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律师,我的丈夫在外面有小三,我现在要跟他离婚,我要让他净身出户,让那个小三一分钱都得不到! 非常抱歉,我办不到…… 律师 曾经,一部《离婚律师》火遍了大江南北,也让很多深受配偶出轨困扰的同胞感觉找到了救星,她们对自己出轨的丈夫说道:“我看过《离婚律师》的,现在是你出轨了,我可以让你净身出户!” 那么,在现实的案例中,只要搜集到对方出轨的证据,然后就可以此来获取更多的财产,甚至可以让犯错的一方完全“净身出户”吗? ---当然不可以,实际上这纯属谣言! 1、首先,《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从来没有出现过“净身出户”这几个字,如果说第1个谣言是因法律被错误解读了而产生的话,那么现在这个“净身出户”的谣言则纯属无中生有了。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条文是唯一跟“净身出户”有点联系的规定。但这一条也写得非常清楚:如果一方因为出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举例说明: 丈夫出轨 ↓ 妻子起诉离婚 ↓ 财产平分(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分配方案) ↓ 妻子请求损害赔偿 真相 大伙现在看清楚了吧,在法律中其实从来没有“净身出户”,只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出轨者)赔偿精神损害,而且赔偿数额也不可能达到让对方“净身出户”的程度,司法实践一般很少超过10万元。 文章来源:尹杰深律师投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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