义不合适而已,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人们通常接触到的定义其实就是语言游戏派的定义,它将积极自由定义成“去做……的自由(LIBERTY TO…)”,而将消极自由定义成“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看起来很天才的定义,但这个定义的麻烦就是模棱两可,对概念使用的情境没有任何具体界定,导致关于两种自由的说法无法区分: 泛泛而谈地说免于别人干涉,那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有什么区别呢,和去做的自由有什么区别呢,反之也一样,泛泛而论有去做的自由,那不就意味着免于受干涉吗。所以稍加追究你就会发现这个语言游戏派的定义其实什么也没说清楚,如果你用这个定义来理解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那你很可能永远也无法真正区分这两者。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真正清楚的定义应该是类似下面这样的: 积极自由即是参与公共事务的自由,消极自由就是在个人私域中免受干涉的自由。

这就说到哲思类文章的写作,在我看来,哲思类文章的写作尤其要使用奥卡姆剃刀。也即是,要尽量地少用新概念,将一切不必要的概念都用奥卡姆剃刀剃掉。就我的观察,哲学家们由于搞的就是概念,是某种靠兜售概念而生存的人,因此它们尤其喜欢在自己的著作中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新概念,什么德性完满啦,德福一致啦,什么至高善啦等等。我觉得,哲思类文章需要创造新概念很正常,但是这些概念应该是幸免于奥卡姆剃刀的新概念。如果真有什么独创的新概念是必需要用的,那也要根据我们前面所谈的定义新概念的那些原则对新概念进行简洁明晰的定义。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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