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在西安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西安市户籍的以下人员。 (一)共性资料 1.《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生成);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3.身份证影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个性资料 6.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统一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便民服务”栏目“就业创业”板块,登录“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系统,按系统提示填报申请。 申请全程无需跑腿,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网上大厅网址: http://xahrss.:8615/(电脑登录) 各区县以及高新区、国际港务区人社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辖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 其他开发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审核及资金发放工作,由西安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负责。 本细则所指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将不予不再受理。 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且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温馨提示 申请时银行账户必须为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银行信息需精确到“支行”。例如:“西安银行XX支行”。 1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