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9月4日讯 在8月28日召开的山东省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公布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命名淄博市市树市花的决定》:“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选国槐、法桐、月季为市树市花的议案。会议决定,国槐、法桐为淄博市市树,月季为淄博市市花。” 此次市树市花评选活动历经一年时间,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下,圆满完成了宣传发动、市民投票、专家评审、市绿化委员会审核、市政府审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6个阶段工作,最终诞生了淄博市自己的市树市花,这不仅标志着淄博市有了一张新的生态名片,更标志着淄博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市树市花的诞生对增强广大群众爱绿、植绿、护绿意识,展示淄博市独特的人文景观、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绿化淄博、美化家园的热情,进一步促进城乡绿化、提升城市品位都具有深远意义,同时也为淄博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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