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婚姻法只对男人有利?18年开始,离婚后,这几样东西全归女人所得

 村朴 2020-07-01


只说真话的农民公众号

婚姻自古以来都是神圣和责任的代名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解放。大家对婚姻的观念和态度也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快节奏的工作压力面前,很多人都会因为生活中的一点矛盾开始大吵大闹,在冲动之下选择离婚。但在离婚的过程中却经常会因为财产的分配问题让男女双方对此有更多的矛盾,尤其是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往往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18年的婚姻法新规,离婚后这几样东西全归女方个人所得,男方再不能进行共同分配。

一、工伤索赔

现在的女人也已经走上了社会的工作岗位中,在各种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的身影,不管是高官职业还是服务行业,女性都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但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工伤事故,尤其是那些高危职业或出差途中,这些情况都会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工伤索赔属于女方个人所得,离婚时不能进行财产分割。

二、女方全款购买的房屋

在过去我国一直都是实行计划生育的政策,这样一来对于那些生女儿的家庭,她们往往会招上门女婿,这样就能够传承家庭的血脉。很多的女性也都会在自己的工作之后买房买车,她们和男人丝毫不差。婚姻法中明确指出,只要是女方所购买的房屋,不管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在离婚之后都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财产的分割。

三、女方的私人物品

在婚姻法中也明确表示女方的私人物品属于个人所有,离婚后不能进行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女方的衣物、牙刷、钱包、钻饰、化妆品等都是女方个人所有,同时男方送给女方的礼物如汽车、包包、首饰等也都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虽然很多男士都吐槽女方的私人物品价值比较昂贵,且涉及的东西比较多,但这也不能成为财产分割的理由。

四、父母赠与的房屋

现在的男女已经平等,对于女方来说,如果家庭条件比较好,那在结婚之前女方的父母就已经给女儿购买了房屋,让女方在婚后更加独自自主。同时在结婚后也是如此,只要是女方父母全款购买的房屋,且赠送给自己的女儿,那就会属于女方个人所有,不参与财产分割。

以上这些东西都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后男方无权进行分割,女性一定要记住了,保证自己的权益。

敢说真话的农民公号:cunpu2017

          农刊

政策 · 补贴 · 农生活

2018年最新农村补贴政策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