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声音给诗的还给声音 把声音给诗的还给声音 请读者分别用普通话和方言朗诵一遍下面这首诗: 抓鱼 韩东 夜里我们去抓鱼, 为了抓鱼我们走夜路, 走夜路是为了大家在一起。 这么好的晚上如果不在一起 我们就睡过去了。 于是就去抓鱼。 我们抓住了,抓住了, 左一条,右一条, 像夜一样光滑, 像夜一样冰凉。 鱼在睡着的时候最好抓了。 后来我们把鱼放回去了, 就像把自己放进了这条沟。 把抓到的鱼再放回去, 这样往回走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这两天教育局组织我们到南京拉萨路小学及其分校考察,为了不耽误第一天晚上高研班的学习,我自驾到南京,并于傍晚冒着雨开了两个小时的车从南京赶到了扬州。这次高研班邀请的是南京大学傅元峰教授为大家讲授现代诗。傅教授列举了诸多典型的现代诗歌,现场解读,并据此跟大家一起分享了他认为的现代诗的特征,现代诗与古体诗的区别与联系,以及由此引发的对语文教育的看法。可能是因为大家感到傅教授的声音以及声音所传达的内容也像富有意味的诗歌,大家仿佛从眼睛到耳朵再到唇吻甚至身体和全身都在谛听着,不知不觉三个多小时过去了。我甚至连一点因为没来得及吃晚饭的饥饿感都没有。学习结束已九点到半钟,我有幸送教授回南京,一路上,我向教授请教了许多问题,教授都给了我深刻的指点,畅谈甚欢,虽然春雨如夏,但也不知不觉回到了南京。到达宾馆,已经零点10分,才突然感到又累又饿,然精神依然畅快。 今天一直在回味教授让我分别用普通话和方言朗读韩东的诗歌《抓鱼》的过程。虽然也曾思考过普通话文学与方言文学之间的一些区别,但那真的是纸上谈兵。这次亲身体验,获得了真切的感受。 据我所知,诸多国家都存在官话与方言两种语言形态。有一些国家以官话为雅言,因此对方言有歧视的态度,而有的国家,比如印度,对方言采取的是保护的态度,连官话都规定了多种。中国推广普通话的力度比较强大,因此,中国普通话的普及率是十分高的。 但近来,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有一种保护方言的思潮在涌动,尤其是在文学界,此类声音更响。 这可能涉及到对文学或者诗的本质的探讨的问题。文学是形式对于精神的纹饰,还是文学是人性自我的修饰?诗歌也是如此。 我听说,中国的古诗,虽可用普通话进行朗诵,但,许多古诗研究者依然倡导用方言吟诵。因为,他们认为,古代的诗歌都是用方言一遍遍吟诵而成,有所谓“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的说法。古代推广官话力度估计是没有现代普通话的力度强的,至少那个时候,还没有汉语拼音。 然而即使如此,古代诗歌形式方面的修饰依然很显著。比如韵脚,比如节奏,比如七绝、五绝之类的要求或者规定等等。从这方面讲,古代诗歌用语言尤其是文字作游戏的痕迹是很明显的。这确实有一种在框框里捉迷藏的意思在里边,视域狭窄了许多。因而,古代诗歌的创作,作者仿佛是没有存在感的,因为一挨作者有了什样的思考,紧接着便被形式剥夺了写作的权力。所以,有时候,看起来古诗是可以用方言吟诵的,其实那形式也是一种“普通话”了。形式,让意义、古诗与诗人和读者产生了距离。 然而,到了现代,人开始逐渐感到了自我和自由的迫切需求,人辛勤劳作,却日益感到精神与生命的枯竭。人作为一个“在世者”逐渐失去了“存在感”,失去了“在”。 所以,人有必要挣脱形式的束缚,而看到自己自由的精神。 近来,大家掀起了建初中、小学微信群的热潮,而且在这些群里,很多人都在用方言进行交谈,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在用方言交谈的时候,大家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畅快淋漓,那种心有灵犀,那种精神的奔放,那种温暖感和安全感。我有时候想,天哪,为什么方言表现的力量如此强大?语言即是声音,声音即是语言,其间没有任何障碍。 在车上,我如实向教授谈我分别用普通话和方言朗诵《抓鱼》的感受,我说,在用普通话朗诵的时候,我感到自己有一种“端着”的感觉,而用方言朗诵,仿佛很痛快,意义表达好像没有什么阻碍。 教授表示认同。 又想起了去年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的鲍勃·迪伦,便是因为他赋予了美国民谣以诗意表达的方式,一种“真诚性”的表达。我不知道民谣是否用“官话”演唱,但我想,民谣应该与方言一样,更接近人的灵魂。 想起了教授说的那句话:把声音给诗的还给声音! 我想,这里的意思,就是诗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而这声音可能是诗人用“母语”(滋养他的土地所自然生发的语言)发出的! 而且,我更以为,这对我们的语文教学是有着极大的启发的,因为我们教孩子们言语和语言,难道不希望他们用生命和真诚的灵魂来表达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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