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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居住将取消2020学位申请?深圳多区要求实际居住,不定期上门核实!

 齐一摄现美 2020-06-30

明确要求实际居住

福田小一核实实际居住:5月20日-5月25日

福田初一核实实际居住:5月23日-5月28日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温馨提示

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明确要求实际居住

1、小一初一招生对象明确要求:在罗湖区实际居住

2、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

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明确要求实际居住

1、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

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2、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3、《南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常见问题解答》中提到:

Q:除了登门核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家庭外,还会核查购房户和办理了“红本”的租房户实际居住吗?

A:会的。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申报人须及时、如实申报登记个人居住信息。教育局联合社区网格等部门按申报人申报的居住信息对所有学位申请家庭的居住真实性进行登门核实。请所有家长及时登记、更新、核对家庭居住信息。

明确要求实际居住

1、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2、光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常见问题解答中提到:

Q: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A: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

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2019年3月31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Q: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A:不算。

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要满足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则属于第二类。

Q:我在学区范围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A:不能。

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1、坪山2020小一初一申请材料提示中提到:

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内陆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

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公办学校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2、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即2019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租赁凭证(红本)或《内陆居民采集表》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


1、龙华区发布2020小一初一学位预警,提到:

请租房的家长主动前往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2、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非大学区),提到:

提供《内陆居民采集表》申请学位,居民信息登记采集时间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在此住址

在2019年8月31日至学位申请期间,搬家换房必须在同一学区,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新旧住址的《内陆居民采集表》,新住址《内陆居民采集表》的采集时间与旧住址《内陆居民采集表》的注消时间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021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2021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实其居住地是否属于该校招生地段,完成网上确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居住证明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1、家长按要求签订《宝安区义务教育入学信用承诺书,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出现无法出具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必须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提交近一年的水电费清单和辖区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陆居民采集表》

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陆居民采集表》

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或单位名下房产证或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来源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陆居民采集表》


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网上预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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